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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海案处置了哪些官员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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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杀人犯胡文海案是怎么回事?

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而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执行死刑。

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胡根生装死逃过一劫。刘海旺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

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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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海的案件回顾

1993年,当胡根生任村支书时,胡文海曾经承包过3年村办的大峪口煤矿,据几位村民讲,也不知什么原因,胡文海还白白多包了两年,由此胡文海发了一笔大财。五年后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将煤矿重新承包,由于别的村民出价高,村干部决定将煤矿交与他人经营,但胡文海执意要以原价续包,作为一名村干部,胡根生自然不可能答应胡文海的无理要求。从此,胡文海便恨上了胡根生。

1999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找胡文海商议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举报后,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贾润全被刘海生(原煤矿矿长)打了两拳。

1999年6月19日,胡文海因浇地一事,与本村高彦书、高彦堂兄弟发生口角,并发生争斗,在争斗中,胡文海头部被铁锹劈伤而住进医院。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因害怕报复当晚连夜搬走。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许以2万多元作为调解费。胡文海认为有幕后指使者,要求指出幕后指使。但高彦书说没有。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胡根生(原村支书)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据此,胡文海推测,胡根生一伙认为是他指使贾润全等人告状;把他除掉,就没人再敢告状了。

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胡文海认为此事系村干部胡根生、刘海生、李利生等人背后指使,便生报复之念,并购买了消防斧,后又向被告人刘海旺索要炸药3.7公斤,雷管5枚。胡文海在侦查期间的供述证实:从1999年6月19日和高家兄弟因浇地发生口角,他们拿铁锹劈了我之后,我就下决心要查清是谁参与劈我的,并准备全杀了他们。第一我暗中调查是什么人参与的;第二前年买了两张假身份证,准备逃跑时用;第三是问刘海旺要了一包炸药和几个雷管,万一杀人后跑不掉准备自杀用;第四是买了一把消防斧;第五是乱花钱,大肆嫖娼、吃喝,把挣的钱全花了。

1999年6月19日被劈伤后,胡文海就起了杀心,剩下的日子不过是在寻找证据,等待机会。他曾设想过在除夕之夜大开杀戒:“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他曾经计划杀人数量多达45余人。

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人物。

2001年,大峪口村再次竞标煤矿,胡文海仍然没有承包成功。胡文海认为这是村官从中捣鬼。

2001年1月份,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胡文海通过这个工资表的查账,得出村官贪污500万的结论。侦查期间供述:“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

于是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得到大峪口村121名村民包括党员和干部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不过这个签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未有资料说明。

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没有任何相关方面进行回应和处理。

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2001年10月26日晚7时许,胡文海指使刘海旺以调解为由将胡根生和原村煤矿会计李继先后骗至自己家中。胡文海和其弟胡青海威逼殴打胡根生、李继二人书写所谓的“贪污”材料,因二人不从,胡文海持双管猎枪和刘海旺持消防斧将二人押出门外,向西行至胡文海之父胡广智家大门外时,李继因听到附近过往车辆的警报声而突然反抗,胡文海先打死李继,又瞄准胡根生,因猎枪哑弹,胡根生上去抢枪,与之反抗,胡文海又令刘海旺持消防斧劈伤胡根生,胡文海再补了一枪,胡根生装死躲过一劫。胡文海给了刘海旺1000元现金后,刘海旺逃离现场。之后,胡文海杀性大起,在近3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内,先后将本村张敬林等12人杀死,并致3人重伤。在总共14人被害身亡者当中,年龄最大的71岁,年龄最小的仅10岁,其中两人是村干部。

胡文海杀人后,返回家中,与胡青海说了杀人之后,拿上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骑自行车沿偏僻小道一路逃至太原许西村后,将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的夏利出租车。被正在建设路盘查的职工新村刑警中队民警抓获。

被捕后的胡文海,坚称自己为除贪官而杀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只有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高彦书是“浇地纠纷”被胡文海认为要杀他的人。其它人跟胡文海并无深仇大恨,如原村长冀金堂、村民胡三计、胡福龙等,他们只是被胡文海认为曾经“散布谣言”,说过“胡文海不是东西”及“劈死他活该”之类“坏话”,或者只是与胡根生关系过密,而被他悍然屠戮。事后,胡三计之子胡俊林认为:我和胡文海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如果有意见可能是因为他结婚时我没有上礼。

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2001年10月26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胡根生装死逃过一劫。刘海旺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30左右,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刘海旺及其辩护人所提其在本案中属胁从犯、犯罪后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根据被害人胡根生的陈述,在胡文海与胡根生夺枪的关键时刻,胡文海指挥刘海旺劈胡根生,刘随即动手。有证据证明刘海旺系受胡文海指挥作案而并无证据证明其受到胡文海的胁迫作案。故其所提系胁从犯的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另外发案后刘海旺确曾让贾明亮向“110”报案,但其没有说自己用斧子劈人的事实,并在他人报案后仍继续逃跑,并无归案的意思表示,无法说明其有悔罪表现。故该条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胡文海是人民的英雄吗?

不是,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胡文海是一个惩奸除恶的人,但我国是法治社会,人民不可以代替法律去惩罚有罪之人。

胡文海案回顾:

村官贪污公款,胡文海在得知此事后便联名乡里,向上头申诉高氏。可当时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光明正大的解决这件事情,这件事便这么搁置了。2001年,胡文海总算采取了行动。一天晚上,胡文海带着弟弟等一帮人便持枪出门,不管是村里面的销售员还是会计,村吏都没有逃过胡文海的枪支下。在杀害了14个人,伤了3个人之后,胡文海等人迅速的逃离了本地,可还是被捕获。

两个月之后,法院开始受理此案。胡文海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并且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也从没有后悔过。不久之后,胡文海被处以死刑。

扩展资料:

相关新闻:山西榆次发生特大持枪恶性杀人案14人死亡

10月26日23时许至27日零时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发生特大持枪恶性杀人案,该村9户共14人被杀死,3人受重伤。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有2人被捕,1人在逃。

大峪口村位于太原市东南30公里、晋中市北15公里处,全村共有300多户1000多口人。该村及附近邻村有许多煤矿。据在现场指挥治安工作的晋中市榆次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梁永刚介绍,作案人系该村的胡文海(男,46岁,山西省第三水文地质队职工)、胡青海(男、44岁,系胡文海的弟弟)、刘海旺(男,40岁)。三犯于10月26日晚11时许携带猎枪、炸药、斧头等凶器,连续将大峪口村村民胡福龙等14人(其中有2名村干部)杀死,将胡根生等3人(其中有2名村干部)杀伤。

案发后,山西省公安厅、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公安局及晋中市、榆次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专案组,采取措施,现场指挥破案。

据正在现场指挥追捕凶犯的负责人张栓柱介绍,该案主要由胡文海持枪杀人,另外二人配合。案发后1小时左右,胡青海在大峪口村被抓获。胡文海在逃至太原市时,于今天凌晨5时许被太原市公安局在太原市大东关捕获,现场缴获2公斤硝氨炸药及引爆装置。另一案犯刘海旺在逃。27日11时左右,经公安部门突审,罪犯胡文海作案后藏匿的双管猎枪及百余发子弹被全部起获。

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部门还在追捕潜逃中的刘海旺,胡氏二兄弟正在被审讯,案发原因也在调查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胡文海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山西榆次发生特大持枪恶性杀人案14人死亡

回顾山西省榆次杀人犯胡文海:预计杀45人,一夜杀掉14个人,结局如何?

2001年10月底,山西某村庄的连环枪杀案,得到了广大社会的关注,这起案件造成导致了14个人失去生命,案件现场极其惨烈、惨不忍睹。

胡文海出生在山西,曾承包过村口的煤矿,还想再续租,结果一心只想着投标煤矿的胡文海屡次被拒,接着,向上级反映村里干部的某些行为,却屡次失败,心中有了怨恨。

最后,把招惹他的村干部一并杀害。

1993年,胡根生是大峪口村村干部,他承包给胡文海村口3年的煤矿。

1998年,胡根生作为村长决定把煤矿重新承包,村里有意向的人都聚集一块,村干部把煤矿承包权让给了出价格更高的另一个人,胡文海坚决要原价续包,村干部果断拒绝了他,。

1999年,贾润全在供销厂任职,他联合胡文海,举报村里干部们贪污煤矿厂的大笔资金,举报之后,质检局去他们村里调查了很多次,始终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贾润全被原来的煤矿厂刘海生揍了一顿。

1999年6月的某天,胡文海在田地干活,与两个人(高彦堂兄弟)激烈争吵,后来大动干戈,胡文海被打的很惨去了医院治疗。

高家兄弟事后很害怕,担心被报仇,大晚上带着家人搬走。出院之后,胡根生到他家里,说受高家人所拜托,过来调解那天打架的事。

胡文海心中怀疑,这次的打架应该是背后有人操作,指派高家兄弟想弄死他。

他慢慢心中的怨恨越来越深,根据他后来的陈述,45个人是他准备解决掉的。

2001年,大峪口村又一次开展煤矿的竞标,胡文海这次还是没有成功,他暗中猜测是村干部从中作梗。

2001年1月,胡文海从煤矿工资表查账,知道村官干出来了某些事情。于是,胡文海到120多户村民家要了签名,然后开始了好几个月的举报。

最先开始,他找到纪检委副书记,但是一直未见调查,他越级上访,从乡镇到地区再到省会,走遍了各个公安局和纪检委。

8个月过去,他没有看到任何的处理和调查。胡文海前前后后上访了很多次,但是迟迟没有看到有处理结果,内心绝望,最终还是走上了罪恶之路。

2001年10月26日,刘海旺一前一后去了村干部胡根生和管账的李某家,把他俩骗到胡文海家。

胡文海和他的弟弟两个人的贪污证据给他们看,胡根生和李继都不认账。接着,胡文海和刘海旺把两个人押到门外,李某听到旁边好像有警车路过使劲反抗,胡文海一枪打死了他。

胡根生想抢来胡文海手里的猎枪,没抢过,胡文海开枪打了胡根生,胡根生倒在地上装死才躲过一劫。

事后,胡文海支付了刘海旺100块钱,然后刘海旺逃走。

紧接着,他让12个人失去呼吸,有的年龄才10岁。杀人之后,胡文海回了家,见到弟弟,告诉弟弟他杀害了人,拎着事先备着的炸药,骑了个车子逃窜到太原许西村,换了出租车准备逃走,被正在路边检查新村的刑警抓住。

2001年10月26日,一夜之间,村里的14个人被杀死,此案件严重程度极大。惊动了1千多名抓捕队伍,把大峪口村包围,抓获了胡海清、刘海旺。

2001年12月26日,在经历了10几个小时的审讯之后,胡文海、刘海旺被判了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2002年,胡文海被警察拉去刑场,一声枪响之后永远倒下。

这起特大杀人案到此结束,胡文海等人判了死刑,大峪口村的恩恩怨怨也终于有个结果。

一个晚上的时间,杀害14个村民,这个案件惊动了整个社会。

天注定的四个真实案件是什么?

天注定的四个真实案件分别取材于胡文海杀害村干部、周克华跨省抢劫、邓玉娇杀人案三起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以及富士康跳楼事件。

1、胡文海杀害村干部

在影片的第一个故事主人公大海,原型就是胡文海,因承包煤矿失败,多次上访村干部贪污未果,举起猎枪在三个小时之内枪杀村干部和与之有过节的村民14人。

一场权利和人权的斗争,随着第一声枪响拉开了序幕。影片中大海试图将举报信邮递到中南海,那是大海对中央权力的想象,试图为人权找到一个不被践踏的出口。

2、邓玉娇杀人案

影片的第二个故事中,在洗浴中心做前台的小玉,正是引用了邓玉娇的名字,做了小三遭到原配的暴打,上班的时候被两个“有钱人”当成了小姐,在小玉拒绝之后,其中一名嫖客用一沓人民币抽打着她的脸,嘴里还骂着“老子就是要办你!老子有钱!老子用钱砸死你”。

终于小玉反击了,拿出水果刀狠狠地划向了嫖客的胸部,嫖客又要反击,小玉给了男子致命一刀。小玉终究还是杀了人,走出宾馆,平静的打电话自首。

3、周克华跨省抢劫

有人说王宝强饰演的周三儿,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狂,因为在他的眼神中,永远充满了对世人的冷漠。

在他的生活中,兄弟间看似“明算账”,但事实上确实一种亲情丧失,人情冷漠的体现。似乎只有在影片中,只有枪响的时候,才是周三能找寻自我。

4、富士康跳楼事件

故事四中的小辉,算不得一场刑事案件,他杀的,是自己。

小辉辗转几次工作,来到富士康,母亲打来电话要他寄钱回家,可小辉并没有钱再寄回家了,还遭到了母亲的训斥,沮丧之时,之前因他受伤的同事也来找他算账。

终于,在压抑的生活环境夏,小辉从阳台一跃而下。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回顾:凶狠狂徒,连杀同村村民14人!后来怎样?

案件发生在山西省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犯罪嫌疑人胡文海与2001年10月26日晚,连杀村民14位,在逃离当晚被正在值班的民警抓获。2002年1月25日,胡文海被执行死刑。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胡文海如此愤怒,不念及同村情谊肆意屠杀。请随同小编走进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经历

胡文海,男,山西省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村民,曾经在村内承包了5年的煤矿,五年的煤矿利润使胡文海逐渐迷失了本心。然而在1998年时候,村里实行了新的承包制度,用一句话说就是煤矿承包权价高者得。

胡文海对此十分不满,他依旧想按照原来的价格继续承包他的煤矿。但是其他的村民也是资产丰厚的人,出的价格皆比胡文海多,最终煤矿的承包权由出价最高的村民获得,村支书胡根生操办的这场拍卖大会,所以胡文海对胡根生有十分大的意见,他认为是胡根生断了他的财路。

胡文海一心想报复胡根生,他结识了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二人都是想从煤矿中获取利润,于是开始一同商量以正规途径告发村干部贪污,这样他们就可以趁乱在煤矿利润中分一杯羹。

然而上级的调查组来村里调查了多次后发现,该村村干部并没有贪污的行为,胡文海的第一次复仇之路宣告失败。

案件动因

在1999年6月19日,那一天,胡文海重新燃起了复仇的火焰。胡文海在村里浇地,与同村的高家兄弟因为浇地问题发生了争执搏斗,胡文海被铁锹打成重伤,最终在医院养伤。

村干部胡根生也来看望了胡文海并带来了高家兄弟和他们的姐夫(新的村支书)李利生的赔礼。胡文海从来没有在村里受欺负过,他觉得这次被打一定是有预谋的,认为这是村干部联合个别村民想要除掉他!于是他在养伤期间就开始制定他的复仇计划。

案件经过

胡文海为了复仇开始准备工具,包括假证、炸药、斧头、双管猎枪、以及他将要杀的人员名单。准备好之后胡文海开始了他的计划。

首先他在2001年10月26日,配合同伙刘海旺、胡青海,邀请村干部去家里商谈大事,在用武器控制住二人后,胡文海还在惦记煤矿的事情,如果交出来他会绕二人一命,两位干部誓死不从。

胡文海气急败坏,开始拿着双管猎枪和斧头攻击胡根生和李利生二人,二人被打成一死一伤,胡文海觉得自己已经大开杀戒,最终法律一定会制裁他。

他如同疯魔一般连续杀害了村里13位曾经辱骂过他或者和村干部关系好的村民。他在逃脱的过程中被值班巡逻的民警逮捕,2002年1月25日,胡文海被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胡文海的贪心致使惨案的发生,庆幸的是这位凶手最终逃不出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