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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图片(凌迟处死后的样子)

bj0012023-09-27奇闻异事0

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凌迟”,到底多残酷?

凌迟,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是指在处死人的时候将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这种刑罚本来是将死后的犯人剁成肉糜,光是这样听起来有的小伙伴就会觉得非常的恐怖和残忍了。

但是古人为了增加死刑犯的痛苦。慢慢的逐渐演变成了凌迟,清朝的时候这种刑罚就是处死一个罪大恶极的恶人的标准方式。行刑者一般都有两个人,从犯人的脚开始从下往上割总共满一千刀。也就是说要割下一千片犯人身上的肉才允许犯人死去,如果犯人中途死去那么行刑者就会收到惩罚。

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行刑者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割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割手臂到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凌迟之刑在中国五代时期就已经出现,元朝时期正式成为官定刑罚,与斩首等刑同列法典,明朝时期朱元璋将凌迟列入自己亲自制定的刑法《大诰》中,并广泛实行。凌迟之刑的行刑方式,历朝历代都有所区别,宋朝的时候只割八刀到一百二十刀,清朝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几种,到了明朝这种行刑方式发展到了极致,往往有超过千刀的时候,最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了三千多刀,比如明武宗时期的大宦官刘瑾就被判了凌迟3357刀处死之刑。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有很多,其中比较知名的有明初儒学大师方孝孺、崇祯年间著名将领袁崇焕、清朝康熙年间发动三藩之乱的耿精忠以及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最后一位被凌迟处死的人是徐锡麟,他是清末光复会的成员之一,公元1907年,因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失败被捕,徐锡麟被凌迟处死。

历史中都有哪些酷刑,最残忍的酷刑究竟是哪个?

人类在折磨自己的同类方面,自古就显示出了超凡的想象力,只不过,这些想象力关联的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个体生命。

在大多数仍旧存在死刑的国家里,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主要有:谋杀他人,从事间谍,通敌叛国等,有时死刑也会被用于军事审判。在有些国家里,像强奸,通奸,乱伦,鸡奸等性犯罪也会被处以死刑。而在另一些国家里,毒品走私,贪污腐败,懦弱叛逃,反抗国家,叛变等也属于死刑的范畴。从一些历史文件和原始部落的风俗中我们可以发现,死刑在古代已经是司法体系的一部分了。我列举一下这些死刑的方式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种族主义,只是因为这些方式是我至今听过最耸人听闻的。

【注意:以下文章中所包含的部分图片可能会引起您的不适。】

第十名:绞刑

虽然绞刑至今在法国外籍军团仍被沿用,但是其实风靡一时的绞刑现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合法的。绞刑通常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来勒断人的脖子。绞刑曾经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了死刑之后,绞刑在西班牙变得不合法了。

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者拿一根金属条绕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紧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绞刑里,通常还会在金属条上装上一颗钉子,这样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时候那颗钉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绞刑中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所使用的。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的José Luis Cerveto。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同时也是法律专家的Parikh说,其实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和船绑在一起,双手和双脚还有头都会腾空。犯人会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发地区,接着犯人的身上也会被涂满蜂蜜和牛奶,这样就能够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来。接着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此时毫无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里,这样越来越多的昆虫会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会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以及牛奶,这样就可以保证犯人不是死于脱水和饥饿而是慢慢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数还是会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型败血症。一般在执行船刑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错乱。

第八名:剥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肤剥下来。剥皮的过程就像是为了满足口福或者获取皮毛而剥动物的皮一样。剥皮常被用于拷问和惩罚犯人,通过犯人被剥了多少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在被拷问还是被执行死刑。剥皮是古时的一种刑罚,亚述人和明朝人曾经使用过这种刑罚。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称凌迟,该刑法通常会对那些犯严重罪行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敌叛国,谋杀双亲等。凌迟在不同地方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凌迟其实是中国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会被一片片割下来,至于具体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献上没有详细记载,因此凌迟在不同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可能都不相同。后来在实行凌迟的过程中会使用麻醉药,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不让犯人在凌迟过程中晕过去。凌迟主要在三个方面惩罚了犯人:首先是对犯人心理的羞辱——因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场所,再来是对病人身体上的折磨,最后是对于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刑罚时,有时还会对犯人实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斩断,以及其他一些分离犯人身体的方法。

第六名:轮刑

轮刑也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轮刑被用来处置那些极其恶劣的罪犯。轮刑一直被沿用到18世纪。在当时的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利亚、俄罗斯、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轮刑一直被当做一种严酷的刑法被使用。轮刑所使用的轮子就是普通的马车上的轮子,轮子里有发射型的结构,但是有时在轮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轮子。有时犯人躺在轮子上被铁棍打,这样子就能使犯人被钉在轮子上。或者,犯人会被要求全身张开地躺在两个由X形摆放的木梁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而犯人已经被辗坏的身体则会被放在轮子上公示。

第五名:铜牛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雅典一个名叫Perillos的黄铜发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帝王许诺说他发明了一项新的刑罚手段。他首先使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是中空的,牛身上还开了一扇小门。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身体下烧火,火逐渐把黄铜牛烧得通红,从而把犯人活活煮熟。由于铜牛结构特殊,因此烟会像香薰一样冒出来。牛的头部里装有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体里面大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当牛身上的门打开,犯人的遗体被取出来时,会有部分没有烧掉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会被用来做手铐。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从腹部里把重要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取出来。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一般来说,最后一个掏出来的器官都是心脏或者肾。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杀仪式中的一部分。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缸里。在3000年前的俄罗斯和欧洲地区,烹煮首次被使用。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会放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铅。有时犯人会被浸入这些液体中,然后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已经煮开的水中,通常会先把犯人的头放进去。接着那些执行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点,这样就可以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装满油、树脂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逐渐全部浸在水中,慢慢地被煮死。

第二名:刺刑

相对于上面的方法来说,接下来的这个方法可谓是最痛苦但却也是最有趣的一种。刺刑指的是一个人被刺穿在一根桩子上。可以从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者是嘴巴里穿过。这种死法十分痛苦,因为它会持续数日。通常桩子会被竖在地上,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这样一直悬空着直至死去。

有些时候把桩子插在地上是为了不让犯人立即死去,同时,桩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流出来。在示众之后,犯人会被钝器从会阴和直肠穿入。钝器会把犯人的器官挤到一边,这样能够防止他立即死亡。钝器从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体的顶部,这样就可以防止犯人从柱子上掉下来。犯人通常就会这样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针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的帝国有亚述帝国、希腊帝国和罗马帝国。

第一名:五马分尸

在中世纪的英国,会被五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变者。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这个刑罚还一直是合法的。这是一种十分耻辱而可怕的死刑,通常只有犯下叛变这样的最高罪行才会被施加这种死法。五马分尸只会对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国罪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凡人首先会被捆在公共场合,接着会被吊起来,并割去生殖器,最后身体被分成四块。在一些着名的示众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话,甚至会被怀疑是潜在的叛国者。

你知道古代的酷刑“凌迟”是怎么一回事吗?

这些年的一些影视里常有皇帝佬一怒之下说将某人凌迟处死的情景,由于戏中并无也根本不可能展现凌迟处死的行刑之惨烈场面,故而观众只知道有“凌迟”处死一说,而感受不到其这种酷刑的血腥、残忍、恐怖至极的情形。

凌迟处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呢?笔者搜集了一些网文和查阅词条后有了如次认识和概念。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在车裂、凌迟、刖刑、断椎、活埋五大酷刑里,当说凌迟是酷刑之首,死的过程漫长,使受刑人痛苦万分生不如死。凌迟就是世人有时骂某人的千刀万剐,在处理死刑时将受刑人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掉,据说每刀割的深度也是很有考究的,反正不会让罪犯轻易死去,感受生不如死才是这个死刑的目的。

历史有记载的被凌迟者挨刀最多的是明朝进士郑曼,3600刀,罪因:棒打其母,奸儿媳,奸妹。

凌迟执行的过程是极为残酷,在一些小说,如《水浒传》中有过一些简单的描述,而比较详尽的记录,当属明朝正德年间处死的宦官刘瑾和崇祯年间处死的进士郑鄤的执行过程。明朝正德5年(1510年),权倾朝野、人称“千岁”的大太监刘瑾,被控谋逆等十七条大罪,明武宗朱厚照大怒,判刘瑾“凌迟三日”,并锉尸枭首。监斩官之一、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笔录了整个过程(原文比较详尽、血腥,这里只说大意):凌迟刀数,按律应该3357刀,每10刀一歇一吆喝,第1日357刀,从胸部开始,状如大指甲片。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被押回牢中,晚餐吃了两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不料刘瑾大喊大叫,“颇言内事”,说出了很多宫闱秘闻,被“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后,刘瑾气绝。刘瑾虽死,但仍被割够刀数,“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祀者”。

凌迟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像这种刑罚也不是轻易用的,一般用在处罚那种十恶不赦的罪犯,比如谋反,在明朝前都是用凌迟。但是到了清朝时期,凌迟标准又降低了,比如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据说侩子手在进行凌迟时,首先将受刑人喉咙快速割上一刀,以免之后割的时候受刑人发出残忍的叫声,然后迅速用布把喉咙缠住,不让继续流血。凌迟最先开始在手背上开始,而且每刀割下的肉只能有指甲大小,大了小了都说一名不合格的侩子手。杀掉一个成年人必须用3357次的割,每刀都得掉肉见血。比如一个受刑人还没有达到刀数九已经死了,那么这个侩子手将会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而且极有可能连饭碗都保不住。

但是到了清朝时期,凌迟的刀数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了,最多的也只有120刀的样子。据记载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凌迟适用范围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1、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2、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3、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历史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近日愚写了篇《明清时一些百姓的是非观值得思考》小拙文,文中言及当初袁崇焕被朝廷判处凌迟处死在行刑时遭受一些围观百姓辱骂以及争相啖其肉的情节,其场面真可谓惨不忍睹,令人愤慨至致。

史料记载:崇祯皇帝下令对袁崇焕用最残酷的刑罚后3543刀凌迟处死。处刑那天,剐下来的肉被围观者争抢着用嘴咬,有的花钱买他的肉,鲜血从齿颊之间流下,还唾骂不已。从袁崇焕身上剥下来的皮肉,民众争相哄抬价格,一钱银子才能买到一片,他们吃一口骂一声“汉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汉奸”才被最后杀死,其内脏也被众百姓哄然抢光。

凌迟的残忍之处在于要使受刑人似,但不能让其轻易死去,要体现生不如死的痛苦过程,而是在其极其痛苦中肉一片一片割掉,让其在疼痛难忍中一点一点遭受痛苦、羞辱,直至达到规定的刀数才让其才死去。前些天网上曾有一组图片详尽的介绍了清代凌迟处死一个女犯的全程,行刑完毕罪犯已成为一副骨头架子,最后枭其首。这些图片胆小的真是不敢目睹。

笔者孤陋寡闻井底之蛙,尚未发现哪一个外国有首先发明创造这一惨绝人寰的刑罚。凌迟发明、创造这些非人酷刑者早已灰飞烟灭,可这些罪恶后人不会轻易忘记。由此酷刑也可看出,判处死刑并非叫受刑人一死了之,而是令其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尽痛苦、折磨,实实在在地达到生不如死之境地才让其死去。似乎并不单单的要其性命,而是制造最大的精神与肉体上的痛苦,羞辱、折磨、性命全都要。这也是力求达到杀鸡给猴看,震慑活人的目的之效。

愚曾写过一篇小文《人类的智慧精华用在了哪里?》,并在其它几篇小文里或隐或现地说道过这个问题。

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史上人类把最优秀的智慧用在了人与人的残酷搏斗中,把智慧和人财物力用到了战争、武器和人折磨人方面。不说战争和研发制造武器,只说人对人的刑罚就够写出一本专著。前几年新浪网曾有过专门介绍古代处罚罪犯的极刑图文并具的文章。那篇文章里显示,如何使被惩罚者在生理上心理上造成最大伤害最大痛苦是最优秀智慧精华所在。网上资料显示的中国古代的刑罚就有割鼻子割耳朵割舌头、剜眼睛、活剥人皮、挖去膝盖骨、斩断脚大筋、砍头和汉吕后所创制的酷刑人彘等。去其手足、剃尽眉发、熏聋耳朵、拔去舌头、剜下双目,然后丢弃在厕所中任其痛苦死去。唐代武则天也如法炮制对付情场劲敌王皇后和萧淑妃,并将她们置放在酒瓮中要其骨肉皆醉而死等等,其目的不外乎怎样使罪犯最难受最痛苦就发明什么。几千年间创造性地发明了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乱箭穿心、斩去四肢、点天灯等惨绝人寰的杀人手段,而吊猪笼、钉木桩、直接砍头等留全尸已是仁慈。不想弄死的施以极度折磨制造极度痛苦,蘸水麻绳捆绑、牛皮鞭蘸水抽打、老虎凳、爬钉板、灌辣椒水、活拔指甲、生剪指节、割去男子生殖器、铁钉钉头……各种刑罚五花八门无所不具,商纣和大明可谓在这方面为最。

这些种种刑罚中,愚以为“凌迟处死”是极其格外残忍和毫无人性的罪恶刑罚。

历经千年的凌迟这种酷刑,尽显了彼时的刑罚的血腥恐怖和野蛮残酷,已被历史所淘汰。但愿它永远成为历史中的一个曾经的名词。

(此文引用了一些网文的内容,遗憾的是都是转发的,无法寻觅和知晓原作者。在此向不知名的原作者表示感谢并深表歉意!)

2017.07.3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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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酷刑有哪些?(最好有图片)

0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0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0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0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0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0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0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0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

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