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异事
关于来女士分尸细节太血腥的信息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这个当然是早就想好了处理尸体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会真正的去执行,所以他其实在杀人之前就已经在想怎么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而把尸体粉碎冲进下水道的做法,当然不是临时想起来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经通过计划和演练过,所以才能在30多个小时里面处理干净。
很早的时候大家就质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质疑没有用,没有任何的证据,找不到证明质疑的证据,找不到尸体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处理尸体的细节和过程非常的厉害,让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线索,这可不是临时起意能做得出来的,处理尸体清理现场,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处理尸体才会去做。
其实室内下水道的管道口径很小,拳头大的东西掉进去就会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块碎物才能通过下水道冲掉,大块的东西根本没办法,那么大一个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处理的干干净净无声无息,说明了他把尸体的一部分处理成小块碎物,通过下水道冲走,比如说有小块骨头或者没有骨头的部位。
一些拥有大块骨头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其实通过案件的报道来看,死者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身体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还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携带出去扔到别处处理的,通过下水道处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东西粉碎尸体,这个其实不好说了,不过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一些动静其实并不会别人怀疑,晚上处理造成一腔旁些动静才是反常容易被怀疑,所以确定他处理尸体都是白天进行。
最让人恐惧的地方就是他杀人碎尸后那种淡定的表现,完全让人看不出他紧张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静的态度,这种在媒体和亲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没有漏出异常的表现,这才是让人觉得最恐怖的地方,一个杀人犯杀人碎尸处理尸体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样若无其事,这内心心机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围有这种人,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谁也没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终却抵不过钱财的诱惑,早已丧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际,竟然把罪恶之手伸向妻子,纵观其案发全过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残忍无不令人发指!
据警方通报:在将重大嫌疑人许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警方表示 ,许某某职业是杭州某公司驾驶员,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绍兴上海做养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时还表示,以前网上盛传的:许某某是侦察兵、是小区物业、熟悉小区监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间分尸等等说法,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已抓,而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详细处理过程警方并没有公布,考虑理由应该是由两个:一是凶手已抓到,而且如实招供人是他杀的,伍让橡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时也出于对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选择了没有公布细节。二是因为凶手犯罪的过程极度恐怖和残忍,为避免引起人们不适、引发 社会 恐慌,故而警方没有公布!
其实细想下来,受害人仅仅只不过才100来斤的体重,全身骨头加起来也只不过十几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头,完全可以轻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块,倒进马桶里用水冲走,最终被冲进化粪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处理的骨头,你比如头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装在袋子里,偷偷的带到外面处理掉,这些只要前提经过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觉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给受害人及其家人一个交代,至于对案发的详细经过既然连警方都选择了些许回避,那对于咱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去刨根问底了!
咱们只需明白一个道理滑或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千万别丧了良心!”
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嫌犯选择在女儿的生日当天动手,就是因为方便在食物里面动手脚。他预料到当天来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饮料、吃蛋糕之类,乘机在饮料里放入妻子买的安眠药,妻子和女儿喝完之后就会越来越困。
在两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头蒙头的方式杀害来女士。 期间来女士基本处在无意识的深度睡眠状态,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呼救和反抗。这样,在死亡阶段基本不会出现声响。
即使有轻微的动静,处于昏睡中的女儿也不会听到,再加上外面下着雨,雨声掩盖了一切,邻居和其他人更是听不到任何动静。
处理尸体的过程
为了消除证据,毁灭线索,嫌疑人将来女士的尸体粉碎后冲进了下水道。 一个女性的尸体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内脏、脂肪占到50%以上,尸体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没有多少,根据警方通报是分散抛弃。
当然,分尸行为肯定不是在深夜进行的,因为其反侦查能力很强,半夜一直亮着灯,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静的时候,有点响动很容易被邻居听到,被人怀疑,但白天却不会,所以,可以确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处理的尸体。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绝不是传统的砍、剁,粉碎机之类,因为这样做声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邻居听到。
嫌犯在作案前进行了长时间的周密谋划和准备,对所有细节做了严密的预测和演练,想好了尸体的处理方式,提前准备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学药品,且又有屠宰鸡鸭和鱼粉生意经历,对于分解切割异常熟练。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器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化学药品处理,通过马桶管道冲入化粪池,让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线索。
至于下水道为什么没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处没找到任何滞留物,这就说明他将尸体分割成小块之后,用化学药品进行了处理,然后再通过下水道冲走。
对于骨头等一些难以分割处理的部位,他是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比如使用液压工具结合化学物品破碎,根据相关报道,来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可见,对于难以处理的大块骨头,嫌疑人将其用塑料袋包装之后,通过负一层暗道避开监控,进入地下车库,开车将其抛弃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结语
嫌疑人在抛尸之后,自认为消除了一切痕迹,而且拖延报警,想着尸体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点证据了。之后,他在采访面前镇定自若,没透露出丝毫的紧张,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经不是一般的扭曲,实属万分残忍,罪大恶极,一定要严惩。
我的猜测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机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许某是趁着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分散抛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确认是其本人。于是有网友问,来女士是如何被处理到化粪池的?警方已经说了,分尸!至于 具体细节太过血腥,警方不会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虽然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细节,但网友们脑回路大开,说出各种各样的答案,什么通过化学或者物理等方式处理,包括采用浓硫酸、化尸水、粉碎机、破壁机、液氮冷冻、电锯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绵掌都搬了上来。从杀害来女士到报警,许某有36个小时的时间处理尸体。根据媒体报道,许某在处理尸体前,曾把小女儿支开了,说明处理尸体的时间较长,涵盖夜晚和白天。
说到这里,我想提一个问题,许某某处理尸体一定要用到机器吗?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实许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几年前,许某某来到杭州做鸭子屠宰生意,所租门面便是来女士位于江干区的一间民房内。此外,两人结婚后,许某某也会经常下厨。像这种屠鸭无数且经常炒菜做饭的男人,刀功一定不会差!
所以,许某很可能是亲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邻居听不到奇怪的声响。而像的比较大的骨骼、头骨等因为难以处理,就被许某带到小区外分散抛弃了。 注意警方用词,是“分散抛弃”,何为“分散抛弃”?肯定是指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被许某抛洒在了不同地方。
动机,其实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个动作都会引发。不得不说,许某某确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对相处了十几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简直泯灭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恶魔被抓,愿来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是一件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处理方式。事发当日他家中用完了2吨水来冲洗,肯定有部分肉体组织或血液经碎尸后,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化粪池。
警方通报中,说许某某将其杀害后分尸扔至化粪池中。也就是说,那些无法粉碎的大骨头等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带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当天晚上出行太显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门时一点点携带出去丢弃。
但是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人操作确实不容易,而且邻居也说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冲马桶的声音都能听到。不知道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同伙帮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较奇怪的是,既然是从下水道里处理了一部分,为什么调查案件时,警察带去的警犬都没能发现踪迹。不得不说这个人实在太严密,反侦查能力过强。
然而天网恢恢,他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没料到媒体曝光了“失踪”案后,引起了全网查案。不少网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凶,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议,估计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断,只是一直在找证据验证。
最恐怖的是这个罪犯心理素质太强大,他在实施恶行后,敢随同家人一起去报警,还能多次坦然接受媒体采访,并对家人允诺: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经在调用抽粪车抽取化粪池粪水,事实真相接近突破的时候,他路过抽粪车,也只是侧头看了一眼,完全没有惊慌的样子。
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悲剧。
把马桶移开,打开淋浴,先对着管子放血,把肉剔出来,搅成泥,肉泥混着水直接流进马桶管,骨骼白天转移,对于一个曾经干过屠宰的人来说36小时做完这些很难么?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经在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这得益于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手段越来越大,特别是DNA技术日益完善,几十年前的无头案都没破了,凡事做了就会有痕迹。
再加上她丈夫的种种反常行为,想起他面对镜头试图转移方向:她这个智商,一个人出不去的。
还有吊带睡衣,企图把视线引向私情。他以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来女士是会计事务所保洁员,存款有7位数,分得两套拆迁房。现任丈夫要求来女士让出一套房给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将来娶妻用。可来女士不同意,导致双方就有矛盾冲突了。这作案动机表露无疑。
整个事件他以为天衣无缝,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
所以要告诫大家,还是头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丈夫有预谋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购买作案工具,分解尸体编织袋,以及如何处理尸体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东西多,东西大的话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说分解的尸体应该要非常小才可以冲的下去。警方检查了许某某的家里,当天的用水量尽然达到了2顿。这就足以说明身体的多数皮肉组织是通过下水道冲进化粪池的。对于人身体部位比较大的骨头是很难冲进去的,应该是通过小包装一点一点分散处理到了离家最近的又没有监控的化粪池内。大家猜想一下身体多数部位被冲到下水道,这要把身体分解的多么细才能做到。可想而知这个和来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残忍。
案发后过了36个小时丈夫才报案,可见丈夫处理尸体应该花了好长时间。据媒体报道处理尸体时丈夫支走了孩子。说明丈夫是分时间段把身体组织冲下去的。
在这19天里丈夫显示的极为冷静,可见对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尾巴早晚漏出来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对于这么一个手段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人,等待他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说起来有点令人后背发凉,受害者应该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块,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这样才能通过下水道而进入化粪池。这个许某真的是一个令人害怕的”恶魔“。
这起案件是一场许某精心设计,精密筹划的案件。他在动手之前,准备了多久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时间应该也不会太短,因为他要想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处理来女士的尸体,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呢,处理好之后,该如何面对警方,已经来女士的家属的询问呢,这都是他思考的问题。
当然了,我们专门来说说来女士那么大个人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来说,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正常人一个拳头都无法进入下水道。记得我有一次,手机就是掉进马桶里面了,然后慌乱之中就用手去拿,结果还没伸多久呢就无法继续伸了,因为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说,来女士的尸体,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块,不然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下水道管口的,因为有的下水道管口实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种。而许某,是一个老狐狸,他肯定不想来女士的尸体堵在下水道里面,因为那样警方更容易发现,所以他会将尸体肢解为非常非常小的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时候,采用什么东西肢解的,才不会让他人发现呢?
尸体的有些部位,许某是选择将其给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会说,为什么不将其也冲入下水道。我觉得可能这些部位并不适合分解成小块,因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或者在肢解的过程中声音太响了,比如某些骨骼,许某不会冒着这个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他选择将其丢弃。
这起案件其实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较相同,都是将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冲进下水道里面。
许某从一开始的时候敢于接受采访,就表明此人对于自己的作案是相当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到来!许某必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代价!
不是处理到下水道,是被处理到化粪池了,下水道和化粪池是不同的组织结构。
来女士身高1米58,体重大概50公斤,这么远一个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样把她处理到化粪池里面去的了?
根据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觉的时候下手,趁来女士熟睡的时候采用枕头蒙头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体碎尸成小块,通过马桶冲进化粪池,大块无法冲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儿上学的机会装进塑料袋分批丢弃,着也是为什么当天他家用水量达到2吨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冲刷作案痕迹和尸体,二警方也通过一步步调查取证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手段残忍令使细思极恐,是什么仇恨能让一个男人做出如此丧尽天良得举动?
我们一直都有一个期望,期望来女士只是离家出走,期望她总有一天能够平安归来,我们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况
7月4日下午,杭州来女士和小女儿一起出现在电梯里,拿着蛋糕回家后,再未见出来。
7月6日下午,来女士单位来电询问来女士没有到岗的原因,来女士大女儿也找上门来,许先生才与来女士大女儿及来女士姐姐报警。
许国利自称,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时发现妻子还躺在床上,凌晨5点左右发现妻子不见了,家中东西未丢失。
随后,许先生张贴寻人启事,悬赏10万元找人。
在此期间,许先生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显得悲伤、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报因丈夫许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开发布会通报:
调取大量视频,确认来女士未出小区。
经过25小时,从化粪池抽出38车粪水,筛查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经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来女士。
来女士家在7月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用去2吨多水。
许先生对杀妻碎尸案供认不讳,许先生在5日凌晨趁来女士睡熟后,用枕头将来女士捂死,随后碎尸,冲入下水道,毁尸灭迹,本案结案。
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细节。
02疑点
1、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来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这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在邻居听不到声音的情况下碎尸的?
据报道,来女士一家住的回迁房隔音效果不好,来女士家冲厕所,邻居都能听到声音。
案发后,调查邻居,邻居反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小女儿睡在家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处理尸体用了2吨多水,邻居和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到碎尸和冲水的声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粪池里去的?
卫生间的下水是无法将整件睡衣上衣冲到化粪池里的,会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从化粪池中捞出时,还是完整的。
3、在短时间内,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碎尸后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报警后,警方曾到来女士家调查,并未闻见血腥味。
4、血迹是如何消除干净的?
虽然用了大量的水进行冲洗,但是,沾染血迹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见血迹了,在特殊材质下,那个地方还是会显示特殊颜色的,无法彻底消除干净。
5、大骨头是不宜碎尸的,许先生是如何处理干净的?
人体有206块骨头,有些骨头十分坚硬,无法剁碎,许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声音的情况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将大骨头转移到户外抛弃,需要进出不止一次,路上会有监控视频能找到可疑之处,为什么警方调用了大量的视频资料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7、处理尸体具体用了多长时间?在两天的处理过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将痕迹和气味消除一干二净的?
许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儿上学,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是如何将尸体完全处理干净的?
从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两天用水量异常,说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许先生还对尸体进行了处理。6日下午就已经报警了,处理时间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这段时间内。
5日凌晨并没有完全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处理干净,尸体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内吗?冰箱内没有留下血迹残留物吗?
03分析
许先生将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装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会有冲洗坐便器的冲水声了。邻居及小女儿也就听不到声音了。
这样操作,从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内,就不会有残留物遗留在室内,用特殊材质也不会发现血迹痕迹。
事后将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彻底消除痕迹。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洁物品,来掩盖气味,并及时通风,在夜深人静之时就用电风扇将气味吹出户外。
这样通过吹走换气、清洁液体气味掩盖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难度不小。
04觉成结语
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杭州碎尸案,不得不说是个教科书版的案件,作案人手段之老练让人哗然。
他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肯定警察会找上门,所以他把作案现场处理到了极致。
警察曾经透漏了一个细节,他购买了一瓶洗洁剂,按理说一个大男人,不会无缘无故去购买这个东西。
洗洁剂的去污清洗的效果超乎想象,他为了彻底清洗竟然用了两吨水,可见他用心良苦。
两吨水加上洗洁剂,足以把家里,所有包含来女士血迹和气味的东西完全处理掉。
再加上清洁剂清洗以后会留下特殊的味道,这味道也足可以瞒天过海。再加上来女士被冲入了化粪池,化粪池里强大的气味足可以掩盖来女士的味道,所以警犬的作用不大。
本来来女士家里,到处都是来女士的味道,让警犬无所适从。
还有一个版本,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第一感觉就是被碎尸了,血迹可能通过马桶流出去了。……
……
……
然后他们不动声色的继续搜索,走访!最终在抽了几十车的化粪池里终于找到了尸块。案件最终告破。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还有很多疑点没有公布出来,因为目前案子还在调查之中,率先公布的话很有可能被有心之心找到漏洞,而且目前许国利虽然承认了,但也随时可以翻供,因此相关人员还在积极寻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许国利的罪行。
疑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许国利如何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很可能用于清洗残余味道
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有用过洗碗精,这是一种强去污而且有很大香味的清洁剂,它最大的好处就是既可以掩盖味道,还不易让人生疑。
经过训练过的犬,嗅觉非常灵敏,它们可以闻到十分微弱的气味,用来进行分辩。
研究发现,人类鼻腔中的嗅觉细胞只有500万左右,主要是因为人类鼻腔也比较短小。不过狗因为鼻腔比较长,褶皱比较多,嗅觉细胞是人类的几百倍,可以达到上亿个。
这嗅觉细胞比较多,嗅觉灵敏,它们可以轻易识别环境中的各种气味,即使被稀释很多倍,依然可以轻易的识别。
但狗嗅觉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会把其他味道放大,如果环境中别的味道足以让警犬讨厌,警犬就完不成这个任务了。
基于此,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是不是就能说得过去了呢。
大量清水冲洗茄差,也可以掩盖气味
虽然没有确切的消息到底用了多少吨水,可是如果用大量的清水冲洗,那么有味道也依然会被掩盖冲掉的。
清洗的话,如果再搭配一点去污能力强的洗碗精,那么味道更容易被处理,警犬闻不到也就在所难免了。
警犬的鼻子最讨厌刺激性强的物体,如果提前用味道更大的东西进行遮盖,那么警犬的嗅觉很有可能会短时间失效,让警犬失去作用。
总之,防备警犬最好的办法就是处理现场,用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处理以后,味道几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如今已经证实了许国利购买过洗碗精,因此我个人认为,通过洗碗精清洗以后,是可以躲避警犬嗅觉的。
肯定不是骗过的,既然是警犬肯定以经发现了踪迹,警方只是当时没有公布出来,因为警犬发现了有异常动作,警方肯定有记载,警方也不会把每一个关键数据就豪无遮挡的发布出来,现场是碎尸了,没有物证不能就说是许某干的,还需要找到物证,才能抓人。
许某报警时所说的是失踪案,当兄纳肆时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好抓人,因为警犬也只是有灵敏的嗅觉来判断的,因为家中清洗的比较干净,留下的也就是血腥,他羡轿丈夫报警时间跟碎尸时间也不久,他作案分尸也是在厕所进行,警犬有异常表现也不能判断就是碎尸,因为来女士死时如果刚好碰到是生理期,厕所也会有血腥味,单看这一点不能直接抓人。
警犬当日没有找到尸体和碎尸,也就等于没有拿到有力证据,接下来就是排查其它方面的细节,因为每一个排查都是非常认真,也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最后就是多方面判断肯定是碎尸了,然后抽出几十车的粪水才真正抓到有力证据,再加上那么多天的监控和一些细节排查,许某某就是杀人犯,才力马抓人。所以不是许某某骗过警犬,警犬有异常表现,没有确切证据,尸体或尸块就不好抓人。不是许某某聪明,警犬也不是骗过。
导读
这起案件目前可以说是已经破案,7月25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凶手许某某已经认罪,他已经招供承认,是他自己趁着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杭州警方在经过25个小时不间断对化粪池进行排查,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现场提取,DNA比对之后确定认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综合判断来女士已经遇害。
毁尸灭迹
从这个角度来看,许某某杀妻之后为了毁尸灭迹,竟然对来女士进行分尸,手段极其残忍,现在想起来都让人细思极恐,后背发凉,许某某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为了得到来女士的所有遗产,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掩人耳目,许某某在案发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声称,他的妻子来女士很可能出去几天散散心就回来,找不到就不用找了。
看到许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淡定自如,确实让所有网友都感觉到此人非常可怕,除了言语上的淡定之外,许某某竟然在一夜之间将其妻子杀害之后并毁尸灭迹,就连警方第1次到他们家里面寻找线索时,竟然没有任何发现,要知道当时警方可是带着警犬去进行搜索寻找的,而警犬可比人类的嗅觉灵敏上万倍,这就带来一个疑问,既然警方通报里说,许某某不是在别处杀害妻子,而是在自己家中,那么,许某某在家中杀人分尸,必然会留下血迹或腥味,警犬为什么都没有发现呢?
许某某早有预谋
笔者认为,从警方的通报当中也能够看出许某某杀妻是早有预谋的,在许某某在杀害妻子之前,势必也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警察会找上门,这一点在他作案之前大概率早已经想到了。所以,他才会在作案之后将现场处理到了极致,警方通报当中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许某某在7月5日当天,购买了一大瓶清洁剂,按照常理来讲,一个大男人在妻子失踪之后,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购买清洁剂的,现在看来,许某某应该是使用了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剂,把家里的所有血迹和腥味全部去除干净。
由此可见 ,从警方的警犬没有发现线索的这件事情当中就能够看出,许某某的反侦察能力超强,当然,这可能与他有过当兵的经历有些关系,在警方对他家的用水情况进行调查时,突然发现,7月5日当天,许某某家的用水量超过两吨,这一点,立刻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要知道 ,警方在动用警犬都没有在许某某家发现任何线索,而他家当天的用水量超过了正常用水量的数10倍,甚至有可能达到上百倍之多,这一点本身就很不正常,在许某某没能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之下,那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当天势必向下水道当中冲进去了很多东西。
使用化学药剂
现在看来,这两吨多水的用水量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许某某用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药剂来清洗家中血迹和腥味的,再将所有的血迹和气味全部处理完之后,许某某家中也只会留下化学剂的味道,所以,就算警犬在他家中进行了搜索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来女士已经被许某某冲进了化粪池,而化份池里面的气味,足以掩盖掉来女士的体味。
总结
好在,警方很快就从不正常的用水量当中寻找到了突破口,因此 ,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作业,再经过长达25个小时,对38车粪水进行冲刷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经过提取DNA对比之后,最终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至此,警方已经判定来女士遇害,而最大的作案嫌疑人显然就是许某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许某某也不得不认罪伏法,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许某某犯案,势必就会留下很多蛛丝马迹,只要警方寻找到一个突破口,许某某的罪行势必就会败露,他也必将为自己的罪恶行径付出法律的代价。
杭州碎尸案已经被警方侦破,被害人来女士死于丈夫许国利之手,这里说到许国利在杀人后进行碎尸处理,并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许某是在家中卫生间进行的碎尸,可是警犬竟然没有发现,这很不符合常理。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首先,许国利肯定做的非常仔细谨慎,现场被处理的像是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这点从许国利的背景就能看出来,他完全有这个能力。首先他是做养殖及处理鸭子生意的,杀生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还有鸭子有很大的腥味,许国利可能会有某些化学药剂能清除气味
许国立处理尸体是在卫生间里进行的,本身卫生间空间就小,门关上后再铺上塑料皮之类的东西防止血液乱溅,那么在外观上就很难看出有血迹了,后面只需要用大量清水配合消毒液,空气清新剂等就能让卫生间里的气味被掩盖。
说完了凶手可能会做的掩饰手段,再来说说警犬这边,警犬按道理来说不可能闻不到没有血腥味,即使你做的再好,但是在短期内就是有味道,警犬没有发现,我想可能跟当时警察没有往杀人碎尸方面想有关,毕竟警犬不是人,凭着一点点淡淡的味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就被凶手躲过去了。
只能说狡猾的许某手段太高明,这个凶杀案是有预谋的,骗过几只警犬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甚至他也考虑过躲避警犬的搜查,做了准备。还有就是更多细节没有公布出来,只有大家想象力了。他为何能骗过专业警犬,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警犬的鼻子有很多褶皱,增加了气味的灵敏性,嗅觉高于人类几百倍,警犬作为警方的侦破工具,确实作用很大,但是狗也不是万能鼻子,不能过多的相信。警犬可以在犯罪现场根据犯罪人的足迹,气味,物品进行鉴定和识别。但警犬在来女士的案件中,没有发挥其作用。
第一,对血和肉的处理方式独特。
犯罪人许某的残忍手段极其残忍,作案过程就是魔鬼的存在,一个正常女性100斤左右,血液10斤多,肉也就50多斤。他用枕头窒息死亡后,拖进卫生间放血,可以用盆子接住,再倒进沸腾的开水中,放入其他化学药品,凝固后倒入马桶中,用化学药品处理后,再用热水煮开,人的血腥味就消失了,当然还有碎尸的肉沫也是这样处理的,肉熟了后在配合水流进下水道,这样就可以躲避了警犬的嗅觉。
第二,用大量的水,洗洁精冲洗掩饰。
警方通报的作案现场是在他家的卫生间,据报道许某6号在楼下曾经买过创可贴和洗洁精,并且那天晚上用了将近两吨的水。这说明,许某现场碎尸后冲进马桶以后,许某用洗洁精清洗,有现场消毒,再打开窗户,这样来女士的气味就会变得很淡很淡,再加上天气高温,很快就气味消失殆尽。三天以后才警犬才来现场识别,狗的鼻子再灵敏,也很难发现。
许某密谋杀妻后,自我感觉良好,可如今侦查技术和破案水平如此发达,不会存在完美犯罪!警方在侦查的过程中,肯定有发现可疑之处,比如马桶移动过位置,新旧接茬的胶水。还有就是警犬在卫生间老是徘徊等等,所以警方早都怀疑他就是凶手了,只是没有铁证,不想打草惊蛇。最后动用32辆吸粪车,进过清洗和筛选终于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找到铁证!才控制了嫌疑人许某。一场预谋的杀妻案真相大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今他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他是否后悔当初的行为呢?
我是 @关中向荣 欢迎大家评论,转发,谢谢!
许某某不可能骗过警犬的嗅觉,只能说警犬起到的作用有限。 警犬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相当于人类嗅觉的四十倍,嗅觉细胞达到两亿多个,可以分辨出两万到三万种左右的不同气味,因此说许某某想骗过警犬的鼻子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许某某预先判断警方可能让警犬来侦查,提前知道警犬登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高强度刺激性化学药品,让警犬的嗅觉失灵。
许某某用了两顿水和一瓶洗洁剂,把家中彻底的大清洗了一遍,清洗的重点,也就是处理尸体的卫生间这个地方,至于卧室,客厅厨房,许某某不可能把清洗重点放在这些个地方。
清洗后,许某某绝不可能在使用刺激性化学药品重新布置在卫生间内,所以,许某某根本就想不到警犬来到家里进行侦查。
清洁剂的气味刺激性不大,所以也不会影响警犬的嗅觉,许某某在碎尸过程中,一定会采取措施,让血迹不会溅射到地板上,即使溅射也是极为稀少,而所有的尸体残骸,都会经过马桶冲入下水道,处理尸体后,在经过多次的大清洗,血迹一定是处理的极为干净,留下的气味也就微乎其微。
当警犬来到许某某家中侦查时,许某某的妻子来女士会在家中的卧室,厨房,客厅都留有气味,而且来女士的气味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因此,警犬可以在整个房间内,无论是卧室,客厅,厨房都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在卫生间也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甚至血腥的味道。
警犬擅长的是根据气味寻找物体,或者长距离根据气味追踪物体,比如寻找毒品,长途追踪嫌疑犯。
可是,来女士就在家中消失,如果是一个小物件藏在家中,或者还有零碎的尸骸藏在家中,警犬百分百能够追踪到,但是来女士已经被碎尸后,全部从下水道处理掉,警犬就已经失去了任何目标,即使警犬嗅到了洗手间里,马桶里有来女士的气味,围着马桶打转,人们只能猜测,来女士生前来过卫生间,也不可能怀疑来女士被碎尸后,是从这里冲走处理掉的。
因为警犬不会说话,只能用嗅觉告诉主人,来女士到过卫生间,如果来女士从家里走出,警犬通过嗅觉就会知道,来女士已经离开了自己家,如果警犬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过家门,就等于告诉了警察,来女士没有失踪,可能是在家中被害。
而且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都可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小区,但来女士人却失踪了,警犬又通过嗅觉,没有找到来女士离开自己家的踪迹,此时警察完全可以怀疑许某某有谋害自己妻子的嫌疑,而且就是在家中。
总之,警犬不可能追踪到来女士被碎尸的蛛丝马迹,但警犬一定会表示出,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家的踪迹,这就给警察一个证明,来女士从始至终都在自己家中,但人失踪了,只能说明来女士在家中被害,尸体被处理,因此说警犬在此案中,也起到了一些作用,间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这一点就足够破案了。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很多人确实也有这样的疑问。
在警犬来之前,有一个时间差。
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5号凌晨把妻子闷死,但是当时没有分尸,而是在早上把女儿支开后进行分尸。
在7月6号傍晚六七点,许某和大女儿一起去报的警。
这个时间段就是在7月5号的早上到7月6号的傍晚,三十几个小时之内,他要把尸体全部处理完,并做好全部的善后工作。
为什么许某能够骗过警犬的鼻子,在这里作一些大胆的推测:
1.警犬是干什么?警犬就是搜寻气味,辅助公安发现线索,进而破案。
有人说警犬是先去来女士家,闻了来女士衣服气味,再出去搜寻的来女士踪迹,我觉得有一点说不通,警犬是训练有素的,血腥味肯定闻过,对此很敏感,这是它的工作范围之一,不可能家里有血腥味,而无动于衷。
唯一的可能就是,许某把卫生间的门关上了,而卫生间里面的血腥味已经被他处理的很淡很淡,几乎闻不到,所以骗过了警犬。
2.他养过鸭子,跟杀鸭子一样,很有可能是在卫生间的地上铺上一层薄膜一样的东西,然后在薄膜上进行解剖,这样就减少了血迹留在卫生间地板上的机会。
3.杀过鸭子的人都知道,鸭子的腥味很浓,许某知道用化学物质消除血腥味,很可能买一些的药物或者化学试剂,既能快速溶解人体组织,又能消除血迹带来的血腥味。
4.厕所里肯定用了大量的清洗液,用84消毒液和洗洁精进行里里外外清洗。很可能警犬来的时候,84味或者洗洁精味很浓,而血腥味又很淡,所以警犬闻不到。
不得不说犯罪嫌疑人许某,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了罪总会留下痕迹,警犬查不到,那还有别的蛛丝马迹可以查得到。
警犬在这起案件当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因为在失踪的来女士家里肯定到处都是来女士的气味。
即便是卫生间,有气味也是正常的,警犬也没有办法告诉人有血的味道。如果说让警犬遵循着味道找到罪犯抛尸的地方也不现实。
再加上案发当天晚上下了暴雨,气味也就冲没了。还有一点原因就是,罪犯肯定会用漂白液,等清洁用品来清理现场的。所以在这起案件当中,警犬没有寻找到证据很正常。警犬往往只是用来搜查搜寻失踪人口。
有人说许某做案手法十分高明,其实压根就算不得高明。警方之所以用了二十天时间侦破案件,并不是因为是被许某给蒙蔽了。而是警方一直在寻找证据,从报案那一刻起,警方就已经把许某列为了第一嫌疑人,就已经在周边调取监控。
但是现在随着法治的提升,警方办案也更加要求合乎规则,不能因为仅怀疑就抓人,必须要找到证据。如果是40年前,很可能就是先抓起来打一顿再说,现在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之所以说许某的手法不高明,就是因为这几天看新闻也能看到国内外有很多类似的案件,都是丈夫杀死的妻子,碎尸,抛尸之后报警,无一例外的都被抓获了。
这起案件的难点和耗费时间的地方就是在寻找受害人的尸体,因为小区地方太大,细细的搜查了几遍,需要很长的时间。
许某是看似聪明智商高,其实是很愚蠢很笨的,现在在中国发生命案还能逃脱的概率几乎是零。
杭州碎尸案, 历史 级别的案件!许某的血腥与残忍,让人不禁隔着屏幕都发毛!
碎尸,2吨水,清洗剂,养鸭子……
警犬的气味训练应该是有针对性的,比如血腥味,人体的味道!来女士家里,来女士人体的味道肯定到处都是,这比较容易干扰。而血腥味,应该是警犬训练的主要科目。那么,警犬到底有没有在来女士家闻到血腥气味 ,找到线索呢?
试想一下,许某作过几年的家禽生意,一刀放血这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小意思了,那么来女士熟睡时应该是被闷死在床上。他不可以在卧室里分尸,而且警方也通报了,分尸的现场就是来女士的家里,那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卫生间了。
一刀放血,2顿水,清洗剂……,三十多个小时里,这些足以慢慢消磨一些痕迹!给警察和警犬造成一定的难度
但是, 警方又怎么可能是吃素的!
【挑战不可能】有一期节目就是介绍的警犬的!节目中,主持人把一滴血滴到水罐车里,里面有满满一罐水 (算不来都不止两吨) ,充分搅拌后,装了一盒带血液的水,与其它没有血液的水一起放到很多辆车里。专业训练的警犬冲破重重阻力,成功地找到了那盒含有血液的水。可见, 能执行任务的警犬,都是相当厉害的。
我想,即使许某用了两吨水,用了清洗剂,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的。
据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后续也在马桶周边发现一些颗粒物,化验出人体DNA,所以才会有后续的警察不怕高温与恶臭,从38车粪水中找来女士被害的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杭州案,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
一个人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并没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该案件,警方已经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其实,这个案件我只是前两天听朋友说的,我刚一听到时,就开玩笑说:“会不会在冰箱里哦?”
现在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凶手一定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从反侦庆锋察角度来说,毁尸灭迹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当下 社会 ,监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种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虽然不知道,该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个报的案,但面对镜头采访,如此镇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如果是他报的案,那就是利用“贼喊捉贼”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对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毕竟一般人不会把一个主动报案的丈夫,设想成为杀害妻子的凶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但世间的许多秘密,即使瞒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终有一天会在不经意间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确实让人捉摸不透,那么大个尸体,一个晚上是怎么处理的,并且还没有惊动家中的女儿和隔壁的邻居 。
案件回顾:
7月4日,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电梯里,她和小女儿拿着蛋糕,有说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许先生称,起夜时发现妻子失踪
7月6日,来女士单位来电告知其没有到岗,来女士家人报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誉档晌江干区分局,成立专案组调查
7月23日,警方通报,来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
从上述经过可以看出来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并且女儿还在家中,就算许某某杀害来女士没有声音,在分尸的时候家中小女儿都没有听见吗?着实让人不该相信,应该是许某某提前给女儿吃了安眠药等药物,让女儿无法听见分尸的声音,可以肯定这是一场蓄意已久的谋杀。 经过许某某交代,趁来惠利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由此可见许某某蓄谋已久,对自己的妻子凶残,毫不手软,可见对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经过“杭州来女士案”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夫妻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互相关注,互相爱护,发生矛盾及时处理,不要让矛盾越积越深,及时解决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惨剧发生,夫妻之间才能和谐幸福。
个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没有呼救和打斗声音,何况弱女子对壮汉。受害人死亡阶段的声响没有了,这一阶段的动静不大,受害人小女儿熟睡且极可能被催眠。
2.要分尸,绝不是传统的砍、剁之类的手段。个人看法,使用了化学品,用于软组织的销毁,同时配合利器。现在只剩下骨头了。
3.骨头可能是被剔下来后,使用液压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压钳,液压剪这些。怕出现声响,可以泡在较深的水中,这样声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属于预谋杀人,且有鱼粉生意经历,肯定对分尸揣摩很久。鱼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掺入牛骨一类的。这种经历对于分尸手法的启发是全方位的。同时,嫌疑人对于整个过程前期一定做了预演,比如无噪音拆解猪头等等,甚至此人有无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验证,毕竟在自己家中杀妻分尸,已经是万分残忍,罪大恶极。
5.对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细考虑过,不公布细节好处更多!
就想到这些。
统一回复一下其他疑虑:对于气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离,保持浸泡状态,气味基本上出不来;难的是骨头毛发,肌肉和其他软组织,可以直接冲走的就冲走,不好冲的,上面说了,有利器切割;利器还可以用于剔骨;加上化学品帮助!骨头利用液压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连骨头破裂的声音都极小!再细致蠢岩的,想不出来了,只能问许某了。大家结合犯罪嫌疑人拖延报警,故作镇静,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着拖着,化粪池里能烂的都烂了吧!
作者本人从事环保行业,有处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农贸市场的各种垃圾,里面肯定有难以处理的大型骨头等等,仅仅从这方面的经验来做一些推断。至于用什么药剂可以融化猪肉,用什么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经超出这个问答的范畴,请好奇宝宝们不要评论追问了。至于警犬,这里的作用机理不太大,警方更专业,大家不要质疑警犬的能力!
一个小时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况是一个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个小时后才报警找人的。这其中的三十多个小时里,足够他处理一具尸体了,把人分尸分散抛弃,说难也不难,尤其对他这种曾经做过鱼粉的人来说,更是得心应手。
虽然鱼和人是不同物种,但同样都是尸体,他处理鱼那么多年,速度已经练出来了,处理一具尸体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来女士恐怕到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悄无声息的死于爱人之手。只因对她不满,便产生了除掉她的办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后,才能发现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妻子对他那么好,还为其生儿育女,没想到头来她这个相处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过嫌犯是如何一个晚上就处理掉尸体的?从杀人到处理尸体,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时,光是分解肢体就很费时间。也许肢体不是一晚上处理好的,夜间安静晚上处理动静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处理,白天孩子上学家里没人,比较好办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会引起怀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环境比较吵闹,也就不容易被发现,这就给他创造了很大的机会。
但是怎么处理掉尸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时是怎么做到不发出响声的,这才是厉害之处,据说小区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邻居和女儿的眼皮底下一声不响将妻子碎尸的?平时走路都有声音,那骨头是硬物,机器在使用的情况下也会发出轰鸣声,他是如何防止发声的?
据报道,来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鸭子和做鱼粉,都是比较残忍的工作,因此,他对于这些残忍处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经通报,在邻居空房间分尸是假消息,属于谣言。那么大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觉得作案过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着大雨,窗外可能狂风大作,并有雨水不断敲打着防护栏。所以,邻居可能就听不到来女士丈夫的作案声音。来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头捂死来女士后,可能将其拖去卫生间,用之前屠宰的手段进行处理,完成后,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作案现场。一些大的骨头之类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丢弃。
来女士的小女儿当晚可能被来女士丈夫在牛奶或开水里下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况且她已经11岁,并没有和来女士们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没有发现异常。
来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对生命可能不是那么敬畏,所以才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如果不是来女士有个大女儿(报案),那么来女士丈夫可能会一辈子逍遥法外。
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题主的问题,理论上开说,只要凶手足够凶残和冷酷,一晚上的时间,分尸然后丢弃,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应该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国内,就有杀人分尸藏进冰柜的案例。本案中根据警方的资料,凶手并没有出门抛尸,而是选择碎尸后,通过马桶下水道冲弃,所以网上有凶手家一晚上用水两吨的传闻,应该是凶手用来清理现场。
2.说点别的,此案从一开始就引发广泛关注,网络的吃瓜群众们凭有限的常识从一开始就已经能看的出,来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杀人凶手。。那么,问题来了,连网络吃瓜群众都看出来的嫌疑和破绽,专业的警方是怎么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测警方一开始也已经锁定了她丈夫作为嫌疑人,之所以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于一直为找寻到受害人遗体,这十几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寻来女士遗体,直到找到遗体,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这十几天的找寻中,笔者认为,警方和群众虽然认定了她丈夫是凶手,但警方个群众得思维和思路还是被前期媒体的各种报道给带偏了,媒体一直报道,失踪,监控探头都没拍到等信息,这给人一种凶手用了一种及高明隐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然后弃尸到隐秘荒野的假象,这种对手作案手段和抛尸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误导了警方的思路,让警方把凶手的手段和智商严重高估,对遗体的找寻也复杂化。。。然而事实确让人大跌眼镜,这个凶手远没有想象得那么高明,他真的就是简单的在家里半夜杀人,然后分尸,甚至都懒的远走抛尸,愚蠢到直接就冲到化粪池里。。不得不说,严重的高估和复杂化凶手,是本案前期耗时太长得原因,如果没有这样的弯路,一开始就围绕小区搜寻,案子应该早就破了。
3.再说一点,本案再次说明一个道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能认准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脱单的单身狗们,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钱财,相貌,能力等,第一重点看的就是人品,人品,还是人品!因为,其他这些方面没看准,顶多吃点亏,但人品没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来女士一样丢了性命。所以,单身狗们切记,多看人品,慢慢来,多看看再决定。万一牛屎糊眼睛,找了个渣子,那认清真面目后,一定果断得一刀两断,别犹豫,果断切割远离,不要将就,保命要紧,一生很长,谁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离,及时离场,永远是最优选择。这种找结婚对象的事情,宁缺毋滥,如果没有合适的绝不将就,就先做个快乐得单身狗也不错。。
4.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时候对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够的警醒和清醒的认知永远是有必要的。来女士的惨案就是深刻的教训。
其实这个事情警方也已经说了,属于是有预谋的呢,这个事儿既然是有预谋的。那么很多之前的事儿都是需要准备的。
首先我们来说,来某某并没有出小区,而是晚上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杀害了他的妻子。他们这个时候问题来了,之前邻居说过。回迁房的质量并不好。有的时候,他们家的抽水马桶的声音,他在自己家里面都能听得到。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了以后,尸体是需要处理的。首先分尸的情况下,肉体组织好处理,直接剁成小块就可以了,可是人体骨骼呢?虽然我们知道他们家案发那几天用了两吨水,但是只能冲下去肉块儿,可是骨头呢?骨头如果想要处理的话,必须使用刀剁碎那么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头,或者说用粉碎机之类的粉碎骨头的话,那必然会有声音。如果要是有声音的情况下,那么他的邻居肯定半夜会听到。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么多血水是怎么处理的?我们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时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点,就会闻到浓浓的血腥味。何况是一个活人这么多鲜血需要处理,在案发后的两三天,浙江的一些媒体就去他们家去采访他的丈夫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处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闻到血腥味儿的。所以这一点肯定是用什么其他化学成分得处理掉了,掩盖了气味。
还记得一个细节吗?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监控录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车库露出了一个男人的下半身,当时是看不清楚是谁。但是现在想来必然是她丈夫。
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一个猜测。就是她丈夫在屋内杀死了来某某。然后进行分尸,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块儿,顺着下水道冲走了,可是骨头使用类似的刀具切成小块儿,然后半夜通过地下车库出去小区以后,然后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邻居有可能说谎了,因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有可能听到了身影,只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没有说出来而已。
这个问题可能很残忍,却无法回避,按照嫌犯透露出来的细节来看,他只有短短5个小时来处理来女士的尸体,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
来女士失踪并最终被确定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现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警方从化粪池提取出来的人体组织和DNA分析,来女士被嫌疑人碎尸,并通过下水道冲入了到化粪池。
要处理体重120斤左右的尸体,许某要面临两个问题: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尸体是个难题,犯罪嫌疑人要将尸体顺利的冲入化粪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尸体。一具尸体直接肢解很轻松,但是要将这些碎块冲入化粪池却异常的艰难,毕竟只有200口径的下水道管道相对尸块来说还是很细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体,同时还要将尸体处理得足够的小,才能顺利的通过下水道,这个工作想想很恐怖。这个工作其实相当的费时,而且还不能借助声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机,绞肉机等等,只能用手动使用刀具进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间处理尸体,对声音的掩盖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借助机械工具外,同时还要处理掉尸体的血腥味,这需要一段时间和技巧。
如果他顺利的处理完尸体,他其实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现场清理工作,这比分解尸体更耗时。因为要清理现场是个细致活儿,任何一滴血液的残留都会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让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现场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工作量巨大,笔者觉得他处理现场的时间不一定是晚上,因为他根本来不及,极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个人慢慢在家细致处理。
从犯罪嫌疑人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来看,他有着极强的心里素质,可以想象他在处理尸体和清理现场的过程是如何的镇定,恶魔的心态让人不寒而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处理的时间应该不止一个晚上,从犯案到报案的时间有三十多个小时,还有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没有想明白,那就是报案之后,派出所并没有立刻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而是帮忙寻找和排查周边,期间也有至少3天的时间了,期间有很多时间可以处理尸体,并且尸体并不是全部都从下水道冲走的,化粪池里面有部分人体组织,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后再慢慢带出家里。不过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犯案的细节,所以其实还有很多疑问没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现场究竟是在哪里?如果是在家里,那么为什么搜索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没有任何血迹?没有任何味道?仅仅几天时间应该很难处理干净,另外就是处理尸体的时候应该会有很大的动静,邻居应该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在化粪池找到人体组织并不是直接证据,无法证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质那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展现出来,那么为什么被逮捕之后立刻就招供了?还是说警方获得了更加关键性的证据?
今天上午,警方召开了通气会,但是透露的信息还是比较少,不过既然已经确认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好在这个被 社会 高度关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结案,要不然会闹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十几年前的初恋就造就了今天来女士被谋杀。
许某是来女士的初恋。
十年前彼此都还没有离婚,就已经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恋,但之后各自都结了婚。所以之后也验证了为什么会给一个男人借钱?
那时候借钱给许某做生意创业,开了个鸭子屠宰厂,没想到后面屠宰鸭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来女士身上。
两人各自的婚姻遇到问题,促成了彼此婚内出轨进行同居。
之后来女士先离婚,徐某之后离婚,和赖女士结婚。许某前婚有一子,来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离婚之后结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谋杀男女士当天是他们彼此女儿的12岁生日。
徐某和来女之间因为琐事和房产,最主要还是徐某想把来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给前妻的儿子做婚房,来女不同意,成为被杀导火索。
来女士一直依恋对方,所以在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许某觊觎来女士的房产和资产,这两套房产是和前夫在三宝村回迁房,110平米,同时自己前妻也在十几年前离奇失踪,便等来女士离婚之后和其二婚。
许某有过几年的屠宰鸭子的经验,并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几年前离奇失踪,这些似乎都和来女士被害有某种冥冥中的联系。
有着剔骨绞肉经验的许某,在处理100斤尸体所花费三天时间搞定是有可能的,但惊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丝痕迹,头发,骨头,血迹,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还有女儿在场,浑然不知碎尸剁肉冲马桶一系列动作真是,离奇大案。
由于太过残忍,警方没有公布细节,从曾经的职业人品,为人处事和周边人的反应,应该是一个普普通通。感觉善良,人畜无害的普通市民。但却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们身边99%都是这样的普通人。
所以为人处事不要把事做绝,我们看了太多刁难别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后被惨杀。
但这个来女士的一些行为也注定是自己走向深渊,走进魔鬼。自己初恋的男人为什么结婚了还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内出轨,现在被绞杀碎尸,是不是对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样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岁未成年女儿,让小女儿如何面对父亲碎尸母亲,父亲被枪毙,小小年纪父母双亡。
还有徐某也没有得逞让儿子能够得到婚房,反而让儿子失去了父亲。
他们的房子也成了凶宅,连邻居也都搬走了。一个琐事,造成这么多家庭的伤害。居然是十几年前就开始酝酿了的。
- 上一篇:红衣男童命案(红衣男童命案真相)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