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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孝行杀人案(日本福田孝行案)

bj0012023-09-26奇闻异事0

福田孝行杀人案中冷血的主犯,为何时隔九年才被判死刑?

福田孝行杀人案中冷血的主犯,为何时隔九年才被判死刑?这里面牵涉这很多的问题,所以在审判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下面给大家具体的说明一下,朋友们可以参考:

一、福田孝行杀人案非常残忍,可是罪犯不够审判年龄:

福田孝行罪行十分残忍,他在十八岁的时候,残忍的杀害了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妻子,而且还进行了奸淫尸体的恶劣行为。更为残忍的是福田孝行,因为怕刚刚出生的婴儿啼哭,惊动周围的邻居,所以将婴儿摔在地上,当发现婴儿孩子挣扎的时候,他竟然勒死了这个婴儿,可以说他的犯罪行为十分的可怕,引起了日本社会的打震动。这个案子当时很快就宣告破获,福田孝行对于自己的罪行,没有任何的隐瞒。不过由于当时福田孝行只有十八岁,所以他的罪行没有办法审判,因此耽误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受害人的丈夫多次进行申告,可是由于日本的法律,所以一直没有办法审理,不过两年后,终于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福田孝行为终身监禁。

二、福田孝行案件争议极大,因此多次审判未果:

福田孝行的行为十分残忍,可是法院的判决却没有除以死刑,这点引起日本社会的极大争议。受害者的丈夫继续坚持上述,可是二审判决依旧是维持原判。因为法院认为福田孝行具有悔罪的行为,同时未来有悔改的希望。这件事情让受害者十分气愤,他们坚持继续申诉。

三、受害人家属多次努力,才有了结果:

经过多年努力,日本法院终于判处福田孝行死刑,让受害者得到公正的结果。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能看出,其实日本法院对于死刑的判决十分谨慎,一般不会判处死刑,因此才会托了九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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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孝行杀人案的案件结果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与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可是,国家社会却 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张,现在在福田身上应验。一、二审判无期徒刑时,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在写给友人的信件当中,充满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 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这句话完全没有感受到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开始写信和遗嘱表达自己的忏悔。

曾在日本引起轩然大波的福田孝行杀人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9年,日本山口县光市,一位刚满18岁的少年福田孝行乔装成排水管检查工人,计划侵犯被害人本村弥生。在侵犯过程中,由于被害女子激烈反抗,所以很难侵犯,福田孝行选择把被害人捏死,并对其奸尸。随后,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哭闹不止,恐怕别人发现,福田孝行竟对女婴重摔多次,并用绳索勒毙,残忍至极。被害人先生本村洋回到家后,发现妻子和女儿都杀害,马上报警,随后警方捕获福田孝行。

第一次审讯中,福田孝行陈述的杀人理由是:将婴儿置于抽屉是为了获得哆啦A梦的帮助,尸奸被害人是为了效仿《魔界转生》令其复活。一审中福田孝行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害人丈夫和检察官吉田先生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继续上诉,并申诉司法改革,被害家属的权益可以得到保护。全力推进了《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改正检察审查会法》在国会全数通过。

第二次审讯中,虽然受害方极力上诉,但广岛高等裁判所将对被告处以极刑的控诉驳回,理由是“被告思想尚未成熟,且未来尚具有无限可能性”。

福田孝行曾对外书信,信中内容透露出毫无悔改之意,对受害人非常不尊重,甚至蔑视司法之言。

第三次审讯中,福田的被告辩护律师由民间志愿团体担任,也是人权拥护者,是以废除死刑为使命的。辩护团虽然极力辩护,但检方有福田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最终宣判福田孝行因罪大恶极而处以死刑。

可是,在日本,被判死刑的十分罕见,加上福田孝行受少年法的保护,即是是无期徒刑,很可能几年中表现良好就被释放了。现在判的虽然是死刑,但至今依然在只是在拘留,并未执行。

福田孝行杀人案的案件背景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洋先生于晚间七点左右下班返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了家门之后,四处不见妻子【本村弥生】 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家里一片凌乱,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柜子里面,发现妻子半裸而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本村洋先生马上报警,警察抵达之后,在收纳柜最上层的地方,发现用塑料袋包着,当时才11个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