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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案件最详细纪实(白宝山案件完整版讲述)
白宝山案件最详细纪实 白宝山案件最详细纪实列述
1、白宝山是谁
(1)童年经历
白宝山1958年出生,小时候的他长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而言都是在钢铁公司打工的职员。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母亲就将他送到了老家托别人照料,到了14岁才开始回到北京上学。
(2)上过几年学
或许是小时候受到了伤害,白宝山不怎么说话,才上了两年的学就不上了。24岁的他,在当地和一位碳厂女工结婚了,婚后第二年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只上过几年学的白宝山似乎有着超高的智商和特别强大的心理素质。
(3)作案手法高超
白宝山反侦查能力特别的强,同时在射击技术上还有极大的天赋。他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带上全部的子弹,作案手法一致,直接开枪杀人。白宝山胆大妄为,似乎做好一切顽抗到底的准备!也是警察眼中的杀人狂徒。
2、白宝山案件纪实
(1)偷盗
白宝山凭借一个人的收入根本没办法维持一家人的开支,于是他开始铤而走险,实施偷盗。从1982年1983年这两年时间,白宝山作案多起,且每次偷盗数目还不小。后来,白宝山被抓获,坐了4年的牢狱之灾。在狱中,白宝山不知悔改,和狱友们吹牛,说自己有多么多么厉害,最后却被有心人举报被加刑7年。
(2)狱中杀人
从那之后,白宝山心理产生了极大的扭曲,对任何人都感觉不到信任。在1993到1994年服刑期间,白宝山工杀死两位狱友。可奇怪的是,这两次作案却未被警方所察觉。直到白宝山刑满之后出狱,仍然不知晓白宝山就是凶手。
(3)北京作案
白宝山的性格偏执,也对社会充满了仇视心理。在被放出来之后,开始疯狂的杀人模式。无论是和自己有没有仇的,更是直接开枪射击,他觉得那样刺激!著名的8.19白宝山案件纪实,白宝山一共枪杀了7人,抢劫数额120万。
3、白宝山获罪之后
(1)枪决
经过半个月时间的调查,警方破获8.19案件是白宝山所为。当警方一群人前去抓白宝山的时候,他已经有所察觉,想要进房间拿枪。可这个时候他的母亲出现,他停止了行动。乖乖的跟着警方走,1998年,白宝山进行枪决。
(2)影响
白宝山案件被认定是中国十大案件之首,震惊了北京,也轰动了全国,甚至是全世界。白宝山和其他悍匪不同,他杀人就是为了报复社会。他也很清楚知道自己的后果是什么,早就做好了后期的打算,从这可以看出,白宝山就是以鱼死网破的心态在作案。
白宝山的案件回顾
1982年12月,白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10元。
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110元。
1983年,26岁
1983年1月21日,白与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500元。
1983年3月8日被逮捕。
1983年9月9日,因抢劫、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85年,28岁
在狱中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包括:
一、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发现,追至门外。白用木棍猛击事主头部,致使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伙同石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
三、1982年8月8日,白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至3月,白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销赃得款500元。
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判白宝山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这次加判对白宝山刺激极大,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仇恨。
1991年,34岁
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成为一名“零星犯”,分配在监狱的草场内放牧,有自由和时间可以和狱友交流。努力学习武器知识,有时还将跑进监狱领地的羊扣押,要求牧民用弹药交换。
1993年,36岁
年初,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
9月,诱骗一名狱友李宝玉帮其扣钱,用铁榔头将其砸死,将尸体埋在山上事先挖好的坑内。事后对狱方说此人失踪。白宝山成为最大嫌疑人,但狱方没有找到证据及死者尸体,此事不了了之。狱方在牛棚顶棚上搜出白宝山藏的95发步枪及手枪子弹,白仅对此事做了交代。
1994年,37岁
1994年3月20日深夜,用铁榔头将熟睡的同宿舍的狱友傅克军砸死,同样埋入事先准备好的坑内,然后烧掉染血的死者的被子、褥子、枕头。
1994年3月22日,警方开始调查嫌疑巨大的白宝山,并且有人报告看见白在清晨烧被褥。白在接受狱方调查时一直拒不承认,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死者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又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
直至白宝山伏法后,根据白的交代,两名北京调犯的尸体才被挖出,其中一具距牛棚墙壁不到半米。
1996年,39岁
1996年3月7日,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 1996年3月12日,回到北京,并带回要挟牧民得来的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回到北京后,向派出所警察申请办理户口受阻,对警察产生仇恨。
批发了剃须刀在西单、香山、八大处等地摆摊销售,成本100多块钱,总是被城管惩罚、没收,再次受到刺激。
由于十几年来固执地认为自己的量刑过重,又迫切地想给孩子们挣大钱,再加上警察不给办户口、做小生意受到屈辱等事,使白宝山走上了通过暴力犯罪疯狂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1996年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铁棍砸伤一名值勤的武警战士,抢走无子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
1996年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处附近的装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连开两枪,未抢到枪或子弹,受伤的哨兵抢救及时脱离危险。
1996年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仅一小时,乘坐一辆宝石蓝色无运营证的出租面包车,在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正在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6名巡警,双方发生枪战,白宝山击伤4名巡警后逃窜。
1996年4月22日,1:45,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两枪打死哨兵一名,由于哨兵只背着空枪套,没有抢到武器。
结识同岁的、四川来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谢某,两人同居。
1996年7月,来到老家河北省徐水县,侦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弹药库附近的人员、地理情况。当天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4日,徐水,将武器埋藏到兵营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事毕返回北京。
两天后(7月26日),第三次来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时,枪击三名哨兵,两死一伤,抢走81-1自动步枪一支。逃窜后将武器掩埋在铁道边一个小砖窑边。返回北京。
1996年8月初,与谢某一同回到谢某的四川老家,找人买枪,无果而返。
1996年9月初,与谢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动步枪及全部子弹,将另一把“五六”式步枪重新掩埋好。
1996年12月16日,12:20,德胜门烟市,蒙面枪杀一名女摊主,抢得65170元,并击伤街上的3名男子。逃窜至附近一个垃圾场,把钱、枪、抢来的包分别掩埋在垃圾场的几个角落,从容地骑车到附近市场为其情妇批发了一些袜子,然后回家。
1996年12月18日,带其情妇谢某取钱及枪。
自1983年入狱到1996年,白宝山共作案8起,杀5人,伤9人。 1997年,40岁
春节后,白宝山与情妇谢某踏上罪恶的新疆之旅。来到石河子市147团,找到原来的狱友、盗窃犯吴子明,白宝山提出“一起做事”,吴子明马上辞去警卫工作,开始跟随白一同作案。
1997年6月5日,白与吴坐班车来到奎屯市。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22点,两人摸入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未来得及抢枪便被一战士发现,两人逃跑。两人放弃继续作案,连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盘查,白掏出枪,警察逃跑。白放了一枪,然后与同伙逃跑。无人伤亡。
1997年6月6日,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后,从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石河子市147团场住地。
1997年7月5日,白与吴来到曾经服刑的新安监狱附近的141团场军械库,18点,撬门进入无人看守的空库房,没有发现武器。无人伤亡,击毙库房看门的狗两只。
1997年7月6日,凌晨4时,白与吴连夜返回途中枪杀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距147团场15公里处,为抢摩托车,枪杀一名农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至白宝山被抓后指认。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与吴闯入距147团50公里的149团场一营警务区警长姜某的宿舍,枪杀姜某及治安员时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枪,迅速驾摩托车离开。
两人向着即将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作案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进发。
1997年8月14日,两人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踩点,并在附近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预先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当晚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1997年8月18日,两人携带武器来到边疆宾馆,当天已经接近收市,两人决定今天不动手,把枪藏到新疆大学内的坑中,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边疆宾馆入口处抢劫现金人民币约140万元,打死7人,伤5人。将钱、作案时穿的衣服、枪埋好。逃窜回到石河子147团场。作案后,吴经常催促与白一起取钱,白动了杀掉吴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两人冒险到警察严密排查的乌鲁木齐,从掩埋处取出手枪一支,返回住地。白宝山提出取钱后从乌市直接回北京。
1997年8月23日,白宝山提出离开新疆前到天池玩儿一趟。吴产生怀疑,偷偷将白与其情妇谢某的家庭住址写下来交给弟弟吴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锅底处,白把同伙吴子明枪杀,又用铁锤猛砸其头部,然后将其焚尸。
1997年8月27日,白与谢从天池回到乌鲁木齐。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与谢来到新疆大学将钱挖出。将140万现金藏入事先买的两件军用马甲中,两人一人穿一件,当天乘火车离开乌鲁木齐。
1997年8月31日,两人到达北京西客站,回到位于北辛安的家,白给谢11万,并允许谢拿钱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宝山给母亲1万元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母亲分文未动,塞入一只粉红色袜子中,于白宝山被抓捕后原封不动地交给警察。
1997年9月2日,谢某乘飞机离开北京飞往老家——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白送走谢后旋即后悔。其实白早有除掉谢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尸坑,并几次试图激怒谢某,但都被谢的百依百顺弄得下不了手。
与此同时,公安干警出动大量警力,逐步走访排查,确定白宝山与谢某有重大嫌疑。
1997年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白宝山与模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当天19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对开门的白宝山说户口批下来了,要带其去派出所办一下手续。白的第一反应是被谢某出卖,马上决定拼死顽抗,冷静地说要进屋拿件衣服,实际是想进屋拿枪,但母亲突然走出来,问其发生了什么事,白迅速放弃了顽固抵抗的念头,顺从地跟随警察离开。 至此,罪大恶极的、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主犯白宝山终于落网。
1997年9月5日,夜,警方连夜提审白宝山。
1997年9月6日,在老家4天便风光地花掉3万多元的谢,被公安局带走审讯。
1997年9月9日,谢被押解到北京。
1997年12月3日,白与谢被押往乌鲁木齐。
1998年,41岁
1998年3月3日,上午10时,白、谢持枪抢劫杀人案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正式开庭。白、谢在庭上对于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审判长对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白宝山犯有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公民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依法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谢某犯有抢劫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白宝山的大弟免于刑事起诉,无罪释放。 1998年4月,白宝山被执行枪决。
白宝山的案件内容是什么?
白宝山事件,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因盗窃、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击军警,先后抢劫枪支3支,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打死军警和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8·19”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被列为“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1997年9月,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落网;1998年“五·一”前夕,白宝山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白宝山被捕时没有穿上衣,被铐得比较紧。起初警方审问他的时候,他态度很强硬。后来,警方给他穿上了一件衬衣,并两次给他松了松手铐。再审问,他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警方发现了这一点,对他的关心多了,对他的审问也比较顺利了。为此,白宝山还得寸进尺地要求吃干部灶。
白宝山被押解到乌鲁木齐后已是黑天了,警方直接将他押到看守所,办完交接手续后,就将他交给了看守所。第二天警方去提审他,他的态度很不好,一点都不愿意配合。细问才知,因为忘记给他安排被褥,他一夜是扛过来的,加上号子里的人又不知道他是谁,压根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他完全没有了北京号子里的那种优越感。他继而又提出了要吃干部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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