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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异事

关于天网最吓人一期分尸案的信息

bj0012023-09-25奇闻异事0

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杭州碎尸案,不得不说是个教科书版的案件,作案人手段之老练让人哗然。

他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肯定警察会找上门,所以他把作案现场处理到了极致。

警察曾经透漏了一个细节,他购买了一瓶洗洁剂,按理说一个大男人,不会无缘无故去购买这个东西。

洗洁剂的去污清洗的效果超乎想象,他为了彻底清洗竟然用了两吨水,可见他用心良苦。

两吨水加上洗洁剂,足以把家里,所有包含来女士血迹和气味的东西完全处理掉。

再加上清洁剂清洗以后会留下特殊的味道,这味道也足可以瞒天过海。再加上来女士被冲入了化粪池,化粪池里强大的气味足可以掩盖来女士的味道,所以警犬的作用不大。

本来来女士家里,到处都是来女士的味道,让警犬无所适从。

还有一个版本,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第一感觉就是被碎尸了,血迹可能通过马桶流出去了。……

……

……

然后他们不动声色的继续搜索,走访!最终在抽了几十车的化粪池里终于找到了尸块。案件最终告破。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还有很多疑点没有公布出来,因为目前案子还在调查之中,率先公布的话很有可能被有心之心找到漏洞,而且目前许国利虽然承认了,但也随时可以翻供,因此相关人员还在积极寻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许国利的罪行。

疑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许国利如何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很可能用于清洗残余味道

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有用过洗碗精,这是一种强去污而且有很大香味的清洁剂,它最大的好处就是既可以掩盖味道,还不易让人生疑。

经过训练过的犬,嗅觉非常灵敏,它们可以闻到十分微弱的气味,用来进行分辩。

研究发现,人类鼻腔中的嗅觉细胞只有500万左右,主要是因为人类鼻腔也比较短小。不过狗因为鼻腔比较长,褶皱比较多,嗅觉细胞是人类的几百倍,可以达到上亿个。

这嗅觉细胞比较多,嗅觉灵敏,它们可以轻易识别环境中的各种气味,即使被稀释很多倍,依然可以轻易的识别。

但狗嗅觉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会把其他味道放大,如果环境中别的味道足以让警犬讨厌,警犬就完不成这个任务了。

基于此,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是不是就能说得过去了呢。

大量清水冲洗,也可以掩盖气味

虽然没有确切的消息到底用了多少吨水,可是如果用大量的清水冲洗,那么有味道也依然会被掩盖冲掉的。

清洗的话,如果再搭配一点去污能力强的洗碗精,那么味道更容易被处理,警犬闻不到也就在所难免了。

警犬的鼻子最讨厌刺激性强的物体,如果提前用味道更大的东西进行遮盖,那么警犬的嗅觉很有可能会短时间失效,让警犬失去作用。

总之,防备警犬最好的办法就是处理现场,用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处理以后,味道几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如今已经证实了许国利购买过洗碗精,因此我个人认为,通过洗碗精清洗以后,是可以躲避警犬嗅觉的。

肯定不是骗过的,既然是警犬肯定以经发现了踪迹,警方只是当时没有公布出来,因为警犬发现了有异常动作,警方肯定有记载,警方也不会把每一个关键数据就豪无遮挡的发布出来,现场是碎尸了,没有物证不能就说是许某干的,还需要找到物证,才能抓人。

许某报警时所说的是失踪案,当时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好抓人,因为警犬也只是有灵敏的嗅觉来判断的,因为家中清洗的比较干净,留下的也就是血腥,他丈夫报警时间跟碎尸时间也不久,他作案分尸也是在厕所进行,警犬有异常表现也不能判断就是碎尸,因为来女士死时如果刚好碰到是生理期,厕所也会有血腥味,单看这一点不能直接抓人。

警犬当日没有找到尸体和碎尸,也就等于没有拿到有力证据,接下来就是排查其它方面的细节,因为每一个排查都是非常认真,也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最后就是多方面判断肯定是碎尸了,然后抽出几十车的粪水才真正抓到有力证据,再加上那么多天的监控和一些细节排查,许某某就是杀人犯,才力马抓人。所以不是许某某骗过警犬,警犬有异常表现,没有确切证据,尸体或尸块就不好抓人。不是许某某聪明,警犬也不是骗过。

导读

这起案件目前可以说是已经破案,7月25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凶手许某某已经认罪,他已经招供承认,是他自己趁着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杭州警方在经过25个小时不间断对化粪池进行排查,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现场提取,DNA比对之后确定认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综合判断来女士已经遇害。

毁尸灭迹

从这个角度来看,许某某杀妻之后为了毁尸灭迹,竟然对来女士进行分尸,手段极其残忍,现在想起来都让人细思极恐,后背发凉,许某某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为了得到来女士的所有遗产,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掩人耳目,许某某在案发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声称,他的妻子来女士很可能出去几天散散心就回来,找不到就不用找了。

看到许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淡定自如,确实让所有网友都感觉到此人非常可怕,除了言语上的淡定之外,许某某竟然在一夜之间将其妻子杀害之后并毁尸灭迹,就连警方第1次到他们家里面寻找线索时,竟然没有任何发现,要知道当时警方可是带着警犬去进行搜索寻找的,而警犬可比人类的嗅觉灵敏上万倍,这就带来一个疑问,既然警方通报里说,许某某不是在别处杀害妻子,而是在自己家中,那么,许某某在家中杀人分尸,必然会留下血迹或腥味,警犬为什么都没有发现呢?

许某某早有预谋

笔者认为,从警方的通报当中也能够看出许某某杀妻是早有预谋的,在许某某在杀害妻子之前,势必也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警察会找上门,这一点在他作案之前大概率早已经想到了。所以,他才会在作案之后将现场处理到了极致,警方通报当中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许某某在7月5日当天,购买了一大瓶清洁剂,按照常理来讲,一个大男人在妻子失踪之后,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购买清洁剂的,现在看来,许某某应该是使用了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剂,把家里的所有血迹和腥味全部去除干净。

由此可见 ,从警方的警犬没有发现线索的这件事情当中就能够看出,许某某的反侦察能力超强,当然,这可能与他有过当兵的经历有些关系,在警方对他家的用水情况进行调查时,突然发现,7月5日当天,许某某家的用水量超过两吨,这一点,立刻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要知道 ,警方在动用警犬都没有在许某某家发现任何线索,而他家当天的用水量超过了正常用水量的数10倍,甚至有可能达到上百倍之多,这一点本身就很不正常,在许某某没能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之下,那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当天势必向下水道当中冲进去了很多东西。

使用化学药剂

现在看来,这两吨多水的用水量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许某某用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药剂来清洗家中血迹和腥味的,再将所有的血迹和气味全部处理完之后,许某某家中也只会留下化学剂的味道,所以,就算警犬在他家中进行了搜索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来女士已经被许某某冲进了化粪池,而化份池里面的气味,足以掩盖掉来女士的体味。

总结

好在,警方很快就从不正常的用水量当中寻找到了突破口,因此 ,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作业,再经过长达25个小时,对38车粪水进行冲刷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经过提取DNA对比之后,最终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至此,警方已经判定来女士遇害,而最大的作案嫌疑人显然就是许某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许某某也不得不认罪伏法,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许某某犯案,势必就会留下很多蛛丝马迹,只要警方寻找到一个突破口,许某某的罪行势必就会败露,他也必将为自己的罪恶行径付出法律的代价。

杭州碎尸案已经被警方侦破,被害人来女士死于丈夫许国利之手,这里说到许国利在杀人后进行碎尸处理,并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许某是在家中卫生间进行的碎尸,可是警犬竟然没有发现,这很不符合常理。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首先,许国利肯定做的非常仔细谨慎,现场被处理的像是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这点从许国利的背景就能看出来,他完全有这个能力。首先他是做养殖及处理鸭子生意的,杀生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还有鸭子有很大的腥味,许国利可能会有某些化学药剂能清除气味

许国立处理尸体是在卫生间里进行的,本身卫生间空间就小,门关上后再铺上塑料皮之类的东西防止血液乱溅,那么在外观上就很难看出有血迹了,后面只需要用大量清水配合消毒液,空气清新剂等就能让卫生间里的气味被掩盖。

说完了凶手可能会做的掩饰手段,再来说说警犬这边,警犬按道理来说不可能闻不到没有血腥味,即使你做的再好,但是在短期内就是有味道,警犬没有发现,我想可能跟当时警察没有往杀人碎尸方面想有关,毕竟警犬不是人,凭着一点点淡淡的味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就被凶手躲过去了。

只能说狡猾的许某手段太高明,这个凶杀案是有预谋的,骗过几只警犬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甚至他也考虑过躲避警犬的搜查,做了准备。还有就是更多细节没有公布出来,只有大家想象力了。他为何能骗过专业警犬,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警犬的鼻子有很多褶皱,增加了气味的灵敏性,嗅觉高于人类几百倍,警犬作为警方的侦破工具,确实作用很大,但是狗也不是万能鼻子,不能过多的相信。警犬可以在犯罪现场根据犯罪人的足迹,气味,物品进行鉴定和识别。但警犬在来女士的案件中,没有发挥其作用。

第一,对血和肉的处理方式独特。

犯罪人许某的残忍手段极其残忍,作案过程就是魔鬼的存在,一个正常女性100斤左右,血液10斤多,肉也就50多斤。他用枕头窒息死亡后,拖进卫生间放血,可以用盆子接住,再倒进沸腾的开水中,放入其他化学药品,凝固后倒入马桶中,用化学药品处理后,再用热水煮开,人的血腥味就消失了,当然还有碎尸的肉沫也是这样处理的,肉熟了后在配合水流进下水道,这样就可以躲避了警犬的嗅觉。

第二,用大量的水,洗洁精冲洗掩饰。

警方通报的作案现场是在他家的卫生间,据报道许某6号在楼下曾经买过创可贴和洗洁精,并且那天晚上用了将近两吨的水。这说明,许某现场碎尸后冲进马桶以后,许某用洗洁精清洗,有现场消毒,再打开窗户,这样来女士的气味就会变得很淡很淡,再加上天气高温,很快就气味消失殆尽。三天以后才警犬才来现场识别,狗的鼻子再灵敏,也很难发现。

许某密谋杀妻后,自我感觉良好,可如今侦查技术和破案水平如此发达,不会存在完美犯罪!警方在侦查的过程中,肯定有发现可疑之处,比如马桶移动过位置,新旧接茬的胶水。还有就是警犬在卫生间老是徘徊等等,所以警方早都怀疑他就是凶手了,只是没有铁证,不想打草惊蛇。最后动用32辆吸粪车,进过清洗和筛选终于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找到铁证!才控制了嫌疑人许某。一场预谋的杀妻案真相大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今他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他是否后悔当初的行为呢?

我是 @关中向荣 欢迎大家评论,转发,谢谢!

许某某不可能骗过警犬的嗅觉,只能说警犬起到的作用有限。 警犬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相当于人类嗅觉的四十倍,嗅觉细胞达到两亿多个,可以分辨出两万到三万种左右的不同气味,因此说许某某想骗过警犬的鼻子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许某某预先判断警方可能让警犬来侦查,提前知道警犬登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高强度刺激性化学药品,让警犬的嗅觉失灵。

许某某用了两顿水和一瓶洗洁剂,把家中彻底的大清洗了一遍,清洗的重点,也就是处理尸体的卫生间这个地方,至于卧室,客厅厨房,许某某不可能把清洗重点放在这些个地方。

清洗后,许某某绝不可能在使用刺激性化学药品重新布置在卫生间内,所以,许某某根本就想不到警犬来到家里进行侦查。

清洁剂的气味刺激性不大,所以也不会影响警犬的嗅觉,许某某在碎尸过程中,一定会采取措施,让血迹不会溅射到地板上,即使溅射也是极为稀少,而所有的尸体残骸,都会经过马桶冲入下水道,处理尸体后,在经过多次的大清洗,血迹一定是处理的极为干净,留下的气味也就微乎其微。

当警犬来到许某某家中侦查时,许某某的妻子来女士会在家中的卧室,厨房,客厅都留有气味,而且来女士的气味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因此,警犬可以在整个房间内,无论是卧室,客厅,厨房都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在卫生间也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甚至血腥的味道。

警犬擅长的是根据气味寻找物体,或者长距离根据气味追踪物体,比如寻找毒品,长途追踪嫌疑犯。

可是,来女士就在家中消失,如果是一个小物件藏在家中,或者还有零碎的尸骸藏在家中,警犬百分百能够追踪到,但是来女士已经被碎尸后,全部从下水道处理掉,警犬就已经失去了任何目标,即使警犬嗅到了洗手间里,马桶里有来女士的气味,围着马桶打转,人们只能猜测,来女士生前来过卫生间,也不可能怀疑来女士被碎尸后,是从这里冲走处理掉的。

因为警犬不会说话,只能用嗅觉告诉主人,来女士到过卫生间,如果来女士从家里走出,警犬通过嗅觉就会知道,来女士已经离开了自己家,如果警犬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过家门,就等于告诉了警察,来女士没有失踪,可能是在家中被害。

而且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都可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小区,但来女士人却失踪了,警犬又通过嗅觉,没有找到来女士离开自己家的踪迹,此时警察完全可以怀疑许某某有谋害自己妻子的嫌疑,而且就是在家中。

总之,警犬不可能追踪到来女士被碎尸的蛛丝马迹,但警犬一定会表示出,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家的踪迹,这就给警察一个证明,来女士从始至终都在自己家中,但人失踪了,只能说明来女士在家中被害,尸体被处理,因此说警犬在此案中,也起到了一些作用,间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这一点就足够破案了。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很多人确实也有这样的疑问。

在警犬来之前,有一个时间差。

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5号凌晨把妻子闷死,但是当时没有分尸,而是在早上把女儿支开后进行分尸。

在7月6号傍晚六七点,许某和大女儿一起去报的警。

这个时间段就是在7月5号的早上到7月6号的傍晚,三十几个小时之内,他要把尸体全部处理完,并做好全部的善后工作。

为什么许某能够骗过警犬的鼻子,在这里作一些大胆的推测:

1.警犬是干什么?警犬就是搜寻气味,辅助公安发现线索,进而破案。

有人说警犬是先去来女士家,闻了来女士衣服气味,再出去搜寻的来女士踪迹,我觉得有一点说不通,警犬是训练有素的,血腥味肯定闻过,对此很敏感,这是它的工作范围之一,不可能家里有血腥味,而无动于衷。

唯一的可能就是,许某把卫生间的门关上了,而卫生间里面的血腥味已经被他处理的很淡很淡,几乎闻不到,所以骗过了警犬。

2.他养过鸭子,跟杀鸭子一样,很有可能是在卫生间的地上铺上一层薄膜一样的东西,然后在薄膜上进行解剖,这样就减少了血迹留在卫生间地板上的机会。

3.杀过鸭子的人都知道,鸭子的腥味很浓,许某知道用化学物质消除血腥味,很可能买一些的药物或者化学试剂,既能快速溶解人体组织,又能消除血迹带来的血腥味。

4.厕所里肯定用了大量的清洗液,用84消毒液和洗洁精进行里里外外清洗。很可能警犬来的时候,84味或者洗洁精味很浓,而血腥味又很淡,所以警犬闻不到。

不得不说犯罪嫌疑人许某,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了罪总会留下痕迹,警犬查不到,那还有别的蛛丝马迹可以查得到。

警犬在这起案件当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因为在失踪的来女士家里肯定到处都是来女士的气味。

即便是卫生间,有气味也是正常的,警犬也没有办法告诉人有血的味道。如果说让警犬遵循着味道找到罪犯抛尸的地方也不现实。

再加上案发当天晚上下了暴雨,气味也就冲没了。还有一点原因就是,罪犯肯定会用漂白液,等清洁用品来清理现场的。所以在这起案件当中,警犬没有寻找到证据很正常。警犬往往只是用来搜查搜寻失踪人口。

有人说许某做案手法十分高明,其实压根就算不得高明。警方之所以用了二十天时间侦破案件,并不是因为是被许某给蒙蔽了。而是警方一直在寻找证据,从报案那一刻起,警方就已经把许某列为了第一嫌疑人,就已经在周边调取监控。

但是现在随着法治的提升,警方办案也更加要求合乎规则,不能因为仅怀疑就抓人,必须要找到证据。如果是40年前,很可能就是先抓起来打一顿再说,现在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之所以说许某的手法不高明,就是因为这几天看新闻也能看到国内外有很多类似的案件,都是丈夫杀死的妻子,碎尸,抛尸之后报警,无一例外的都被抓获了。

这起案件的难点和耗费时间的地方就是在寻找受害人的尸体,因为小区地方太大,细细的搜查了几遍,需要很长的时间。

许某是看似聪明智商高,其实是很愚蠢很笨的,现在在中国发生命案还能逃脱的概率几乎是零。

杭州碎尸案, 历史 级别的案件!许某的血腥与残忍,让人不禁隔着屏幕都发毛!

碎尸,2吨水,清洗剂,养鸭子……

警犬的气味训练应该是有针对性的,比如血腥味,人体的味道!来女士家里,来女士人体的味道肯定到处都是,这比较容易干扰。而血腥味,应该是警犬训练的主要科目。那么,警犬到底有没有在来女士家闻到血腥气味 ,找到线索呢?

试想一下,许某作过几年的家禽生意,一刀放血这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小意思了,那么来女士熟睡时应该是被闷死在床上。他不可以在卧室里分尸,而且警方也通报了,分尸的现场就是来女士的家里,那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卫生间了。

一刀放血,2顿水,清洗剂……,三十多个小时里,这些足以慢慢消磨一些痕迹!给警察和警犬造成一定的难度

但是, 警方又怎么可能是吃素的!

【挑战不可能】有一期节目就是介绍的警犬的!节目中,主持人把一滴血滴到水罐车里,里面有满满一罐水 (算不来都不止两吨) ,充分搅拌后,装了一盒带血液的水,与其它没有血液的水一起放到很多辆车里。专业训练的警犬冲破重重阻力,成功地找到了那盒含有血液的水。可见, 能执行任务的警犬,都是相当厉害的。

我想,即使许某用了两吨水,用了清洗剂,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的。

据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后续也在马桶周边发现一些颗粒物,化验出人体DNA,所以才会有后续的警察不怕高温与恶臭,从38车粪水中找来女士被害的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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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南京碎尸案

最近杭州发生了一起女子失踪案,女子被丈夫分尸后抛入化粪池。这起案件发生之后,有不少网友。想起了当年发生在南京的碎尸案。都说有可能当年的南京碎尸案的凶手就是这个案件的凶手。

我们先来说一说南京碎尸案,南京碎尸案发生在1996年1月19号。受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个学生叫习爱青。失踪后九天被发现,但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是被凶手切割成两千多片了。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足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以及超强的心理素质。反正我认为正常人干不出这事儿来。

当时警方猜测凶手可能是厨师或者是医生之类的人,因为普通人也没有这么好的刀功和心理素质,能把一个人切成两千片以上。但是我认为即使是厨师或者医生也未必能把人切成两千片以上。如果要把人切成两千片以上的话,我想到了一个词语,叫做凌迟。

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割了最多刀的就是他了。其实把人切成上千片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的。古代的时候,负责凌迟的人都是传承下来的,并不是谁都能做得到。

而杭州女子失踪案,凶手应该是用绞肉机把人搅碎,之后在马桶里冲下去。这两点差距就很大。用绞肉机所有人都能做得到,而如果把人切成上千片的话,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并且当年南京碎尸案的话,其实凶手完全没有必要把尸体切成两千多片。即使他分成几块然后抛尸也不会有人发现。因为那个年代根本就没有摄像头,而且到了晚上路上的行人也会很少。所以凶手把尸体切成两千多片,要么就是心理变态享受这种过程可以刺激他的感官。要么就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而杭州的这位恐怕并没有这样的心理素质。当年南京的碎尸案,警方调查了三个月,以南京大学为中点,向方圆几公里排查。还是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人。所以这个杭州的凶手没有当初南京碎尸案的凶手那么厉害。不论是心理上还是刀功上面,都应该并不是同一个人。

我估计杭州案子的凶手应该也是看过当年南京碎尸案的报道。然后才有了这种想法。他也不想想当年的时候,不论是技术还是人员方面,都没有现在这样的进步和强大。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你做了违背法律,违背道德的事情,那迟早都是要接受惩罚的。即使你逃得了一天两天,你依然也逃不了这一辈子。

所以呢,人间正道是沧桑。做人呢还是要无愧于心的好。起码晚上睡着的时候不会做噩梦。

中国奇案要闻之简阳分尸案:婆媳矛盾引发惨剧,法盲实在太可怕,后来怎样?

本世纪初发生在四川省简阳市一个乡下村子里的惨案。这本案中,办案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而令人错愕的是,凶案的残忍程度远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2001年5月的一天,村民熊某发现自己68岁的老母亲突然失踪了,四处找人没有找到。第二天,在外打工的老人子女纷纷回来一同寻找,邻里也四处帮忙找人。

当时,有人怀疑是不是老人失足掉到了附近的河里,于是便到河里打捞。但河里还没有找到人,却有发现河边斜坡上的菜地里有一块被明显挖开过的地方。

当人们刨开一层泥土之后,发现下面埋的竟然是一些人体碎块。经过辨认,熊家人认出正是失踪一天的老母亲。

是谁对年近七旬的老妪下此毒手?接到报案之后,当地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侦查,马上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令人意外的是,犯下惨案的竟然就是老人的儿媳曾某,而更令人震惊的是,曾某杀害其婆婆的凶残手段。

据曾某交代,警方很快得知了案件的原委。

原来,曾某嫁到熊家以后,婆媳关系一直不好,几年来经常吵架。日积月累的矛盾在最后一次争吵中酿成了恶果。

案发当日,曾某带着2岁的女儿在睡午觉,女儿醒了之后哭闹,隔壁的婆婆就怪她不给女儿断奶。

接着,婆媳二人又陷入争吵,进而演变为抓扯,最后大打出手。

没多久,68岁的婆婆被24岁的曾某卡住脖子晕了过去。而此时的曾某,不仅没有住手,平时积蓄的怨气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见婆婆晕倒,曾某顺势又拿起一个秤砣朝着其头部连续砸击,致其死亡。

为方便处理尸体,曾某又拿出菜刀,将婆婆的尸体砍成几大块,头颅等几部分被其埋到河边菜地里,部分脏器被其拿去喂猪,另外几部分人体组织以及脏器,则被其烹煮食用。

简直无法想象,她尽然能对自己朝夕相处的婆婆做出如此恶行,甚至是变态的行为。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面对采访,她竟然还认为这“不是很犯法”,还在问想女儿了能不能回家看看,麦子熟了能不能回家收麦子。

无知的人最可怕,这句话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下如此恶行的曾某,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回看整个案件,事情最初的发展其实并不稀奇,婆媳住在一起,矛盾多多少少都会有。但是,为什么这一次却会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呢?

除了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化解外,只有小学文化,从未出过远门的曾某,毫无法律意识,是酿成这起悲剧的深层次原因。

这一次并不像以往我们看到的激情犯罪,同时也不同于有计划的谋杀。

曾某起初只是和往常一样与婆婆发生争吵,但看到婆婆晕倒之后,进而又想到一不做二不休,最后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同样毫无悔意。

可以说,曾某杀人分尸甚至是烹尸,并不是一时冲动,整个作案过程十分的冷静。但同时,却也没有计划、预谋,就是这么“顺其自然”的就一步一步掉入深渊。

在这个过程中,但凡曾某能有一丝法律意识,知道一点法律常识的话,她也能明白自己的行为要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或许也能避免这样一起人间惨案的发生。

此外,虽然这一起案件已经过去多年,但“法盲”其实并没有真正彻底消除。

像如今很多青少年,过早地脱离学校的管制,过早接触社会,就很容易被带歪,同时也丝毫不懂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还有的,就像如今依旧尚未判决的玛莎拉蒂撞人女司机一样,自认为有钱可以为所欲为,殊不知法律必让其明白人间正义所在。

比南大碎尸案还可恶的绞肉机案,专门猎杀陪侍女,具体细节如何?

小区里下水道被堵住了,里面竟是油腻腻的肉馅,并传出阵阵恶臭。

试想一下?如果某一天你所在的小区下水道内,也突然源源不断地涌出黄黑色碎肉,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你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很多人都喜欢围过去看热闹,甚至还有人抱怨“究竟是谁那么缺德,居然把肉馅往下水道里扔?”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那些所谓的“肉馅”实际上是被搅碎的人肉。

只有少数机警的人察觉异常,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杨树彬与张玉良正挤在人群中看热闹,甚至还有说有笑的帮助众人分析究竟是谁这么缺德。

不过两人心知肚明,这些碎肉是昨天晚上他们亲手用绞肉机绞碎并亲自倒进下水道里的人肉。

趁着警察还没有确定下水道里的物质究竟是啥时,得赶紧回家叫上吴宏业和戢红杰收拾东西逃跑……

01

四名嫌疑人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更离奇的是,他们的家人也不见了!

杨树彬永远记得这一天,这是他罪恶被层层剥开的起点。

多地作案6起,残害10名陪侍女,杨树彬等人怎么也想不到,几人第一次到吉林作案,竟然被一条质量不过关的下水道给“出卖”了。

两人故作镇定,配合围观群众推理一番之后,偷偷潜回顶楼租住的房间内。

在过道里,张玉良碰见相熟的邻居,还故作轻松地跟对方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顶楼的四名租客了。

警方赶至现场时,对这些“肉馅”进行了取样鉴定,证实这些“肉馅”是两名被肢解的女性。

显然,是有人行凶后碎尸,借助下水道进行抛尸。

民警迅速调集警力封锁楼道,并组织地毯式排查。

很快,在顶楼的一间出租屋内,发现了两具未处理完的尸体。现场留下了大量的痕迹以及凶手留下的指纹。

但彼时,租住这间房屋的四名嫌疑人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和戢红杰早已不见了踪影。

根据掌握的信息,很快,民警查到,受害人是两名陪侍女,被杨树彬等人以服务为由绑架。

期间,杨树彬等人到银行转走被害人卡里共计16万元,钱到手后杀人灭口,将两名女子杀害并碎尸,通过下水道抛尸时造成堵塞。

警方立即下发通缉令,追捕杨树彬、张玉良等四名嫌犯。

但是,打那以后,杨树彬等四名嫌疑人连同十余名亲属竟集体从地球上“消失”了……

10年之间,警方再也追查不到这些人的任何信息。

02

“双重”身份!一面是通缉犯,一面是正当商人……

事情败露后,杨树彬等人连夜召集亲属跑路,一边逃跑,一边作案,一边暗中找人运作,打算落户到包头。

从山西到河南,再到包头。很快,就有人帮他们办理了落户手续。

从此,世上再无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只有王学礼、王学国、王华炎与马海燕;其他十余名亲属也都改名落户在这里。

戢红杰(马海燕)与杨树彬(王学礼)正式结了婚,婚后育有一名孩子,戢红杰的弟弟、父亲也住在一块。

杨树彬的母亲跟弟弟则住在另一个小区,都是当地最豪华的高档小区。

杨树彬经营着两家台球厅和一个足道馆,其弟弟主要帮他打理生意上的事。他还给戢红杰的弟弟开了一家服装店。

在足道馆不远处,是张玉良(王学国)经营的“康滋”医疗床垫店,兼售手机充值卡。

张玉良与一名叫李红的女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名女儿。

吴宏业(王华炎)在包头郊区的煤场倒腾煤炭,有一名同居女子叫马健华,还有马健华跟丈夫所生的一儿一女住在一起。

对外,三人以堂兄弟关系相称,相互约定不往来、不联系。只有每年春节的时候,杨树彬会让他们到家里来聚聚。

十几年过去了,他们都非常小心,从来不乘坐飞机,不住酒店,不留下指纹信息。

杨树彬等人满以为,只要大家都小心一点,就可以“瞒天过海”,永远不被识破新的身份。

却不知!百密终有一疏,杨树彬早已忘记,他还有一个发小是干警察的……

03

警员许健国千里追凶,亲手捉拿阔别20余年的发小!

2012年8月,警员许健国在对网上在逃嫌疑人进行查询时,看到了杨树彬被通缉相关案件。

许健国吃了一惊,这不是我发小吗?小时候,他们住在同一个区,后来又是同班同学。经常在一起打闹。

昔日的发小竟变身杀人狂魔,既让许健国感到惊讶,同时又非常愤怒。

加之这起案件案情离奇,四名嫌疑人与十余名亲属集体消失。令他有一探究竟的欲望。

许健国决定,将此案一查到底,一定要亲手捉拿杨树彬等人归案。

很快,他们发现,在杨树彬等人逃跑那年,包头的户籍迁入记录中,有十几人是一块迁入的。

而且王学礼、王学国、王华炎、马海燕四人,很可能是当年吉林陪侍女案的嫌犯。

许健国等人从哈尔滨火速赶往包头,并乔装打扮成市民,暗中确定4人的身份。并锁定这4人就是吉林案嫌疑人。

随后,警方布下天罗地网,分别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将4名嫌疑人抓捕归案。

当天晚上,杨树彬等人被押上了返回哈尔滨的车内,30小时后,已出现在犯罪的起点哈尔滨街头。

04

几名不良青年相遇,萌生了一个犯罪思想,——猎杀陪侍女,谋夺钱财!

到案后,张玉良、吴宏业对吉林案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树彬却始终不肯开口交代。

许健国于是提议,由他亲自去审问杨树彬。

“老同学,我们20多年没见了”许健国说。

杨树彬有些吃惊,仔细打量了一番,认出来了。

许健国继续说“这可能是天意,安排我亲手抓你。老同学,你没有机会了,无论对谁都应该有个真正的交代。”

听许健国说,杨树彬不再排斥,终于开口说了。

不过。他说的不是吉林案,而从头到尾揭露了一连串的罪行,这次审讯居然有意外收获,一连告破好几起悬案。

杨树彬20岁在社会上混,拜过一个大哥叫“关胖子”,后来混得“风生水起”,江湖人称“发哥”,曾参与多起抢劫杀人案件。

1993年伙同刘卫军、李江涛在哈尔滨市刺伤两人,并刺死一人。事后,刘、李二人落网,杨树彬潜逃。

1998年与王世波劫持一名女性抢夺10万元,后王世波落网,杨树彬潜逃。

频繁地逃脱法网,杨树彬的胆子愈发大了,决定要干更大的买卖。但是如果留活口的话,容易暴露,不如谋财害命。

这时候,张玉良恰好被同居女友骗光了钱,在最落魄的时候遇到杨树彬。两人相约一起发财。

吴宏业是杨树彬的同事,早年在哈尔滨结婚生子,长期不务正业,与家人已多年不联系。

戢红杰从小母亲去世,生活凄苦,16岁失足沦为陪侍女,赚了钱大部分用于供养家中父亲和给弟弟读书。30岁时认识杨树彬,成了他女朋友,并在杨树彬的威胁下入伙。

杨树彬认为,作案对象专找那些陪侍女,一则这些陪侍女都比较有钱;二则陪侍女大多是流动人口,失踪了也没人会报警;三则陪侍女比较好接触;

另外,经过前几次抢劫的教训,杨树彬认为一定不能留下活口。

从此,戢红杰经常出入高贵场所,以陪侍女的身份做掩护,为他们寻找猎物……

05

杨树彬团伙以同样的方式作案6起,残害10名陪侍女,仅吉林案露出过马脚。

杨树彬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团队中所有人必须无条件听他指挥,选取到猎物后也必须由他亲自确定是否动手。

每一次行动,杨树彬都会制定一套精密的计划。利用大款的身份吸引那些陪侍女上钩,张玉良等人便在一旁卖力吹捧,博得好感。

每次,只要找到合适的对象,杨树彬的出手都非常阔绰,给出的小费比标准收费多得多。

比如对方收费标准500元,他就给对方1000元,对方收费1000元,他就给对方2000元。还常常带些礼物讨对方欢心。

几次之后,受害人对他全无戒备,常常主动打电话要求服务。

另外,租房方面也有讲究,必须租住在高档小区内,这样才符合大款身份,不让对方起疑心。

房子内必须配备浴盆,方便肢解,绝不能用刀斧砍,噪音太大会惊动邻居。骨骼必须用钳子剪断,肉块必须用绞肉机绞碎。

到银行取钱时,必须戴上能遮挡住脸部的帽子,以免被摄像头捕捉。

此外,挑选手机号码,杨树彬有严重的强迫症,尾数要777、888的号码,图个吉利。

1999年年底,杨树彬与张玉良打电话将一名陪侍女骗至深圳市罗湖区,用暴力手段抢得10万元后,勒颈致其死亡,随后分尸并抛弃。

2000年春节,杨树彬、张玉良、戢红杰用同样的方式,诱骗两名陪侍女至深圳市罗湖区熙龙大厦5楼一出租屋内,抢劫50万元后,用同样的方式行凶。

2001年6月,杨树彬、张玉良和刘爱彬在山东文登市绑架抢劫20万元,刘爱彬落网,但未供出杨树彬等人。

2002年4月,杨树彬、张玉良和吴宏业将两名女子骗至深圳市罗湖区熙龙大厦5楼一出租屋内,抢劫10万元后行凶。

2002年9月,吉林案,两名女子被骗至吉林市船营区一出租屋内,抢劫16万元并行凶。

2003年,杨树彬、张玉良、吴宏业将两名女子骗至浙江台州一出租屋内,抢劫16万元后行凶。

同年,杨树彬、吴宏业将一名女子骗至浙江嘉兴一出租屋内,抢劫8万元后行凶。

综合杨树彬等人所犯罪行,有10名陪侍女遇害,涉及金额200余万。吉林案事泄后,杨树彬等人作案两起后迅速销声匿迹。却不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或许老天爷也觉得杨树彬等人穷凶极恶,太过残忍,因此刻意安排了许健国这么一个角色。

探究罪犯心理:

杨树彬:喜怒不形于色,捉摸不透!

在看守了杨树彬四年的麻警官眼里,杨树彬这个人,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面皮白净,并没有给人穷凶极恶的样子,装上大款像那么回事。

不过,根据多次跟其接触,他感觉杨树彬心机很重,永远猜不透他的心理,非常难缠。被监押期间,杨树彬从来没笑过,没有哭泣,没有恐惧,甚至没有愤怒。喜怒不形于色,永远都是一脸平静,眉宇间似乎透露着一股杀气。

他常常告诉同监室的犯人,表示自己只是因为穷,所以才去抢劫,但从来没杀过人。甚至非常自信的认为,官司肯定能打下来,不会被判处死刑。

麻警官看来,杨树彬这个人还有唯一的一点人情冷暖,就是对他的儿子。其他亲人从来没听他提起过,但说过几次他的儿子,表示对不起他……

张玉良:自尊心极强,懂礼貌

张玉良跟杨树彬极其相似,同样是喜怒不形于色。但是,相比之下,张玉良非常有礼貌,比如在接受采访时,如果有些东西他不想说,他就会非常抱歉的说“很遗憾,不能让你完成采访任务,但是我真的不想说,请您谅解!”

在记者眼里,张玉良永远都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规规矩矩地端坐在那里,双手压在膝盖前面,不会翘起二郎腿,更不会歪七扭八。单从外表与形体来看,很难将他与罪犯联系在一起。

面对死亡,张玉良直言,后悔,但是心理素质够用,会平静对待。张玉良一再强调,表示自己非常坦然,不会去想太多,每天睡得很好。

但是面对记者的追问,张玉良也有些许情绪波动,表示“我现在没啥心情,我这人,看中尊严!”

张玉良从来自视甚高,曾认为,如果当初杨树彬肯听他的意见,他们肯定不会被抓。但是不怨杨树彬。

其甚至透露过“如果没有被抓,也许还会作案”,但是后来提起,张玉良对受害人表示了忏悔,甚至还提过捐献遗体之类的想法。

最令你感到发指的犯罪案件究竟有多恐怖?

恐怖到令人头皮发麻、呼吸紊乱,好长时间都不敢一个人在家,不敢一个人回家。这是发生在山东费县的一个案件,案件叫《消失的夫妻》,该案件是由中央电视台节目《天网》播出,对于这个案件,我了解了很多,因此我还特意在各大贴吧、网站上留意过。

2013年5月14日,四名罪犯来到费县,他们本打算入室偷盗财务,但是当他们翻去被害人家时,发现婚纱照上的女主很漂亮,于是起了歹意,等到傍晚七点时小两口回家时女主先进家门,于是其中一个急忙上前控制住女主,男主后入家门,其余三个罪犯又立马控制住男主,当四名罪犯把小两口都控制好以后,便逼问银行卡密码,随后就将卡上的钱全部取出。

本以为这些罪犯拿到钱就走,哪知道这群魔鬼还不罢休,在小两口家里还烧了一锅红烧肉吃,随后吃饱喝足以后,四人又当着男主的面对女主进行了长达八小时的侮辱、折磨、虐待,而男主也被这群魔鬼折磨得惨目忍睹。但即便是这样,这四名罪犯依旧没有罢手,他们又残忍的杀害了这夫妻二人,然后将他们的遗体藏在了附近的一个山洞里。之后这群魔鬼还对现场进行了一番清洁和整理,随后拿着抢来的钱买了衣服,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群魔鬼还是受到了该有的惩罚。

关于这个案件,我除了恐惧以外,更多的是心痛和难受,所以看这个案件时,我几乎是哭着看完。案件中的这对夫妻二人还是新婚夫妻,他们的红盖头都还挂在衣柜里,可是这种美好就被这四个人间恶魔给打破了,在这个案件中,女主遭受的身体上的折磨,而男主遭受的心理上的折磨,长达八小时的折磨想想就让人泪目。

对于这四名罪犯,有人说他们是禽兽,但是我想说,禽兽都比他们好,他们纯粹就是人间恶魔,二十岁左右的年龄,却能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可想而知他们的内心有多恶毒。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杭州女子失踪案已经确定来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刚开始网传是在隔壁一户人家分尸,后来通报这个消息不实。

如果在家分尸,其场景简直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个十一岁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杀死妻子,早上7点多孩子起来,估计能在毫不惊动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动静而且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我猜想,一开始并没有处理尸体,可能尸体藏在家里某个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儿起来肯定要发现。

然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样给自己争取了处理尸体的时间。他完全可以白天想办法让女儿出去玩或者去亲戚家,这样独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处理尸体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给女儿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药,这样就算弄出很大的动静女儿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报警的时候说是失踪,还暗示老婆有外遇,误导警察往谋杀方向想,这样他就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案发现场了。

当然,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女儿可能隐隐约约知道一点,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胁了她,比如说你要跟警察连爸爸也没有了,会变成孤儿什么的,让女儿在警察面前说谎。

至于大女儿根本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现在杭州碎尸案已经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种疑问仍困扰着广大网友。

比如许某某凌晨如何独自分尸、尸骨如何通过下水道抛进化粪池、如何在分解尸体时避开女儿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动静和清洗案发现场。

这些疑问一个一个都没有详细的公布出来,只有网友不断的猜测,各种柯南、福尔摩斯不断涌现,各种离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谁能辩出个所以然?

许某某演技堪称一流,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让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首先碎尸时间应当不到30小时,大胆猜测初步分尸的时间仅有5到6个小时左右,当晚他们一家还给女儿过了生日,到熟睡之际应当是到了凌晨,从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个小时,在此期间许某某完成了杀害、初步分尸的过程,早上许某某支开了女儿,想必是在进行第二段的抛尸。

凌晨分尸过程,女儿是睡着了,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小孩子睡觉比较深,不容易醒来,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厕所,所以这个时间段女儿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亲杀害了母亲,并且还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当天凌晨,许某某是肯定无法完成分尸的,大胆猜测,他只是将杀害的来女士分解了软组织部分,切割成小块利用下水道冲进化粪池内,想利用化粪池来分解这些软组织到达销声匿迹的作用。

而人体除了软组织之后还有骨骼,这些骨头处理起来比软组织难多了,在凌晨如果强行将骨头弄碎,势必会产生极大的响动惊醒楼上楼下的邻居,所以大胆猜测,骨头是白天绕开监控被抛弃了。

而当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儿在家,而小女儿年龄尚小,对于母亲的突然消失可能没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亲下了狠手杀了她的母亲,另外根据相关报道,许某某还曾支开过她女儿,这就更加确定了女儿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猜测,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报确定,现在失踪案变成了预谋分尸案,令人震惊之外留给我们的是半路夫妻该如何平安相守度过下半辈子,自古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许某某杀害妻子的动机是什么,他对枕边人下手,可见心有多狠,法律不会放过他,最后等待他的将是严惩。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 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 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 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 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 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 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 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 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 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 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杭州碎尸案成为时下 社会 热议的焦点,人面兽心的丈夫釆取极其惨忍的手段,将自己的枕边人杀害又碎尸。而在其厕所碎尸30个小时里,两个女儿为何浑然不知,案情细节还需公安机关去取证确认,在此只发表个人看法。

从媒体上得知大女儿是来女士与前夫所生,但是案发当时大女儿并不在家,这样可以肯定,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也就不会知道了。

那么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来女士跟小女儿购物回来,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镜头中,可以判断小女儿此时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许某某把来女士杀害后,又在厕所碎尸30个小时,这其中肯定有大动作,而小女儿却没发现,我认为许某某应该这样谋划,杀害来女士后,先将其尸体藏匿起来,后又选择在夜间,在小女儿进入熟睡后,才进行其惨无人道的碎尸行动。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纯属假设。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凶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 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