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异事
梧州下三云碎尸案(梧州94五尸六命案)
很多杀妻案!谁才是真的被害者?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过程呢?
你提这样的问题,觉得三观就很不正。任何原因,都不是杀人的理由。
猜想你应该是男人,所以才会去和杀人犯共情,去想方设法为杀人犯找理由开脱,抱着这种心理去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早晚要出事的。
1、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最近发生很多起杀妻案,最轰动的一起就是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正如你所说,看过程。这起案件的过程你应该了解过,杀人犯许国利为贪图妻子的房子,对枕边人起杀心,还碎尸冲进下水道,你觉得谁是被害者呢?
许国利一个外地人,因为来女士有了杭州户口,有了杭州房子,最后还想独吞来女士的房子,独吞不成就起杀心。
这起案件事实就是:杀人犯图钱图房,心里变态杀妻。
2、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杭州杀妻案刚过去没多久,又出来个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这起案子没那么轰动,但事实真相和杭州那桩案子大差不离。
杨女士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回去给儿子过个生日还能被前夫杀,究其原因,是前夫婚内赌博加家暴,两人已经离婚,可杨女士最后还是被前夫杀了。
前夫杀死杨女士后,还镇定自若地用杨女士的微信和家人联络,甚至还制造杨女士在外面有男朋友的证据,企图转移视线。
这些都是你所说的过程,你觉得谁是受害者呢?你还想为杀人犯说话吗?
3、河南男子当街杀死退婚女友
今天又看到新闻爆出来一起河南男子当街杀女友的案件,看标题很多男人又要开始猜测,是不是女友不退彩礼导致的?
但凡女人出点事,很多男人是绝不会对女人抱一点同情心的,相反还会使劲往她身上泼脏水,用各种猜想证明她不清白,然后好显得杀人犯杀人是正义之举。
这样的话语比杀人者更恶毒,更值得被唾弃。
很抱歉,在这起案子里,杀人犯又给男人们丢脸了,他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渣,婚前没工作,靠哄骗和女友订婚,可订婚猜测后还是不悔改,所以女友才要退婚, 并且女友已经把彩礼退了。
退婚不成却引来杀人之祸,当街虐杀女友,这是心理多变态才能做出来的事。
4、就算女方受害者有过错,也不是男人杀妻的理由
某些男人总觉得妻子对不起自己,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就算把妻子杀了也是对的。
抱着这种想法活着的男人,我劝你早点改变自己的思想,要不然早晚害人害己。
凡事有商量,生命只有一次,对生命应该心怀敬畏,这是做人基本。
我是渡君,欢迎关注,以上是我的回答。
不管怎么说,死者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你这样问,是想为疑犯翻案吗?
像杭州的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媒体多有报道:赌鬼、自私、好逸恶劳、动不动就向妻子要钱的人。他生性凶残、心狠手辣。试问这样的一位凶犯,你想看什么样的过程?是碎尸的过程吗?是如何半夜掐死妻子的过程吗?你不觉得这样很血腥残酷吗?
还有江西的杀前妻案,凶犯把前妻骗去给儿子过生日。期间要求复婚,前妻不同意。凶犯又去抢前妻的手机,然后把前妻杀害。这要过程吗?他们都已经离婚了,你还要什么过程?
南京杀害女大学生,情况也大同小异。这些杀妻男人的共同点就是残暴、歹毒!
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哪家没有?就是因为家庭矛盾取人性命,这就够凶残了!你想要什么过程。
或许你想要的过程就是女方有错在先、男方忍无可忍导致杀人?纵使女方有错,就能痛下杀手?你不是在宣传杀人有理?太可笑了!
不管过程怎样,杀人就是大错特错,就得处以极刑!你想为男人争点气就放下屠刀吧!
今年,发生的多宗杀妻案,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呢?答案毋庸置疑,必然是死者是最大的受害者。
从这几宗杀妻案来看,死者皆为柔弱的女子,而整个过程中,妻子的过错不明显,结果却被残忍的丈夫在深夜中杀害了。
女子退婚被男友当街割喉: 退婚女子对未来的婚姻不抱希望,因为她的男友,是个不正经的人,不务正业,不爱打工,又喜欢喝酒赌博,她在这段恋情当中付出了很多,可是却没有多少回报,而且男子的不思上进,让她看不到未来的光明,于是她选择退婚,这也合情合理。
这种正当的选择,无端招来男友的怨恨,并被他当街割喉,而且男友甚至还很冷漠的冷笑着,可见该男友心态不正,残忍冷漠,这样的人罪该万死。
受害者自然是退婚的女子,她无端招来杀身之祸,其家人怎不悲痛呢?
杭州杀妻案: 来女士跟许某某属于二婚,许某某还是男女士的初恋情人,我们知道女子更注重 情感 ,这么多年,来女士必定对许某某依然有真情。
可是许某某为何又杀害来女士呢?原因就如他所说,因为生活的琐事,对妻子不满,所以把他杀害。既然是生活的琐事,说明就不是什么大事情?也就说男女士也不可能放多大的错误,那么许某某就这样残忍冷漠的将她杀害,可见问题在来许某某身上。
许某某杀妻的手段极其残忍,竟然早有预谋,在夜深人静时,来女士熟睡时将用枕头将她闷死,更残忍的是居然把她分尸剁碎,抛入下水道。
无论是起因,还是过程,或是结果,最大的受害者是来女士,她死的不明不白,如果九泉之下,她有知的话,一定会恨死许某某。
广西梧州杀妻案: 杨女士被前夫以孩子生日为名义骗到家里,为孩子做了饭,那天深夜前夫竟然孩子熟睡时,与前她发生矛盾,将她勒死。然后藏尸在家里的衣柜中,第二天才埋在了老家附近。
究其原因是因为杨女士跟他离了婚,他多次要求跟杨女士复婚,可是杨女士不同意,前夫曾经在杨女士家的小区门口蹲守了两日,没有结果,于是想尽办法骗前妻到家里,把她杀害。
婚姻是自由的,杨女士发现前夫喜欢赌博,爱家暴,她已经跟前夫离婚了,要不要复合她自然有选择的权利,而前夫竟然求而不得,而下毒手,受害最大的自然是杨女士。在这件事中, 她并没有任何过错,为何又被丈夫剥夺生命权利?
这多起杀妻案都暴露出相似的问题,男人发现女人不按自己的思维行事时,便狠下毒手,仗着自己身强力壮,便下毒手把女子杀害。这是极其残忍变态的思维,这是一种反 社会 的人格心理。
这种大男人主义思想应该从根本上改变,法律一定要对这种恶人严厉制裁,让杀人者偿命!
毕竟命已经没了!最主要是别人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并非自然!
杭州杀妻碎尸案纯粹是为了房子!
那许先生杀了自己同床共枕的死亡,还碎尸想蒙骗大家!一个正常的男人无意间杀人都已经恐惧的不行了,还敢分尸丢入化粪池!这已经是心狠手辣到了极点!跟本找不到任何值得同情的理由。
杀完后还骗大家,还报警,去撇清跟他没关系。也是有计划性的谋杀!不值得去原谅。
后来广西杀杀妻案,自己和老婆吵架,然后把老婆杀害,藏衣柜,然后丢入化粪池埋尸,还转走老婆手机里的15万,然后出门 旅游 去了!这都是要多麻木不仁的心才能干出来的畜生事了?
这 些都是钱惹的祸, 社会 变的现实了!这就是主要原因!
被害这必然是死去了的人,她们不是因为先杀老公后来遭反杀!而是被老公预谋性的杀害!你来告诉我谁是真正受害者?
过程就是争吵,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心里不满,而扭曲了任性,计划性杀妻,蒙骗世人,逃避法律责任!
两个从陌生到爱人,又从爱人到陌生人,中间经历了什么不得而知,但绝对不是云淡风轻,温文尔雅。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一方能够本着安稳过日子的情况下,都不会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杭州来女士案。来女士不守妇道,奔着所谓的爱情飞蛾扑火,最终惨死在曾经的爱人之手,她忘记了人都是会变的,表面上她是被害者,实际上她的前夫和女儿也是受害者,而制造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从来都是来女士,太作了,千金难买早知道,不知道在濒临死亡之际她可有过后悔。
梧州杨永兰被杀,据她婆婆说,杨永兰从来都看不起婆家人,最终被害,实际上她自身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不知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不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她是被害者,同时也是自己把性命交给了禽兽,她被害了,孩子们是受害者,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真的不好理清。
你要说被害者绝对无辜,杀人者绝对恶魔也不一定,凡事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可悲的是,没有人试着把酝酿在萌芽状态的邪恶给掐灭,惨案的发生,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已经死去的人,看不到明天太阳的都是被害者,几起凶杀案各有各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为了利益两个字。 很少为了情的,为了情大多是没有结婚的,比如贫困硕士跳楼。
杭州杀妻的残忍之处不用在提,化粪池里的尸体,还有先前丈夫为儿子的婚房而争吵, 就因为妻子有两套房,除了死去的人,最可怜的就是小女儿。
再者广西杀妻案,妻子因为孩子过生日而去到前夫家里,这个前夫也不是省油的灯,家暴和赌博,最后杀前妻藏在衣柜里。 这样的赌徒是可怕的,男人黄赌毒只要沾上一个,不及时戒掉的话基本就没救。
还有上海女教师被杀,未婚夫是海归,其实也是赌鬼,家里人给他还了二百万赌债。 跟这个女教师在一起估计也是为让她还债,先前的感情也都是假的。
以及还没有公布结果的李倩月,虽然是女友,但是性质也非常恶劣, 男友策划谋杀,让两个朋友把李倩月杀害埋尸。
其实有的人根本不合适在一起, 再者这类凶杀案无外乎两个主要特点,一为利益,二为感情。
我是小枕,我来回答!
我个人认为在这么多的杀妻案之中,死者以及活着的家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不是说“死者为大”,而是说一个公民绝对没有滥用刑罚的权利,不能决定任何一个人的生死。 即使这些施暴者在家庭,事业,感情之中是受害者,那么当他拿起尖刀利器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妥妥的失败者。
诚然,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关注事件的结果,根本不会关心这件事情因何发生,施暴者为什么要为什么要走上极端道路。就比如前不久四川富顺县一家五口被灭门,这个案件之中,死者之一的蒋某某绝对是有错在身的,因为他欺骗男方的感情,诈骗了对方将近30万元,最后这位男子愤懑无法排解,最终走上杀人而后跳楼自杀的道路。
在此案件中,我们很同情这名男子的遭遇,但却不认可他的做法。他可以将女方告上法庭称她欺诈,也可以将她曝光在网络之上,利用网友舆论的力量强制她还钱,还可以报给当地新闻机构以寻求司法部门来解决问题。但这么多解决方法中,最不能碰的就是“杀人”,任何以个人目的夺得他人生存权利的做法都是无耻的。
所以,还希望各位朋友们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冷静再冷静,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切不要将自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成施暴者,那样永远不值得同情!
您好。
真正的被害人肯定被杀的人,要知道,无论什么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都不是杀人的理由,如果这些都是杀人的理由,那么杀妻案绝不止这么几例,因为所有的家庭都发生过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
杭州杀妻案,四川杀妻案,云南杀人案,都是因为矛盾,争执和琐事,家暴也是一样的,而且绝大多数都属于冲动型人格障碍和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这两种人都是性格暴怒,做事冲动的人。
只要知道杀人的原因几乎就能知道他是心理障碍还是精神障碍,因为家庭琐事或者家庭矛盾杀人的人,通常心理承受能力差,问题处理能力差。
因为问题处理能力差的人,基本解决不了当下的任何问题和矛盾,心理承受能力又差的人,又想逃避现实,遇事情绪激动,受到别人一点点挑衅就会出现骂人,打人和杀人。
过程最多只是受到了某些心理或者精神上的刺激,外加自己心理或者精神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变成了杀人案件发生的导火索。
就像冲动型人格障碍的人一样,他们通常受到一些事情或者心理刺激就会陷入冲动暴躁的情绪之中,只要受到一点点挑衅,情绪行为瞬间就会失控,做出一些丧失人性的事情。
无论过程中受到多大的刺激,也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如果过程中受到某些刺激就能成为杀死别人的理由,几乎我们所有人曾经都受到过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某些刺激,以后岂不是要发生大屠杀。
其次行为很容易养成习惯,行为举止,说话做事都会养成习惯,所以有些人会习惯性发脾气,习惯性抱怨埋怨,习惯性说话带脏话。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没有赢家!也没有办法来界定到底谁是受害者。但是有一点事儿是确定的。杀害自己的妻子。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去那么做。因为她是你曾经的爱人。她还是一个母亲。她也曾经给你带来快乐。给您哪怕她犯了错。但也不至于死。实在过不下去就分开就好了!杀掉一个女人我认为都是一种懦夫的行为!可耻!哪怕她背叛了你!
杀妻案,还有许多各种类型的杀人案,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被害人就是被凶手杀死的人。这是无可挑剔、不可置疑的,这也是 社会 公众所公认的生活常识。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本意,可能是想考察杀妻案的原因,是想追问凶手为什么会杀人。无论凶手是出于什么原因,哪怕他过去有过千万个委屈,有多少条理由,在法律上凶手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死者就是被害人。
故意杀人,历来是重罪之一。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这种观念是几千年来深深植根于民众内心的理念。中国的法律制度,无论是在什么 历史 阶段,在对故意杀人案的处置上,必须考虑这个 历史 文化传统的影响。
当然,现代文明 社会 的法律规制,已经摆脱了血亲复仇的束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法官们在考虑对杀人罪犯的量刑时,首先选择的是死刑,然后才考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被害人就多了。死者的亲属子女也能算是被害人,这种伤害很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甚至于连凶手本身也能算被害人。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把自己置身于成为被告人的境地。
要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 社会 也是受害者。任何一件凶杀案,任何一件案件,都是对 社会 秩序的伤害,对 社会 主流价值观的挑战,都会给 社会 公众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碎尸案回顾:相识一天便兄弟相称,却不料第二天惨遭兄弟分尸,后来怎样?
2005年1月24日,郑州市高新区沟赵乡牛寨村发现了人体尸块。警方当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但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始终没得到实质性进展,虽然案件久侦未破,但警方始终没有放弃。
2016年5月24日,河南郑州警方召开了案件通气会,会上通报了这起像巨石一样在警方心头压了12年的大案,终于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捉拿归案。
下面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这个案件吧。
案件回源
2004年12月,案犯朱某在郑州火车站结识了受害者谢某,谢某因为逃票被火车的乘务员赶下了火车,正撞到朱某,两人闲谈起来。朱某得知谢某来自广西梧州,正巧当时两人都没有工作,他们便约好了一起去上海打工。
在攀谈中,他们碰到了一个江苏老板,得知其工厂正在招工,便毛遂自荐,但是老板只相中了谢某,没没看上朱某,这让朱某心生妒忌。
而谢某想到之前曾与朱某一起约好去上海打工,便回绝了老板的邀请。
两人当时十分拮据,没钱买火车票,朱某便提议先卖掉谢某的手机,换点钱应急,但被谢某拒绝,此时朱某的妒火变成怨恨。
当晚,朱某带谢某来到郑州郊区的一家录像厅看录像,录像的内容充斥着各种色情、暴力、血腥的情节。待第二天天亮,朱某带谢某回到其朋友的出租屋内休息。
朱某辗转难眠,看着在身旁睡得鼾声如雷的谢某,朱某回想起了遇见他后产生的各种不快,越想越生气,便趁着谢某熟睡时将其掐死。
事后朱某把现场简单清理了一下,又用菜刀将谢某分尸。他骑着朋友的摩托车将尸块丢弃到了很多不同的地方,然后又把谢某的手机卖掉,买了车票潜逃到南方。
案件后续
2005年1月24日,郑州市高新区分局接到了沟赵乡牛寨村某村民的报案,其称在村子附近发现了一个没有头颅和躯干的尸块。
同年2月4日以及5日上午,荥阳市市民先后向警方报案,称荥阳市冢李村到袁庄村附近的高速公路桥下发现了尸块。
经法医鉴定,三次发现的尸块是同一个人的,死者年龄在23岁左右,身高170cm左右,根据尸体腐烂程度,法医推断其死亡时间大概在2004年12月份。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在第一次接到报案后便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调查,但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有限发现尸块时间较晚,此案一直没有令人惊喜的进展。
尽管这样,警方也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查。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在12年后出现了转机。
2016年3月份,高新区分局侦办了一个盗窃案件,由于案犯家庭住址距离“分尸案”案发地较近,警方再次燃起了对旧案的侦破信心。
警方再次对案发现场以及周边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借助了一些先进的侦破手段,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此时正在上海一咖啡馆打工的朱某。
2016年5月16日,警方在朱某工作的咖啡馆附近将其抓获,在朱某看见来抓捕他的郑州民警时,他脱口而出了一句话: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的。
朱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年间的悬在警方心头的大案,终于告破。
最后的话
两人因投缘相识,本是萍水相逢,又约好一起闯荡江湖。可不料人心难测,交心的人却成了杀害自己的侩子手,多么讽刺啊。
不怕鬼,就怕人心像鬼。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广西女护士碎尸案一审死刑,将尸体煮熟分尸,为何要如此心狠手辣?
花季美少女的背后不一定都是善良美丽的心灵,或许隐藏的是以赌为快乐,为钱可以出卖身体,甚至不惜触犯法律,走上杀人犯罪道路。最近,广西女护士碎尸案引起热议,表面文静的女孩子,却干出将尸体煮熟分尸、冲入下水道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这是何等的心狠手辣,极其恐怖的变态心理。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女护士作出一审死刑判决,对于这种手段残忍的犯罪人,就应该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广西女护士碎尸案事件经过
广西玉林一25岁女护士,长相漂亮,但是却有喜赌的不良癖好,为此欠下巨额高利贷。同医院的男医生(碎尸案件的被害人)答应借钱给女护士还债,利息不用还,但是有条件,要求女护士与自己发生关系,随叫随到,在债务没有还清之前,不能交男朋友,不能接触其他男人。女护士为了钱,答应了被害人的条件,自此二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开始。在女护士第二次提出找被害人借钱后,不知是因为憋屈还是金钱的诱惑,女护士在出租屋内趁男医生喝醉后,用充电线将其勒死,然后煮熟分尸冲入下水道,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按时上下班,直到下水道被堵事件暴露。最后女护士受到法律的制裁,判处死刑。
人面兽心,终会付出惨重代价
碎尸案件中,女孩漂亮的外表,竟是一个赌鬼,为钱出卖了身体,杀人犯罪被判处死刑,这些都是女孩为自己的不良作风买单。被害人也是如此,从医三十多年,和蔼可亲,谁又曾想到居然会用金钱为由去诱惑一女子与自己发生不正当关系,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失去生命。坏事做多,必会遭报应,很多时候,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正义,永不缺席
做一个正直正义的人,坚守底线和原则,不投机取巧,不走歪门邪道,不触犯法律。很多人选择旁门左道达到目的,表面看似侥幸成功,但因果法则终究会为此付出代价。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梧州三云碎尸案住址是在哪里?详细的
在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140号四楼叶铿住处
梧州轰动一时的下三云路碎尸案终于尘埃落定。1月8日,记者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上午,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杀人碎尸案罪犯叶铿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罪犯叶铿与被害人彭某(女,殁年22岁)开始恋爱。2014年1月初,彭某有意与交往多年的前男友郭某某和好,但仍继续与叶铿同居,叶铿因此曾与彭某发生争吵。同年2月11日16时许,在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140号四楼叶铿住处,叶铿认为彭某始终会离他而去,于是将彭某杀害,并残忍实施了分尸和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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