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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烹尸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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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湖南杀人烹尸案:为毁尸灭迹,肢解被害人烹尸三天三夜,后来怎样?

湖南杀人烹尸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由于作案手法残忍,情节恶劣已经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这两名犯罪分子犯罪目的非常简单,就是为了谋财,但是手段却极端残忍恶劣,令人发指,他们为了毁尸灭迹竟然将受害者肢解,并且用调料烹煮尸块三天三夜后弃尸多处。

见财起意,图财害命是很多穷途末路者的敛财手段,但是像这样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的的毁尸灭迹却已经超出了人性的底线。

1、一桩丧心病狂的杀人毁尸案

湖南株洲曾经发生过一起非常轰动的杀人烹尸案,湖南株洲荷塘公安分局桂花路派出所接到一位姓胡的男子报告说自己的妻子失踪的案子,他说自己的妻子刘英前天在桂花路段失踪,一直无法联系,桂花路派出所经过调查认定,刘英的失踪成为一起抢劫杀人案的受害者。刘英失踪当天下午,她的丈夫胡某打电话联系妻子但是却一直都无法接通,这让胡某非常担心,因为刘英基本上出门都会开车去,而当天自家的车一直停在桂花路的停车位里,胡某隐隐担心自己的妻子可能出事了,于是叫上刘英的姐姐和姐夫一起寻找刘英,从下午一直找到晚上8点多依旧没有任何头,这时刘英的姐夫却收到一条短信,短信上说“我有事,出去一会儿,很快回来,写给姐姐”,这条短信越发证实了胡某的猜测,因为刘英姐夫这个手机号是以前刘英使用,后来给了姐夫,刘英不应该往这个手机号上发短信。

而且,短信末尾的“写给姐姐”这句话也很是莫名其妙,这些反常的举动更加证实了胡某的猜测,于是他向桂花路派出所报了警,根据胡某提供的这些线索警察也怀疑刘英很可能是遭到了迫害。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最终发现刘英是和两名男子离开的,并且看起来和两人很熟,通过对刘英身边熟人的调查发现,这两人是刘英的牌友,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后,警方对这两名男子实施了抓铺,经审讯这两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可怕的不是犯罪目的而是犯罪手段

这两名男子刘某和李某都是被害者刘英的牌友,李某没有工作,刘某自己做点生意,两个人非常喜欢赌博,经常和刘英一起打牌,十赌九输两个人越打越输,越输越打,渐渐欠了一身债,为了弄到钱,他们把歪主意打到了刘英身上,因为刘英平时穿金戴银看起来很有钱,于是两人有意经常和刘英打牌并且说起买卖二手房特别赚钱,劝刘英也弄几套房子赚点差价,还说在荷塘区茨中村有套不错的二手房可以陪刘英一起去看看,刘英因为经常和这两人打牌觉得都是熟人没有一点戒心的就和他们走了,两人将刘英带到荷塘区茨中村的一套房子里看房的时候,趁刘英不备绑住了刘英,封住了她的嘴,抢走了刘英的包里的现金和首饰,为了让不让警察发现两人将刘英杀死,并且肢解,丧心病狂的两个人为了毁尸灭迹竟然想到把尸块用调料烹煮之后再抛尸,这样就能达到逃避调查的目的。为了制造假象,还用刘英的手机给刘英的姐夫发了短信,多次抛尸后毁灭证据后,两人照常吃喝玩乐,直到被警察抓铺归案。

3、毫无悔意的变态杀人犯

案件并不复杂,抓捕人也非常迅速,但是让人心生寒意的是犯罪分子的态度,和他们的作案手法,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心存愧疚,觉得自己所犯的罪行不可饶恕,而另外一个犯罪分子刘某,他不仅自己肢解并且烹煮了尸块,却没有任何后悔的意思,反倒一脸漠然,仿佛这起案件和他没什么关系。很难想象这个刘某是怎样一个变态的人,竟然能够做到这样残忍麻木!这种人已经泯灭了人性,即便是极刑也对他毫无触动。

这起杀人烹尸案可以说极其变态,残忍至极,虽然两个杀人犯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是案情仍然让人细思极恐,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并不真正熟悉的人一定要保持戒心,不要轻易答应他们任何要求,毕竟这种衣冠禽兽最善于伪装,我们能做的只有提高警惕,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

“湖南变态烹尸案”:假借买房对牌友痛下杀手,连煮三天尸体,后来怎样?

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和治安管理的逐步完善,我国刑事案件总数逐年减少。但在整体较好的背景下,每年仍有刑事案件发生。这不得不提2012年湖南的变态炒菜案。凶手为了抢钱杀了一个女人,把尸体放在高压锅里煮了三天,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2012年11月,李姣和刘高高觉得自己有点缺钱,急需用钱。他们以看房为借口把女人带到约定的地点,然后就原形毕露了。他们杀了那个女人,偷走了他们携带的现金和珠宝。最后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查,他们把尸体放在高压锅里煮了三天,然后倒掉了。遇害女子姓刘,年龄约40岁,来自湖南省南阳桥村,案发前与亲戚从事批发业务。她平时喜欢打扮,业余时间喜欢打牌。刘女士和李姣见面的地方是在牌桌旁。因为是打牌认识的,所以一个接一个的联系。当李姣看着自己的日常着装时,她认为自己应该很富有。

李姣和刘高高是湖南株洲人。两人都有犯罪记录。他们因盗窃被拘留,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两个出狱的人还在无所事事,无所事事。这时,正当李和刘在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刘小姐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决定从她身上捞一笔。

11月5日下午,刘女士邀请一起演唱。借唱歌的机会,李姣骗刘女士说,她想买刘高高的房子,需要她帮助工作人员。在李姣的软磨硬泡下,当晚李姣和刘女士出现在刘高高家。于是,他们的犯罪行为开始了。

他们把刘女士绑在主卧的床上,用胶带封住她的嘴,从她的身上找到了8800元现金和银行卡。然后他们拿走了刘女士佩戴的一条金手镯、一对金耳环和一条白金项链作为自己的。抢完东西,李和刘用塑料袋把刘女士的头包起来,刘女士很快就喘不过气来。

对于这次犯罪,两人早已准备好作案工具,为了避免泄露线索,提前购买了没有登记信息的手机卡。另外,高压锅、假发、断骨刀等。已经被买来藏在刘高高的家里。为了销毁尸体,两人还准备了肉桂、锤子、纺织袋等物资。

杀死刘女士后,他们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工具。他们先肢解了刘女士的尸体,然后把尸体放在高压锅里,加上肉桂八角,煮了三天三夜。然后他们分批把尸体装袋,倾倒在三个地方焚烧。弃尸最远的地方是湖南湘潭。

一切解决后,他们开始处理从刘女士那里偷来的珠宝。11月22日,李、刘找到一位买家,是新达寄售店老板曾。经过协商,珠宝以11500元的价格出售,然后被曾转售。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为18,530.55元。

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恶性伤人案开庭审理。杀人犯李姣和刘高高供认了他们的罪行,他们的家人强烈要求法院判处死刑,但具体的定罪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据悉,凶手在庭审现场向家人道歉,但无论何种道歉和说辞,都无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无法弥补家人所受的伤害。

作为局外人,我们只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做伤人伤己的事情,因为一旦发生了什么,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湖南杀人烹尸案的案件介绍?

湖南男子杀人烹尸案,是湖南株洲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案件。2012年11月,2名男子假借卖房之名,诱骗一名刘姓妇人到家中看房,将妇人身上财产洗劫一空后,竟用锤子及刀将刘妇杀害,把尸体肢解后烹煮3天3夜,再弃置荒野。2012年12月中旬,警方侦破此案,逮捕2名犯罪凶嫌。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荷塘区杀人烹尸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更多细节被一一披露。

2012年11月21日,荷塘公安分局桂花路派出所接到家住天元区的胡某报案,称其妻子刘英(化名)在桂花路段失踪已有2天。2012年12月14日,从荷塘区公安分局获悉,该案系一起抢劫杀人烹尸案,现已被侦破,两名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7日,株洲荷塘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抢劫杀人烹尸案,李某与刘某对刘英实施了抢劫,非法获利案值不足两万。得手后李某与刘某,竟用刀和锤子残忍地将刘英杀害并肢解。为躲避警方追查,两人在将尸块烹煮3天3夜后,才分批次抛尸荒野。

被害人刘女士40岁左右,与亲属在董家塅三三一医院附近农贸市场做生意,爱打牌,包里"没少过1万元钱",爱戴贵重首饰。其亲属称,凶手在牌桌上认识了刘女士,将其骗走并杀害,碎尸并放在锅里煮。

由于此案疑点重重,警方判断并非一起单纯的人口失踪案件。侦查民警持续调查,发现刘姓妇女最后联系人是牌友李姓男子,经过缜密侦查,警方认定李男嫌疑重大。2012年12月7日下午,荷塘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逮捕李男,及另一名刘姓共犯。

警方表示,李某1994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另一名凶嫌刘某则有吸毒史,2人均为无业人员,策划这起抢劫谋杀案已谋划半月之久。

湖南杀人烹尸案回顾:罪大恶极!凶手为谋财绑架富婆,杀人煮尸,结果怎样?

2012年11月,湖南株洲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烹尸案件,两名男子将受害者骗到其家中,将其身上财物洗劫一空后,竟然对其惨下杀手,并将尸体分尸用锅烹煮三天三夜。

案犯的犯罪手法的血腥程度令人毛骨悚然,究竟是什么人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他们最后又得到了什么下场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个案件吧。

案犯李晓,湖南省株洲市人,整日游手好闲,曾因盗窃罪在1997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犯刘越高,湖南省株洲市人,品行恶劣,整日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游荡,199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释放后不知悔改,又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两人在狱中相识,并且因为在狱中表现无异常,提前出狱。

出狱后两人整日厮混在一起,但由于两人都有犯罪前科,且游手好闲没有正经工作,两人便想通过特殊的方法搞点钱。

为了弄到钱花,两人开始预谋抢劫有钱的女性,并劫财后将其灭口,而最后两人把犯罪的目标锁定在了李晓在牌桌上认识的“富婆”刘英(化名)身上。

被害人刘英,40岁,因为做生意家境富裕,平时爱穿戴贵重物品。她很喜欢打牌,据说包里没装过少于1万块钱。

2012年11月19日,李晓、刘越高以约其看房为名义联系了刘英,并约其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由于之前一起打过牌,刘英便毫无防备的赴了约。

两人将刘英带回了房子后,趁着刘英不备之时,将其推倒在主卧室的床上,并用麻绳捆住其手脚,用胶带堵住其嘴巴,并将其随身携带的8800余元人民币、200元港币、金手镯、金耳环和白金项链以及银行卡等物品搜入囊中。

两人又用刀子胁迫刘英交出银行卡密码,但见多次威胁并无成效后,两人觉得弄钱无望,便用是塑料袋套住了刘英的头,让其窒息而死。

在杀死刘英后,两人为了毁尸灭迹,用菜刀将刘英的尸体肢解,并加入调味料放进高压锅中熬制了三天三夜,待尸体烂透后,用袋子将尸块和刘英的衣物分别装好,进行抛尸。

刘英失踪当天,其丈夫曾给她打过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而且当晚,曾有人用刘英手机发送一条报平安的短信给其姐姐,但由于姐姐的号码半年前已转移给了其姐夫,刘英本人也是知道此情况的,这不免让人生疑。

在刘英失踪后,其丈夫立刻报警,株洲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出警调查,并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可能并不是一件单纯的失踪案。

警方对街道监控录像以及刘英手机通讯记录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调查,并通过排查最终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晓和刘越高。

2012年12月7日,警方成功将李晓和刘越高逮捕,通过审讯,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7月23日,湖南株洲市检察院对两名案犯提起公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对其二人做出了判决,但是此案并未当庭宣判,但是毫无疑问,等待他们的将是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

古话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在这个案子中丝毫没有体现,两名案犯为了谋财而将人残忍杀戮,丧尽天良,可以说是无药可救了,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恶人”,真的是活在人间的“恶鬼”。

为人做事应该保持低调,如果因为露富而被恶鬼盯上,那么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手法为何如此残忍?

湖南两男子杀人烹尸3天3夜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刘某交代,他们对刘英实施了抢劫,非法获利案值不足两万,并在得手后用刀和锤子残忍地将刘英杀害并肢解。为躲避警方追查,两人将尸块烹煮3天3夜后,才分批次抛尸荒野。 据讲述,受害者刘女士40岁左右,与亲属在董家塅三三一医院附近农贸市场做生意,爱打牌,包里没少过1万元钱,爱戴贵重首饰。其亲属称,近日凶手在牌桌上认识了刘女士,将其骗走并杀害,碎尸并放在锅里煮。 残忍手段事件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杀人后采取烹尸等令人发指的极端手段,一般是基于以下几种目的: 1、 极端报复心理。基于对死者生前一些做法或行为的反感和气愤,行为人感觉到及时杀死了被害人也尚不能平息自己的极端愤恨,因而通过进一步的烹尸来达到发泄愤恨的目的。 2、销毁罪证,掩盖事实。案件发生以后,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下意识的进行逃避,以免被抓捕。被害人死亡后,犯罪行为人一般会通过秘密抛尸、焚毁尸体、破坏粉碎尸体等方式进行隐瞒尸源或者被害人体貌特征的方式来逃避追捕或者尽量争取逃跑时间。 3、其他目的。如变态的心理扭曲、寻求刺激等。 在这种杀人烹尸案件中,犯罪人的杀人原因表面看似简单,但是真正的杀人动机是: 第一、李某与刘某具有过分迷信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的倾向。这可能与其成长经历有关,也可能与其接触到的一些不良暴力行为或者思想有关。 第二、李某与刘某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法律观念,没有考虑到自己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或者考虑到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但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够不被发现,逃避法律的制裁。 第三、本案的直接犯罪动机就是李某与刘某贪图钱财,认为通过杀人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千差万别 这也与普通人在遇到同样一件事情时会出现不同的心理倾向相似。一般人的心理是长期受到其生活环境、生存条件、生活经历等的影响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想法或习惯。因为每个人的上述情况均不同,则遇到同一件事情时,往往对事情的感受和看法不同,或者说心理感受不同,从而导致了不同的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因而,犯罪行为人在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时,其心理是不同的。比如,故意杀人案件,有些行为人是基于纠纷或者矛盾,有些则是临时起意,甚至有时仅为一些小事而杀人。有些行为人杀人后非常害怕,慌不择路,有些人则心理极为沉静,心思慎密,会尽力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打击,有些行为人则处于一种变态的报复心理,对尸体进行破坏。总之,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是千差万别的,对待犯罪的态度也各不相同,犯罪后的处理也往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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