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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制度(种姓制度四个等级)
什么是“种姓”,“种姓制度”?
“种姓”一词原为“宗族”之意 ,后来随佛教传入中国,有时被转用来称呼瓦尔那 。然而到19世纪西学东渐以后,“种姓”又成为“caste”的中文翻译 。
于是,在中文世界出现用词混淆的情况:“种姓”既可以是指印度教经典所叙述的“vārna”(即瓦尔那,原义是颜色),也被用来指涉实际生活中运作的“Jāti”(即种姓制度)。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种姓制度是一种以宗教为中介的分工制度,这种制度是世袭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是世袭的。这种制度有趣的地方是:同一种工作,如果只是自己偶尔在家中做做的话,则不像专业那么有污染性;同一种工作,在不同地区,态度也不一样。
例如理发师,在印度南部,因为要负责丧礼事情,所以极度不洁;但在印度北部,因为不用负责丧礼事情,地位较高。
扩展资料
种姓制度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印度种姓制度究竟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来源于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种姓制度将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一个位列种姓之外的庞大群体叫“达利特”,也就是所谓的贱民。从表面来看,种姓制度好像与阶级有关,比如婆罗门、刹帝利是上层阶级,吠舍、首陀罗是中下层阶级。可事实上,种姓与阶级却不能完全划等号。
种姓不是阶级
阶级的定义是指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人群的集团,其中最主要的划分依据就是权力和财富。比如贵族阶级,平民阶级,富人阶级,中产阶级等等。可是在印度,出身婆罗门的人也有许多穷困潦倒,出身首陀罗的人也有不少家财万贯。婆罗门中没受过教育的人也比比皆是,首陀罗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并不罕见。这些特征在现代印度社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将种姓定义成是社会阶级并不正确。
种姓不是肤色
种姓制度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雅利安人肤色较白,而印度原住民达罗毗荼人肤色较黑。作为统治阶层的雅利安人位居最上层的种姓,而作为被统治的达罗毗荼人位居最下层的种姓。因此在种姓制度创立之初,光看肤色就能大致判断出一个人的种姓等级。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雅利安人与达罗毗荼人的肤色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因此以肤色作为依据就完全不可靠了。一个皮肤白皙的婆罗门,并不比一个皮肤黝黑的婆罗门有更高地位。同样,一个肤色较黑的首陀罗与肤色较白的首陀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下层种姓出身,但肤白貌美的女子还是有很大机会可以嫁给上层种姓男子,从而提高整个家族的地位。反之,上层种姓女子则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允许嫁给下层种姓男子。
种姓不是职业
根据印度古代文献《梨俱吠陀》中的记载,创造之神梵天创造了原人普鲁沙,并用原人的身体创造出了四种不同等级的人类。原人的嘴产生了第一等级的“婆罗门”,他们负责掌管宗教文化和祭祀,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原人的胳膊产生了第二等级的“刹帝利”,他们负责军事、战争以及管理国家;原人的大腿产生了第三等级的“吠舍”,他们是普通的平民,从事农、牧、工、商等职业;原人的双足产生了第四等级的“首陀罗”,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从事各种重体力劳动,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至于被排除在种姓制度之外的贱民“达利特”,则被视为是“不可接触者”。因此按照《梨俱吠陀》中的说法,种姓制度似乎与职业密不可分。
可事实上,早在上千年前,种姓与职业间的鸿沟就已经填平。到了现代社会,种姓与职业已没什么明显关联。婆罗门出身的在经商,吠舍出身的在从军都是很常见的现象。至于印度的政府部门中更是充斥着各个不同种姓,高种姓成为低种姓下属的情况早已被大家所接受。现代社会新出现的诸多职业也远远超过了古人对职业的定义,更无法用种姓来甄别。此外,印度不同地区对种姓与职业的定义又不一样,比如农业在南印度属低种姓,而在北印度则一般属于高种姓。
种姓究竟是什么?
综上所述,种姓不是阶级,不是肤色,不是职业,那么种姓究竟是什么?时至今日,这个问题已变得越来越模糊,哪怕询问一个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恐怕也难以回答上来。印度德里大学教授、社会人类学家斯利尼瓦斯教授对种姓做了这样的定义:“种姓是一个世袭的、内婚制的、通常又是地方性的集团,这些集团同世袭的职业相联系,在地方种姓等级体制中占据特定的地位。”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但也有一些印度专家认为,种姓的核心其实就在于“洁净”与“不净”的宗教观念。许多人称“达利特”为贱民,可达利特的真正定义是“不可接触者”。如果仅仅是身份低贱,那么从事低贱职业应该没什么问题,可达利特被高种姓认为是无比肮脏、严禁接触的人。假设一个婆罗门出身的人身陷绝境,如果有一个乞丐对他施救,那他应该心怀感激。可如果对方是一个有正当职业的达利特,那么这个婆罗门就该宁死也要拒绝施救,否则他就会被达利特所污染,自己也会成为达利特。
进入现代社会后,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废除种姓制度。然而留在人们心中的种姓观念却至今仍难以彻底改变。
参考文献:《种姓与印度教社会》
种姓制度到底是什么 有什么等级
1、种姓制度是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是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又称贱籍制度。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达利特。
2、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3、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4、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5、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种姓制度是什么?
印度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等级。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绝大部分为农村贫雇农和城市清洁工、苦力等。
种姓制度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严格的种姓制度。
种姓是世袭的。几千年来,种姓制度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种族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比较严重。
独立后,印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消除种姓歧视。首先是制定了有关法律规定。1948年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宪法和各邦法律也都做出相应规定,保护低级种姓利益。政府还在教育、就业、福利等方面对低级种姓者提供大量帮助。
随着社会的进步,印度的种姓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如种姓制度中的内部通婚制受到冲击,如高种姓的女子现在也同低种姓的男子通婚了。人们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改变,衡量职业高低不再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以金钱、权力为基础。在城市里,各种姓人们之间加强了来往与交流。
什么是种姓制度呢?
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发展、民族文化、民族心理产生深刻的影响。种姓制度把印度人分为职业世袭、内部联姻和排斥外人的社会集团,造成印度社会阶层的隔离,阻碍了社会成员的流动。
一方面使下层劳动群众备受压迫和歧视,对所从事的工作缺乏兴趣,缺乏创造性,缺乏民族凝聚力,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另一方面,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古代,使印度人产生安于现状的平和心态,有利于维持统治,维持社会安定。
种姓制度并非一套绝对的社会阶层,而是借由许多不同的标准建立起来的一套相对阶序,这些标准诸如:是否吃素、是否杀牛以及是否接触尸体等等……这些标准背后的核心概念是一套“洁净与不洁”的价值观,然而该价值观却受到实际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影响。
为此,古代印度的婆罗门发展出一套称为“瓦尔那”的分类架构,作为解释并简化整个制度的方式。因此,这两套思维方式大致构成整个种姓制度的主要概念。洁净与不洁。洁净与不洁是种姓制度的核心观念,其依循的原则主要有二:一种是时效性,一种是互补性。
什么是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曾遍布于印度及南亚其他地区,其中古印度的瓦尔纳制度被称为代表。种姓在梵语中被叫作“瓦尔纳”,译为颜色和品质。因此,种姓制度又被称为瓦尔纳制度。大约于公元前900至公元前700年,瓦尔纳制度正式形成,被称为古代社会最为严厉的等级制度,体现了古印度的宇宙观、宗教以及人际关系。
古代印度人将瓦尔纳制度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等人婆罗门是整个印度社会中地位最高的种姓,担任祭司、占卜祸福以及掌握神权;二等人刹帝利为军事贵族,掌握国家军事行政大权;三等人吠舍是印度社会最普通的劳动者,从事农业、商业和手工业,他们不仅要缴纳赋税以供养不从事任何生产的婆罗门和刹帝利,政治上也没有自由;四等人首陀罗大部分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一切被认为低贱的职业,没有人身自由,是真正的奴隶。四个种姓之间严禁通婚,职业世袭。除这四个种姓之外还有一种不可接触者,又称为贱民。森严的等级制度往往以法典形式执行颁布,被称为《摩奴法典》,这部法典对各等级的衣食住行都有明确规定,以保护两个高级种姓婆罗门和刹帝利的切身利益。
尽管现在的印度在宪法中已经废除了种姓制度,法律也规定人人平等,但种姓制度对印度社会特别是落后地区仍然有很大影响。人数不到国家总人数百分之四的高级种姓婆罗门在国会中拥有近半数的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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