奇闻异事
摔婴儿事件(摔婴儿事件韩磊)
林州市摔婴案
北京摔女童案现河南林州版,5旬民警酒后当街抢女婴重摔在地,所幸孩子已脱离生命危险。
民警摔女婴仅被关禁闭
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
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
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两天来记者在事发地还原事件细节。
摔婴儿事件(摔婴儿事件韩磊)
缘起人大领导一语冲破"禁令"
7月中旬,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向记者讲述当天会议情景的是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据悉,这是该事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
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
那么事发经过究竟如何?民警为何摔婴?事后这名民警是否迅速及时被采取了法律羁押措施呢?为此记者在河南林州市展开了调查。
探访醉酒、吵架?事件出现俩版本
即便酒后意识不清晰,但一个从警近30年的民警为何会摔婴,仍让人难以理解。为进一步还原事情真相,记者又采访了多名接近此事的官员和围观者,及女婴家的邻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州市人大领导向记者讲述了其所知的"内部通报":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邀约几名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见歌厅附近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借着酒劲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
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了上述悲剧。
记者随后到事发现场附近采访女婴家的邻居时,又听到了另一个版本的事件经过:郭增喜之所以会摔女婴,是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争执中"抓过孩子摔了"。
孩子被摔后一家人离开再没回来
8月15日,记者到达林州市,一路打听寻到了位于小西环和向阳街交叉路口西北侧的西券西街,这是一片平房区,靠近路边有一处堵门小院,女婴的奶奶就住在此处。出事前,老人常带着孙女在附近遛弯。
记者敲了很长时间的门,但没有人应答,路过的邻居说家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了,"孩子被摔后,孩子的奶奶和父母都去了安阳,一直都没回来"。几名邻居告诉记者,附近的邻居都知道李家孩子被摔的事。
"孩子特好看,眼睛大大的,只要一逗就咧嘴笑。"在附近开食品店的老板说。
对话·婴儿父亲 没征兆地夺走孩子就摔
抓过女婴、高举过头,扔向地面,这一切发生在李青峰的面前,速度快得让他来不及有任何反应,直到孩子被摔到地上昏死过去。
"我当时抱起女儿冲向百米外的医院,我当时被吓蒙了。"今年28岁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人,女儿悦悦(化名)刚满7个月,提及两个月前的这件事,愤慨之余他又感到十分蹊跷:"我不知道他为何摔我女儿,我抱着孩子根本没有惹他啊!"
李青峰说,7月20日晚饭后,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大约晚上9点,俩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
"当时我抱着女儿站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3名男子,从走路的姿势看,他们好像都喝了酒",3男子都穿着便装,直奔李青峰夫妇边上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
"我当时也没多想,觉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兴许是稀罕咱闺女,因此也没有阻止他,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我和媳妇惊呆了!"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李青峰的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
已经吓呆的李青峰和媳妇来不及多想,抱起女儿就跑向百米外的医院,大夫说孩子不行了,这里看不了,让赶紧转院。于是夫妻俩淌着眼泪,打车以最快速度将女儿送往安阳市妇幼保健医院(注:林州市属于河南安阳下辖的县级市),接诊大夫直接将婴儿送进了ICU病房。"大夫说我女儿脑子里有淤血,后脑勺肿得有拳头大!"李青峰说。
事后得知摔孩子的竟是民警
据一位目击群众介绍,就在李青峰夫妇紧急送孩子就医后,上百名情绪激动的围观群众围住了摔孩子的中年男子,以及几名随行者。据了解,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歌厅的现场监控录像取走。一位当天晚上看过录像的人向记者介绍说,监控中清晰地记录了摔孩子的整个过程。
几天后,李青峰从当时赶到现场的振林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摔自己女儿的人是一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任职的民警,名叫郭增喜。
记者随后了解到,年仅7个月的悦悦在安阳妇幼保健医院经过长时间的紧急抢救后,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孩子脑部有3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目前悦悦已经转入医学观察期,由于负担不起高额的医药费,李青峰夫妇只能将孩子抱回家喂养观察,等待3个月之后的复诊。
对话·公安局 有人称10多天未见上班
在林州市公安局,听到郭增喜的名字,所有民警都三缄其口。
7月16日、17日两天,记者分别到郭增喜任职过的合涧派出所、公路派出所、林州市公安局财务科等部门进行采访,试图了解郭增喜摔婴的原因。
林州市公安局公开的资料显示,郭增喜1963年出生,今年50岁,系河南省林州市人。
2003年前后,郭曾经在公路部门下属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长,约2008年调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他不在这里上班,两三个月前调到分局新盖大楼的施工现场工作了。”财务科的民警告诉记者。当听到记者说找了好多天都找不到、是不是郭“出什么事了”时,这名民警一边摇头一边催促记者赶紧离开。
在公安局施工现场,一听记者要找郭增喜,一名正在清扫现场的大爷立马说:“别找了,你找不到了”。工地上其他工作人员也都熟识郭增喜,“老郭呀,10多天前就没来上班了”。
据一位曾经在公路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人表示,郭增喜工作上不太按常规办事,“喜欢喝酒,酒后爱惹事”。
同样要求记者不要透露其姓名的民警拍着胸脯说,“听说这个事我很惊讶,不知道他为何会这样,不敢相信,我敢打包票说,出了这个事后,郭本人非常后悔。”
副局长: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
在林州市公安局,记者走进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一提到郭增喜3个字,副局长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
“事发后郭增喜受到处罚了吗?会负刑事责任吗?”记者一连追问。对方说:“这个事情是有,郭也受到处罚了,当时我们接到110报警,振林派出所民警出警了,后来郭本人被关禁闭15天。”
16日下午,记者在寻找了一天后,找到了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您知道郭增喜的事吗?事发后公安局有没有对郭本人进行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听到记者的问话,杨政委一愣,随后转向站在旁边的一名干部问道:“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我不知道,他摔谁家孩子了?”
听记者说已经采访到当事人后,杨政委改口说让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并从三楼的办公室冲出来,连肩上搭着的毛巾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推开二楼写有宣传科的门说“好好接待记者”,随后转身就走,记者只好一路小跑着追了上去,在一楼楼口将正要上汽车的杨政委截住。
“您能告诉我有郭增喜这件事吗?”对于记者的多次询问,杨政委不做任何回答,最后在办公室民警的阻拦下,杨政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
记者只得自行离开公安局,但刚走出大门十多米,电话就响了起来。
“你好,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一连追问该人为何有记者号码时,电话被挂断了。但此后直至17日凌晨一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
对话·涉事民警“说起这事很惭愧”
从昨日中午开始,要求见面讲情的电话险被打爆。一位自称是某报社的记者致电称,受郭增喜委托,“想商量看能否不报道此事,价钱好商量”。遭到记者拒绝后,更多的类似电话莫名其妙地打到记者手机上。
昨晚8时左右,多次尝试失败后,记者终于拨通了郭增喜本人的电话。郭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山西长治,正往林州赶,大约2个小时以后能到林州,希望能够见记者一面。但对于记者提问有关事发原因等问题,郭增喜则不愿提及。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他有什么病,郭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记者进一步核实消息证实,摔婴事件发生后,郭增喜确实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除此之外,郭尚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目前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文/记者林红
上海一位育婴师被指未系安全带致婴儿从扶梯跌落,婴儿的现状如何?
这名婴儿没有大碍,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上海一位育婴师被指未系安全带致婴儿从扶梯跌落,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当时父母正在给大儿子过生日,一岁的女儿就交给护士照顾。护士推着孩子去了商场,也许是为了方便,护士直接推开婴儿车,上了扶梯。由于没有安全带保护,孩子在上升过程中不慎从婴儿车中滑落,随后顺着电梯一直滚到最低点。幸运的是,孩子伤得不重,只是表皮擦伤了。母亲调了商场的监控,看到女儿受伤的全过程瞬间被激怒。
育儿机构对此事的回应是什么?
事发后,托儿所负责人表示,责任是否在护士还无法确定,所以没有提出赔偿方案。我了解到,这家医院的收费并不低,主要分为四个档次。徐女士选择的是中等价位,每月13000多元。
这个家政公司被质疑
事件曝光后,这家家政公司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大家都觉得护士没有做好是因为家政公司没有培训好,所以家政公司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如果这个事情解决不好,那么这个家政公司以后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阻力。毕竟把孩子交出去没有照顾好,这是大家都不愿意接受的,所以网友在选择家政公司和保姆的时候一定要先看对方是否有相关的资质。
家政公司要做好员工培训工作
护士犯的错误确实是一个非常基本的错误。未经允许,护士带着孩子在商场乘坐自动扶梯。保育员推婴儿车时没有帮孩子系好安全带,导致孩子从车上摔下,孩子滚下扶梯台阶,连续摔倒在地。好在这个小孩子没有受伤,不然真的就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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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过马路遇急刹车致使婴儿摔落,司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这次的事件中,涉事小轿车驾驶员,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被给予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行人过斑马线,要做到观察减速慢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要避让。
男子抱娃过马路遇急刹车,怀中婴儿摔落。
2022年10月26日,在浙江天台一名男子过马路时,抱着婴儿遇到了其他车辆,急刹车,情急之下,男子为豹纹,怀中婴儿导致婴儿落地,万幸的是婴儿在落地之后脚先着地并未受伤,事情发生之后,这名男子立即选择报警处理警方到达现场之后对这名驾驶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驾驶车辆礼让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交叉路口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道路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三项中的“驾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的行为。行人通行不受影响。因此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逆行”行为进行处罚,如驾驶员发现是逆行车辆后应立即靠边停车配合检查,对于拒不配合的现场执法可以处50元罚款并记3分。
交管部门对礼让行人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交管部门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二是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时必须停车让行。三是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应停车让行。上述三项均属于违法行为,对驾驶员予以警告处罚并记3分。处罚金额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而定,具体数额由违法行为人所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
2013年重庆女童摔婴案:深扒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根源,后来如何?
2013年11月25日是难得的好天气,当天下午,家住重庆长寿区某小区吴某,带着自己1岁半小孙女原某下楼去晒太阳。
电梯到达1楼开门之后,吴某推着小孙子的车子先走了出来,突然旁边一个小女孩径直走入电梯,抱起原某随即按下25楼,电梯门关闭。
吴某见状一时不知所措,在看到电梯停在25楼之后,赶紧和邻居一起坐电梯上去。
当时,她们还不知道的是,1岁半的原某在电梯里面一直被小女孩拳打脚踢。当电梯到了25楼之后,原某又被这个小孩扔出电梯,接着往自己家里拖过去。
而当吴某几人上来之后,却已经不见原某的身影。吴某问女孩自己的孙子去哪了,女孩先是说被一个男孩子抱走了,接着又改口说是被一个女孩子抱走了。
事实上,此时的李某已经从25楼坠楼。
接着,吴某又前往小区的监控室请求帮助,而这个名叫李某的女孩,却神情自然地将坠落下原某,从灌木丛里拖到旁边的小路上,随后淡定离开。
不久,一名好心人发现了原某,赶紧将其送至医院抢救。
事后面对警方的调查,李某称自己将原某带回家之后又继续殴打,后来抱到阳台栏杆处逗玩,导致其坠楼。
因为李某只有11岁,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没有将其定为刑事案件立案。
在事发一个月之后,李某的父亲才在媒体公开了道歉信,但对于事件的起因,信里强调是因为被狗吓到而从阳台跌落。最后,他代表全家向原某一家认错,恳求原谅。
透视李某的“作案动机”
原某到底是怎么坠楼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知晓,但显然,和这个年仅11岁的女孩李某有莫大的关系。
暂且不论坠楼这事,光说虐待原某的凶狠手段和事发之后可怕的冷静,就足以让人后背发凉。
如果说是一个恶贯满盈的歹徒干出这种事,我们可能会气愤、会谴责,但一切是因为一个11岁的小女孩而起,更多的是会给人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惧。
原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环境之后,我们大概可以猜出一二。
李某从小就是爷爷奶奶带大,可以说是宠溺至极,就算她在外面闯祸和别人打架,爷爷都是直接就责骂别的孩子,极其护短。
都说宠子如杀子,在过渡宠溺之下,李某自小就蛮横、暴躁,还曾有过将动物幼犬往楼下扔的经历。
可以说,李某的性格缺陷,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过度的宠溺,让其无法无天。
除此之外,与爷爷奶奶的极度宠溺正好相反的,是其父母的教育方式。
据了解,在李某还只有1岁的时候,李某的父亲就喜欢将她扔来扔去,当作是亲昵活动。有一次,李某被扔出去没有接住,直接摔到地上导致锁骨骨折。
而其母亲,也是性格暴躁,一点小事就大发脾气,甚至还会打孩子。
一边是极度的宠溺,一边是暴戾、暴躁的“榜样”,年仅11岁的李某,已然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一边让自己无法无天,一边有样学样的宣泄暴戾,惨剧最终发生。
探索未成年人心理
事情都有两面性,“重庆女童摔婴案”中,李某的行为必然受人谴责,而除此之外,通过李某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我们更应该关注到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
在很多的案件中,施虐者往往以前就是被虐者,当孩子所处的环境中始终是充斥着暴戾之气,那我们就不能寄希望于人格尚未发育完全的孩子能“出淤泥而不染”。
同时,在虐待、暴力的另一端,无底线的宠溺同样是一把扭曲孩子心理的尖刀,会让孩子丧失辨别是非、控制情绪的能力。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个事情。
教育孩子,始终要以客观、公正、有底线的方式进行。当家长以个人情绪对孩子乱发脾气时,当家长护犊子已经不分是非时,最后的恶果必然由一家人来承担。李某一家是这样的,所有的“李某一家”都是这样。
湖南长沙17天大婴儿遭月嫂失手摔地,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在这件事情里面,月嫂和月子中心都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应该为这次事件负责。至于这件事情如何处理,他们应该好好的跟孩子的家长沟通。
第一,这件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这件事情发生在湖南省的长沙市。李先生的妻子到了预产期以后,李先生就给妻子预定了长沙的一个高级月子中心。
等到妻子生产完了以后,李先生就将妻子和孩子一起送到了这所月子中心进行休养。
可是令李先生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这家月子中心的服务却让他们非常的不满意。一开始,李先生的妻子在吃饭的时候发现菜里面有虫子。
虽然跟月子中心沟通以后,月子中心给他们换了新的菜品。但是他们心里感觉很不舒服,总是担心月子中心的食品卫生问题。
几天以后,令李先生更加气愤的事情发生了。月子中心的月嫂在帮孩子换尿布的时候不小心将孩子摔到了地上,虽然事后月嫂赶紧把孩子抱了起来,但是李先生和妻子都非常的心疼。
第二,在这起事件里面谁的责任比较大。
李先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马上和月子中心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希望将交纳的3.7万元费用全部退出来,但是却遭到了月子中心负责人的拒绝。
对方表示,月嫂把孩子摔到地上这件事情确实做的不对,但是月嫂也是无心之失。而且他们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也给孩子检查了身体,孩子非常健康,并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他们认为李先生缴纳的费用不应该给他退出来,但是他们可以给李先生补偿3000块钱,而且让李先生的孩子以后免费在月子中心洗澡。可是李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第三,谁该为这次事件负责任。
我认为在这起事件里面月嫂的责任最大,毕竟是她把孩子摔到地上的,其次就是月子中心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石家庄女婴坠楼事件已被立案,警方为何会对其立案?
在河北石家庄,有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她被自己的亲生母亲从楼上扔了下去。因为她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的原因,所以在发病之后就直接将自己的女儿扔了下去。在出现这样的状况之后,并没有人来对这个婴儿进行查看,还是一位陌生人将她送往了医院前往治疗。这个婴儿她从五楼摔下来,情况无疑是非常严重的。
一个正常的人从五楼摔下来就会发生很严重的情况,更何况是这个四个月大的婴儿呢。这个婴儿被陌生人抱起来的时候,她身后的防护网就直接砸出了一个大坑,这就可以看出冲击力究竟是有多大的了。在医生进行诊断之后,发现他的头部有损伤,而且肺部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在出现这样的状况之后,他的父亲只在医院将她治疗几天,就直接将她领回家了。
她的父亲认为在医院里面有很多的细菌,在家养养就好了。对于这个说法,任何的人都觉得这个父亲非常的狠心,而且对待孩子非常的不负责任。她的父亲是一个无业游民,而她的母亲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在出现这样的状况之后,这个婴儿不仅没有受到相关的照顾,反而直接在家里面没有人去问她。这样会对一个婴儿造成很大的危险,会让她出现伤亡的情况。
这个家庭也是支离破碎的,家里面即使住着楼房,也显示着贫穷。这个父亲不去救助自己的孩子,主要的原因就是贫穷吧。但是如果他可以去救治的话,可以直接坐向社会寻求帮助,让他来救助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直接的不救助,让自己的孩子的生命慢慢得到流失。有不少的网友看到了这个父亲所作所为之后,都觉得是很痛心的,应该剥夺他相关的权利,让这个婴儿得到相关的照顾。因为这个父亲是非常懒的,他有的时候给婴儿去喂奶的时候直接去为一斤奶,婴儿出现回奶的情况,他也不会去管。
人们觉得这个父亲其实是不配做一个父亲的,在这个婴儿之前,还有一个男婴儿也发生了非正常的死亡。让人们觉得如果这个婴儿在这里面住下去的话,还是会容易会发生死亡的情况,让人们不禁有一点担心。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要赶紧管理这件事情,要让这个婴儿得到救治,不要再受这对父母的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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