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异事
广州人肉火锅案(广州人头火锅案)
一个人麻辣烫,两个人的火锅
“缺少一个一起吃火锅的人。”
文字 | 云癸心
图片 | 网络
/1/
忽地有一天,她想吃麻辣烫了。
街角那家麻辣烫她自从搬来这里就经常去,每次经过店门口,闻到汤的香味,她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了。
点完菜,坐在餐桌上的她开始责怪自己起来:“那么没出息,明明说好不吃的!”
老板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考:“要不要加辣?”
“微辣就好了。”照旧,就像每次都会点的莴苣和金针菇,她总是戒不掉这两样麻辣烫中无人问津的蔬菜。
这家麻辣烫的服务态度一点都不好,还老是忘记给顾客加粉丝,上次和同学来吃的时候没有给同学加粉丝,还没有理同学,也没退款。
同行的同学下次再也不想来了。
/2/
这不,又一个人在喊:“老板,你刚才忘记给我加粉丝了,你把钱退给我吧!”
煮麻辣烫的男士回话了:“刚才是谁给你煮的你找谁去。”
还好这次店里的人不多,那位刚才煮麻辣烫的女士把钱放在了桌子上,一句抱歉都没有。
她突然发现,上次同学为什么没有人理她呢?可能是她不坚定,加上她没有给店主提供解决方案:退款。
所以店主遇到这样的人会误以为是找麻烦的,故而不想搭理。
嗯,做人还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3/
她的麻辣烫煮好了,服务员放在她面前。看起来和闻起来都那么好吃。
她是西南地区的,这点小辣对她来说不算什么,虽然看起来一整个碗面上都飘着红油辣椒,不过轻车熟路的她知道:不辣。
要不是因为在广州,一吃辣就会长痘和口腔溃疡,她会要更辣的。
她先喝了一口汤,浓烈的蒜味冲进鼻腔,她想起了妈妈做的青椒炒菌子,妈妈总说多放蒜会好吃,而且还能避免食物中毒。
她知道这是妈妈不愿意妥协自己口味的借口,妈妈爱吃蒜。
鲜嫩的莴苣绵软,轻轻一咬就断了,莴苣本身的汁随着咀嚼在口中漾开,中和了蒜味。
好吃。
/4/
金针菇是一个神奇的食物,看起来那么弱不禁风,水一煮就臣服在温度下,软了。
但是它入口却十分有嚼劲,菌子的纤维在牙齿之间徘徊,差几分都要陷入牙缝,但是又因为它的柔韧性,又避开了尴尬。
其实麻辣烫的汤虽然包容,任何食物都可以放进去煮,但她私以为蔬菜的清淡和汤汁的浓郁才是绝配,所以她爱点很多蔬菜。
其他的肉菜和各种各样的加工食品都只是点睛之笔,成不了大气候。
不过吸饱汤汁的粉或者面也是必不可少的。薯粉和米粉都可以,薯粉就是有点太粗,不过淀粉空隙间包含的汤汁的细密口感,也值得一试。
米粉较有弹性,爽滑弹牙,没有薯粉那么粗,适合小家碧玉的女生食用。
对于她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来说,她爱薯粉多一点。
/5/
就快吃完了,店里的顾客都是两个人或以上来吃麻辣烫,虽然有些失落,不过幸好麻辣烫一个人吃就好。
对面的座位可以坐一个陌生人,刚进店的人也许会以为你们是一起的。
那样你在陌生人眼里也不是一个人,至少有个吃麻辣烫的陌生的伴。
如果是火锅的话,她真的不知道面对一大堆菜,而对面的座位是空的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也许她会低着头只顾吃,掩饰一下她一个人吃火锅的失落。眼睛可能会被火锅的热气熏得留下眼泪,那只是熏得而已,绝无其他的含义。
但她不想让这一切发生,所以一直都没去吃过火锅。
麻辣烫也一样啊,蔬菜、肉、粉丝、汤,一样都不少。
只是少了一个伴,一个可以一起吃饭的伴。
-END-
[img]恐怖鬼故事
佑她。
1:晚上上厕所时千万不要看马桶里的倒影,因为那是你死的样子,如果是老人还可以,如果是你现在的样子的话,那么说明你的生命……
2:晚上回家开门时,千万不要往后看,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比如有人说话,问候什么的,你千万不要回头,否则……
3:晚上洗脸时如果眼里进了水,千万不要看镜子,如果在镜子中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一些东西千万不要慌张,否则那东西会缠着你不放的,心中默念:去去去,去去去,游神野鬼去去去。直到看不见那东西为止。
4:晚上有人敲们,千万不要马上去开,否则你会后悔的,你就对着门说:“进来。。”如果听见有什么噪音,无论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多不可以开门,除非你不想活了,只要心中默念:门神保佑,门神开门,若是冤魂,请看好门……
5:晚上要是被12点的钟声吵醒,千万不可马上争开眼,要不然你会看见你不该看见的东西,你会后悔的……
沙田马鞍山某教会中学一向设有有校巴服务。
但其中一辆校巴却曾经发生过一段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
某日清晨,校巴在新界某处公路飞驰。一名老妇从树旁走出公路,
在慢线行驶的货车把她撞个正著,老妇被卷入车底,上半身随著前左车轮滚动,
下半身被拖行,双腿则留在被车撞倒的地方。
司机对撞倒老妇的事懵然不知,继续高速行驶。
其他车辆响号把货车截停。
老妇的头和脚距离竟然超过一公里。
警员把现场封锁,搜集老妇的残肢,毁烂不堪的人头上已无眼耳口鼻,
内脏散落在公路及路旁;
车轮上一团烂布包著零碎的内脏和残肢,白骨从烂布中伸出来,里面还有东西在跳动。
老妇右手连手上的玉镯则不翼而飞。
老妇被撞时,校巴刚好在货车旁边的快线。
老妇卷入车底时,右手被辗断飞脱,弹到旁边的快线,卡在校巴车尾底部某处。
但校巴司机却浑然不觉。
校巴照往常惯例接载学生回到学校停车场。
校巴司机要在停车场等半小时,才有工作。
所以他蹲到一旁抽烟看报纸。这时,虽然日光日白,
但一名爱发白日梦的学生从窗口往停车场处望时,
竟望到有满身鲜血的老妇在校巴附近徘徊。
他吓得口唇发颤,举起手:「阿~阿~阿~」已了十几个阿都叫不到「阿Sir」两个字来。
老师后来终於听懂他的话,便走到窗旁看看停车场,他也吓了一跳,
果然有个老妇血淋淋地在停车场徘徊,似乎在找东西。
但他要装作若无其事,转身对同学说:「你又发梦了。其他人先自修。」
这时候,校巴司机站起来伸伸腰走向校巴准备开车。
他打开校巴车门坐上司机位,还未开车。
老师从课室飞奔到停车场把他截住。
老师将事情说出来,校巴司机笑著说:「黄Sir,你一定是眼花或者有幻觉。」
两人围著校巴走了两个圈都看不见那个老妇。
最后,校巴开走。
校巴司机照往常那样驾车在公路上飞驰。
突然,司机从倒后镜看见车尾站著一个肢离破碎的老妇。
她的头滚到司机的旁边。
情急之下,司机把车煞停。那老妇的头霎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司机吓得全身发抖,毛管直竖。惊魂未定,
头部破烂不堪的老妇突然出现在挡风玻璃之前。
校巴司机吓至撒尿。隔天即时向所属公司请辞。
某天下午,学生放学时,走到停车场登上校巴。
校巴司机点算学生人数。
突然,学生发现车上坐著一名老妇。
多事的学生拍拍那位老妇问:「这是载学生的,阿婆,你为什么坐在这里?」
老妇突然变成血肉模糊,白骨和内脏从身上掉下来。
学生都吓得飞奔下车。
有几位女生吓得只管哭。
因为校巴司机当时背向事发地点,只听见大家在喧叫,他回头时却什么也看不到。
所以没有理会。
闹鬼事件就是这样不了了之。
学校停车场和校巴经常闹鬼,即使光天化日之下仍然有人撞鬼。
某天中午,一群男生到停车场附近玩耍,看到一个像球似的东西在地上,
於是把它踢来踢去。
踢了一会,一名男生徒手接住向著他踢来的那件东西。
他感到那东西滑潺潺的,拿在手上看清楚,
才发现原来是个烂至头发和眼耳口鼻都掉了的人头,由於肉和泥混在一起,
远看像是烂皮球。
那个人头突然张开嘴巴,把这名男生吓晕了。
事发两星期后,校巴死气喉坏掉,因而进入车房维修。
车房工人检查时,发现车底下有一只腐烂的断手,大惊之下立即报警。
警察调查事件之后,证实只是意外,於是将玉镯交还死者亲属。
死者的儿子说老妇生前曾经吩咐要将手上的玉镯陪葬,但是当时找不到断手及玉镯。
唯有另外买一只相似的玉镯作为陪葬品。
由於遗体早就落葬,无法将老妇的心爱玉镯放到棺材去。
学校停车场及校巴闹鬼的事情虽然平息,
但是仍然不时有人看见那位老妇在学校停车场徘徊不去,有点像是不甘心似的。
〖周德东作品〗恐怖小说
一 这个梦不是梦
有一个人,他跟我一样,是专门写恐怖故事的,我的才华比不上他。他和我都是东北人,都是黑龙江省人,都是依安县人,都是绝伦帝小镇人,他和我甚至是邻居(隔3家)。
他叫彭彭乐,他在一个市里的文化馆工作。
一般人会以为,彭彭乐是受我影响,其实错了,他是第一个写恐怖故事的人,他的退稿一麻袋,还曾经有一个报纸千里迢迢来采访他。当时我在老家无业,就开始效仿他,也写起恐怖故事来。
有意思的是,写恐怖的故事的彭彭乐胆子特别小,只敢在白天写作,晚上早早就钻进被窝睡了。早上,他把窗子打开,让充足的阳光射进来,然后打开电脑敲字。他的电脑桌横在屋子的一个旮旯,和两面墙合成三角形,他写作的时候,身子就缩在那个三角里,依靠着两面墙。他的电脑摆放得很低,也就是说,整个房子都在他的眼睛里。他一边敲字,一边贼溜溜看四周。
尽管如此,他还是专门写恐怖故事。
这就是爱好。
经常写恐怖故事的人,早晚要遇到相关的古怪事。听我慢慢讲下去。
有一天,彭彭乐做了一个极其恐怖的梦,那个梦很漫长,最后他惊恐至极,硬是挣扎着醒了,出了一身冷汗,被子都湿透了。醒来之后,他把所有的灯找开,睁大眼睛再不敢睡了。直到天下大白,他忽然想,这么可怕的梦不下是一个很好的素材吗?这个念头他令他兴奋不已。为此,晚上他专门请来几个最要好的文学朋友,请他们到家里来喝酒,然后他把这个绝妙的故事构思对大家讲了,把大家吓得体如筛糠。之后,他特别叮嘱:禁止外传。
在这个世上,有什么秘賔能藏住?没有。
我一直在经营恐怖故事,可谓经多见广,但是他的梦确实让我不寒而栗。
他并不是他所梦事件中的主角,他仅仅是观众,或者说他肉体的一切都不存在,无法反抗,无法逃遁,他只剩下一双观看的眼。好在事情似乎与他无关——只要你看见了,事情怎么可能与你无关?
什么事件?
在一个荒郊野外,有一座孤零零的旅馆。下着暴雨,有一个瘦小的路人低头急匆匆地赶路,他披着黑色的雨衣,穿着黑色的雨靴,看不清他的脸,偶尔有惊雷闪电,但是只能看见他的嘴,他的嘴很小。
他终于走进了那家风雨中的旅馆。
彭彭乐的心狂跳着。
旅馆停电了,点着蜡烛。没有人,一片漆黑中,只有一个小窗里点着的蜡烛一闪一跳。
那个人进门之后,脱掉雨衣,搭在胳膊上,他脸色苍白,他的嘴的确很小。
那个瘦小的路人没有喊叫,而是四处寻找。终于从走廊尽头的黑暗处走来一个人,开始她只是一个影像,模模糊糊,这个瘦小的路人眯眼费力地看。她的脸越来越清晰,就要看清她的时候,蜡烛突然灭了,瘦小的路人吓得把雨衣掉在地上。
一个声音说:“别怕,是风捣的鬼,我马上为你点灯,让你看清我。”
火柴跳跃着亮了,点关蜡烛,彭彭乐乘机看清了那张脸——那是一张很老很老的脸。头顶的毛发掉光了,牙也残缺不全。烛光映着她浑浊的眼睛,那双失水的眼睛麻木地看着那个路人的脸。瘦小的路人低头,掏钱,拿钥匙,找房间。
彭彭乐的眼睛飘飘忽忽地随他进了那个简陋又狭小的房间,这个瘦小的路人把他的雨衣叠起来,打开,再叠起来,再打开……他一直在干这件莫名其妙的事情,好像他每次叠的雨衣都很难让自己满意。
墙上有一个老座钟,它敲响了十二下。午夜了。和传说的一样,午夜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这个瘦小的路人停止了叠雨衣,他一步步走向那个破旧的八仙桌,用力拉开抽屉,“吱呀呀吱呀呀”……你们一定认为这时就发生了最恐怖的事情,没有,这个人不过是看见了一本发黄的书,就翻看起来,书上写到:一个雨夜,有一个单薄的路人走进了一家荒野旅馆,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夜电闪雷鸣,四周漆黑一片,他有点害怕,睡不着,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了一本发黄的书!……
彭彭乐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他感到像被人扼住喉管一样窒息。
那本书上接着写到:书上写到:一个夜晚,有一个宽下巴的路人,他走进了一家旅馆。这个地方没有一户人家,很偏僻,只有这个旅馆立在路边。这个宽下巴的路人在登记室遇见了一个很老很老的人,她的头发都快掉光了,牙也只剩几颗,她神色怪异,收了顾客的钱,给了他一把钥匙。宽下巴的路人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天晚上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他感到很阴森,翻来覆去不能入睡。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到:有个魁梧的人连夜赶路,天快黑了,他看见荒野中有一所房子,那竟是一个旅馆,虽然它很破旧,但是这个魁梧的人实在走累了,就走进去了。进了旅馆,有一个热情的女人接待了他,也没有看他身份证,收了很便宜的房找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这个魁梧的人胆子挺大,可是他进了那个房间之后决觉得哪里不对头,他一直坐在床上没有躺下,后来墙上的老钟敲了十二下,他突然把目光对准了写字桌的抽屉,他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那里不对头,他慢慢走过去,把那个抽屉拉开,竟然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彭彭乐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他感到像被人扼住喉管一样窒息。
那本书上接着写到:书上写到:一个夜晚,有一个宽下巴的路人,他走进了一家旅馆。这个地方没有一户人家,很偏僻,只有这个旅馆立在路边。这个宽下巴的路人在登记室遇见了一个很老很老的人,她的头发都快掉光了,牙也只剩几颗,她神色怪异,收了顾客的钱,给了他一把钥匙。宽下巴的路人住进了一个单人间。这天晚上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他感到很阴森,翻来覆去不能入睡。墙上的老钟敲十二下的时候,他打开写字桌的抽屉,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到:有个魁梧的人连夜赶路,天快黑了,他看见荒野中有一所房子,那竟是一个旅馆,虽然它很破旧,但是这个魁梧的人实在走累了,就走进去了。进了旅馆,有一个热情的女人接待了他,也没有看他身份证,收了很便宜的房找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这个魁梧的人胆子挺大,可是他进了那个房间之后决觉得哪里不对头,他一直坐在床上没有躺下,后来墙上的老钟敲了十二下,他突然把目光对准了写字桌的抽屉,他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那里不对头,他慢慢走过去,把那个抽屉拉开,竟然看见一本发黄的书……
书上写的是什么呢?书上说:半夜12点,你的门外会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
到底是什么恐怖的声音?
魁梧的人的头发一下竖起来!……
宽下巴的路人看到这里吓得一下就钻进了被窝!那个单薄的路人读到这里猛地把书合上,惊惶地四下张望!
彭彭乐差点惊叫起来,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结果,可是他怎么也闭不上。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进入的是第几层面的故事了。(老实讲,我自己写到这里都有些糊涂,一直在努力弄清一层层故事的关系。偶尔迷失在这一层层的故事里的时候,我万分惊恐,生怕自己走不出来。)
被我称做瘦小的路人的那个人好像没有害怕,他继续看下去:那个单薄的路人看了半天好像没什么动静,他紧张地又打开书,看下去:宽下巴的路人过了好半天慢慢从被窝里伸出头,想跑出去逃离这家神秘的旅馆,可是他却不敢拉开他的房门,他害怕再见到那个怪异的老太太,他就只有一分一秒的熬时间。他越不看那本书越觉得害怕,他终于又把它拿起来,那上面写到:魁梧的路人侧耳倾听,果然,门外由远而近传来一阵脚步声……
宽下巴的路人看到这里,觉得这书正是写给自己的,他吓得脸色铁青,再次把脑袋蒙进被窝里!可是他什么都躲不掉,他终于听见一阵恐怖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单薄的人看到这里,深刻地明白,书中写的这段文字正是提示自己,你看的书就是写给你的,它将告诉你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果然,门外由远而近传来一阵恐怖的脚步声……
彭彭乐梦里的瘦小的路人看到这里,在书里放一个书签,把书合上,继续叠雨衣,一遍,一遍,一遍……他等候那个声音的到来。他打算听到那个恐怖的脚步声之后,还要继续看书,因为他要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以及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这家黑店……
这个故事很长,彭彭乐梦了一整夜。故事中还有故事,故事中的故事中还有故事,一个套一个,讲起来很费力,我想打住了,而且再讲下去就会泄露机密。
因为我主要想写的是彭彭乐,写他死前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后来彭彭乐走进了他梦中的情境中,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真实恐怖。
彭彭乐嘱托听了他这个梦的几个朋友,不要对别人讲这个梦,因为他要用这个素材写一本最恐怖的畅销书。
我在幻想着,幻想在破灭着,幻想总把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把幻想放过。
彭彭乐一段时间内没有动笔,对他来说,写这本书是个大工程。
一天,他到乡下去采风。他平时经常去乡下,因为他要搜集一些民间的恐怖故事,据他的经验,越是偏远的没有外界人涉足的地方越有好故事,他记得有一个人说,最好的民间艺术至少在乡级文化站以下。这话太对了。
这次他去的那个村庄叫天堂村,离市里有一百多里路。他是骑摩托车去的。
第二天中午过后,他骑摩托车返回城里。走着走着,他的摩托车熄火了,他下来修理,是火花塞出了问题,没有备用的,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彭彭乐的车技很棒,但是再棒也不可能把一堆废铁骑着跑起来。他抬头看看,一片荒草甸子,附近没有一户人家。
回家的路一下变得漫漫无尽头。
那个地方很偏僻,沙土公路上没有过往的车辆。他只能粗略地判断地地界可能归B县管辖,B县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
太阳已经西沉,整个人间带着倦色。一只乌鸦低低地飞过,它差点撞到彭彭乐的肩头上,叫了一声,像童话里的不祥之物。
彭彭乐只好推着摩托车朝前走。
走着走着,天黑了,他有点害怕。路两旁长着丑巴巴的榆做,歪歪扭扭,戗毛戗刺,它们神秘地看着从面前走过的这个人,那种静默让人心里没底。他的脚走在沙土路上,“嚓,嚓,嚓,嚓……”
从这时候起,写恐怖故事的彭彭乐开始体验恐怖生活。他越走越怕,摩托车越来越重。他总感到摩托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人,而且他模模糊糊地觉得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彭彭乐不停地回头看,摩托车的后座上什么也没有。但是这骗不了他。他加快脚步。他走得越快就越觉得那个人真切。他的脸都吓青了。最后他快崩溃了,把那辆坏摩托车扔在了路边的草丛里,一个人奔跑。
这时候他又感到身后有人跟着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他不敢回头了,一路狂奔而去。
快半夜的时候,他看见了前方有微弱的灯光,那是一座房子,就像我们常见的那种路边店,住宿吃饭停车。彭彭乐立即跑过去。
拐个弯,他发现那座房子并不在路边,离沙土公路有半里远。彭彭乐下了公路,顺一条土路跑向它。
我提示一下,以上以下我的讲述都不是彭彭乐的梦境,而是实况。
那是一座灰色尖顶的小楼,很老旧,有高高的墙,彭彭乐觉得它更像一座废弃的乡村教堂。当他跑近它之后才肯定那真的是一个旅馆。它的大门上挂着木牌子,用红油漆写着:旅馆。
彭彭乐推开漆色斑驳的门,踉踉跄跄地走进去。进了门,触目是窄仄的楼梯,有一个牌子:登记室在地下。
地下?
我们的恐怖故事作家有点害怕,因为地下并没有光亮。他倚在墙上一边歇息一边下决心。最后他顺着楼梯走下去了。楼梯很短,就是说,地下室很低矮,刚刚能站直身,彭彭乐当时觉得它更像墓穴。
一个很小的窗子,令人很压抑。他朝里看看,看到一个女人在低头打毛衣。她的额头很宽大。快半夜了,这里又这么偏僻,根本不会有什么顾客,可是她竟然还不睡。彭彭乐觉得她好像专门在等他。
“师傅,这附近能不能雇到卡车?我的摩托车坏在半路了,我想把它拉过来。”
“荒郊野外,深更半夜,哪能雇到卡车!”那个女人显得极不耐烦。彭彭乐感到她的额头几乎占据了她脸部的一半。
“那我就住下来吧。”
对方把窗子打开一条缝,扔出一个登记本,继续打毛衣。
登记本上的内容有点奇怪:姓名,性别,年龄,婚否,血型,病史,嗜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彭彭乐尴尬地说:“我不知道我的血型……”
那女人头也不抬地说:“知道什么填什么。”
彭彭乐填写完毕,交了钱,问了一句:“你们不要身份证?”
那个女人理都不理,扔出一个钥匙:“200房。”
彭彭乐惊诧地问:“怎么有200房?”
那女人一边打毛衣一边说:“你怎么这么多废话!”
他停了停又试探地问:“你们给寄存现金吗?”
那女人说:“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人偷你。”
他想了想,不知再说什么,就拿了钥匙,离开地下室,上楼了。
走到一楼,他有些犹豫,想离开这个怪怪的鬼地方,这时才发现外面隐隐有雷声,只好作罢。他想,能有什么事呢!
三 写字台的抽屉
他上了二楼,果然有200房。他打开门进去,发现这个房间的灯很黯,只有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一把椅子。连个电视都没有。靠门的那面墙上有个高高的拉门,那肯定是个衣柜了。
他反锁了门,换了拖鞋,躺在床上。
天很快黑了,伸手不见五指。雷声忽远忽近。
彭彭乐忽然想起那个女人的话:“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
他有点害怕,又有点不理解——既然没有人,为什么偏偏让自己住二楼呢?一楼空着,三楼也空着。
男作家马上感到这是一个极为不利的楼层。
他想下去换一个一楼或者三楼的房间,但他一想要走过那黑暗的走廊和楼梯,要走进那个墓穴一样的地下室,要见那个怪兮兮的女人,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只想混到天明,赶快离开。
已经有雨点落在窗子上,声音很大。这一夜,彭彭乐将和那个大额头女人一起在这座孤店里度过……
彭彭乐睡不着,把本子拿出来,坐在写字台前整理他的乡下见闻。写了几行字,他实在没有心情再写下去,就收了笔。
他感到这个空落的房间四处都潜藏着眼睛。他偶尔看了那写字台的抽屉一眼,心猛地抖了一下。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个梦。
那个抽屉关得严严的。
墙上挂着一只钟,慢腾腾地走着,不快不慢,精确,冷静。
彭彭乐背靠屋角坐在床上,就像在家敲字时的那个姿势。他的眼睛盯着那个抽屉,一眨不眨。他的耳朵里只有一个声音,那是钟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离半夜12点还有一段时间。可是彭彭乐实在受不了煎熬,他下了床,一步步走向那个抽屉。
他多希望打开之后看见里边放的是一本花花绿绿的最新版的杂志啊,最好就是他的朋友周德东主编的杂志,那样他会放松很多。
可是,他看见的却是一本书,一本发黄的书!
他十分惊恐,迅速把抽屉关上了
可是,关上抽屉之后,他更加害怕。又一次把抽屉打开,哆哆嗦嗦地把那本书捧出来:那是一本已经很旧的书,不知被多少人翻阅过了,书页已经卷边。
他想,也许自己太多疑了,也许这是店主对没有电视的一个补偿吧。
他一看书名,打了个冷战:《孤店》。
他翻了翻,发现这是一本没有作者名字、没有出版单位、没有书号的书。第一页写着:有一个人,他走进了一个荒野里的孤店。这个旅馆有三层,很古老,四周没有一户人家。他住进了200房……
雨哗哗地下起来,黑暗的世界被淹没在水声里。彭彭乐感到自己实实在在地钻进了自己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里,或者说那个梦像黑夜一样严严实实地把他给罩住了。他只有一条路,读下去,看看自己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书接下来写道:他十分无聊,闲闲地打开抽屉,看见了这本书,于是他忐忑不安地读起来。
写的果然是自己!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书中。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倍感无助。
书上又写道: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午夜来临,十分寂静。突然,楼梯里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走一走,停一停,不知是从楼上传来的,还是从楼下传来的……
彭彭乐猛地把书合上,不敢再看下去。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差一刻钟就是午夜12点了!
他像等死一样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被极端的恐怖煎熬着过了很久很久,没有听见什么脚步声。他镇定了一下心神,心想,书就是书,是自己太多疑了。也许是店主在开玩笑……
他又看了看手表,还不到12点。原来是时间过得太慢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12点的时候,楼梯里真的传来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
彭彭乐的头发都坚起来了。
他呆呆地听着那脚步声,无法判定它是从楼上走下来还是从楼下走上来。那个声间慢慢向他的房间走过来,又渐渐地远了,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走回来……
彭彭乐不知是惊恐还是愤怒,他想大喊一声,可是终于没有喊出来。
他拿起书,轻轻回到床上,紧紧抓住被角,抖成一团。
这个脚步声会有什么结果?
他像窥视审判书一样又翻开那本书。
书上是这样写的:大约半个小时后,奇怪的脚步声消失了。可是这时候,楼梯里传来扭秧歌和唱二人转的声音……
果然响起扭秧歌的声音。这个雨夜,谁在扭秧歌?
彭彭乐已经吓得脸如死灰。他想跳下楼逃离,可是来到窗前,却听见那扭秧歌的声音就在楼下。就是那个最传统的调:擞拉擞拉都拉都,擞都拉擞米来米,米拉擞米来都来,来擞米来米拉都……
还有一男一女在对唱,正是东北那种大红大绿的二人转,透着一种浅薄的欢快——三月里,是呀是清明,兄妹二人手拉手,来到郊外放风筝。小呀小妹妹,放的是七彩凤,小呀小哥哥,放的是搅天龙。得儿,得儿,哪啦咿呼嗨呀……
他退到床上,那声音又从门外传进来。
他咬着牙翻开那本书,书上接着写道:扭秧歌和唱二人传的声音也渐渐地停止了。这时候,这个旅客已经快被吓疯了。他预感到自己离死不远了。他发疯似地踹开洗手间,没有什么;他又发疯地拉开靠门的那个衣柜门,里面特别黑,他看见一个人高高地立在里面,正是那个登记室的女人!她脸色苍白,满脸血渍,直直地倒下来,用手抓这个旅客……
彭彭乐没有发疯。他轻轻地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他转过身来,面对那个紧闭的衣柜门却不敢伸手了。
他搬来椅子——这是这个房间里惟一的可以做武器的东西,站在衣柜前,可还是不敢打开那扇门。
他回到床上,缩在一角,死死地盯住那个衣柜的门。那是一扇即将要他命的门。
他惟一的精这里支柱是这个房间里还有灯。他一直没敢关灯。如果没有灯,他可能就崩溃了。
这时,灯突然灭了。
历史上有哪些搞笑却真是存在的事件?
刘乾珍,中国最长寿and最神秘老汉,号称自己是乾隆皇帝,活了300多岁,掌握数十亿大清皇家资产,急需资金激活,与另一名自称金融大鳄索罗斯的弟子万健民合作,最终成功诈骗一名富婆超过4000万元。
受害者郑某某,亿万女富翁,因为钱多花不掉,又想赚更多钱,于是筹划开银行,偶遇金融业大拿万健民,此人 55岁,高中文化,油腻老汉,属吹牛不上税大户。
万健民:妹子,我 是江西 财经 大学毕业,国际金融大鳄索罗斯的关门弟子,跟索罗斯吃饭从来不用掏钱,我的小师妹正是索罗斯的老婆,对外国金融体系了如指掌!
郑某某激动了:能帮我开银行赚钱不?
万健民:妹子,你太小瞧我了!哥你说,哥当年参加过越战,干过XX省XX市XX局长,帮国家打过金融战争,认识很多国家级和军方领导,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郑某某:哥,那你快帮我啊!
万健民:小意思!我给你介绍个人,你可要保密!
郑某某:谁啊?
万健民:乾隆皇帝!
郑某某:哪个乾隆皇帝?
万某某:还能有哪个乾隆皇帝,大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
“乾隆皇帝”刘乾珍潇洒出场
咳咳,我是大清乾隆皇帝,吃了长生不老药,活了300多岁,一口气爬十楼,一点不费劲……
郑某某:竟然是乾隆皇帝!不过你能帮我赚钱吗?
刘乾珍:那是必须的!朕掌握着大清皇家巨额资产,大清的资产全是朕一个人的,说出来不怕吓着你——至少有3000多亿美金。
郑某某:偶滴神啊!真的假的?
刘乾珍:朕金口玉言,你还不信?不过这些资产被冻结了,需要找人投入启动资金,让我去把皇家资产解冻,你就可以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郑某某:没问题啊!需要多少钱?
万健民:妹子,哥估计过,少说也得上百万啊!
郑某某:小意思,妹子这就给你转账,先转222万元!
刘乾珍:妹子真是痛快人!朕一定不会亏待你!
若干天后……
万健民: 妹子,我有内幕消息,有一款新理财即将上市,这玩意儿一般人不懂,叫“CD单”,一个月月收益就翻番,一年内保你收益涨10倍!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郑某某:哥,妹子信你!先给我来100万的,已转账!
万健民:好样的!信哥没错!
……
郑某某:哥,再给我来400万的理财!已转账!
……
郑某某:哥,再给我来500万的理财!已转账!
……
若干天后……
万健民:妹子,你家老王在深圳看中的那块地,不是搞不定吗?咱乾隆皇帝亲自出面,已经搞定了,你给我账户转户1000万元,地很快就是你的了,人家乾隆皇帝只要启动资金,不要地。
郑某某:好!已转账!
若干天后……
郑某某丈夫王某:老婆,你卡上的钱咋全没了!你知道吗?
郑某某:有啥大惊小怪!我都拿去投资了,很快就翻番,咱赚大了!
王某:啥!投资?投啥资,能投3000多万?
郑某某:嘘!一般人我不告诉他,我认识了索罗斯的弟子,还有乾隆皇帝,咱家这回发了!
王某:啥?乾隆皇帝?你疯了吧?看清宫戏看迷了?!乾隆死了多少年了!
郑某某:胡说!人家吃了长生不老药,活得好好的,我亲眼所见!
王某:完了!你这是让人给骗了!新闻早就曝光了,什么“中国皇室家族资产”、“中华民族资产”解冻完全是骗局!!抓紧报警!
近年来类似冒充清朝公主、格格等皇室贵族身份,搞什么“中国皇室家族资产”、“中华民族资产”解冻的骗局层出不穷。如此拙劣到极点的骗局,居然有人当真上档,着实令人哭笑不得,甚至笑掉大牙,却真真实实发生在现代 社会 ,不得不提醒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智商不足及时充值。
上世纪三十年代,一个大学教授走火入魔在研究让人起死回生,他打起了死人的注意,他拿尸体来做试验,将尸体放在跷跷板上,给尸体注射各种起死回生药。
他还想到了死刑犯,他自己说服了一个即将走上刑场的罪犯参加他的试验,本来这个教授跃跃欲试了,但最后当地法院叫停了他的这个行为。当地法院的说法是,如果这个死刑犯到时真被救活了,怎么办?给他自由吗?
到了60年代,又一个美国教授,他没研究起死回生,他开始研究火鸡的性行为,可能是因为每年都有吃火鸡的节日让这个教授对火鸡发生了浓郁的兴趣。
他将用一个母的火鸡模型和一个公火鸡做试验,他将母火鸡的身体分别拆掉,最后只剩一个鸡头,公火鸡依旧兴趣盎然。教授得出结论:火鸡对同伴的每个部位都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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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写的,突然想起了一篇很久以前看到的新闻!这里就来和大家分享下!
李成福起义事件
这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成福,是河南南阳人氏,读过高中,毕业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返乡种田!但他不甘心做个贫困的农民,想一步登天,想做人上人,于是他开始学习风水之术,自认为这是仙术!
当时的农村还是很迷信的,有村民看到李成福懂点风水,于是让他来帮忙看看场子(坟地)。偶然情况下他来到了一个叫老曼场的地方,发现了一个明末遗址,遗址有块石碑,石碑上有“万历重修”的碑文。
这个碑文启发了他,他觉得自己可以重修建国,变成人上人,不再受苦受累,于是他开始为起义做准备!
李成福自己是李姓,于是他自称是李唐后代,在群众中宣扬起义,开始效果不大,但后来他用高官厚禄来发展成员,比如起义成功了你当宰相、你当将军,过了这村没这店哈!村民们有些穷怕了估计,就信了,于是效果就出来了!
1990年正月初,李成福已万事俱备,于是李成福正式成立“万顺天国”,建都老曼场(之前的那个坟地)。但建国后,李成福并不心急夺取政权,而是等待时机壮大队伍!真是老谋深算!
他提出“夺取政权,统稳全球”的口号,在民众之间宣扬复兴自己老祖宗的唐朝,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李成福就发展到了15名成员,拥兵8人!(其中七名是领导层)。
这时李成福觉得实力已够雄厚,于是开始谋划日期起义,李成福查了老黄历觉得“闰七不闰八,闰八动刀杀”,应该在1995闰八月在首都老曼场举行起义,妄想农村包围城市,统一全国,再迁会旧都西安!
一切已准备就绪,李成福就等那天的到来了。可惜天不待他,在他着手修皇宫时,被人口普查发现,当地警方于是在民众口中知道这事,警方高度重视,特地组成专案组解决这个事件,还派出卧底打入其内部摸清其虚实。在得知李成福要1995年闰八月起义时,民警认为应该快速遏制住,于是派出三名民警给予抓捕。李成福一伙还没等到1995年就被这三名民警团灭了!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其实没有。李成福的儿子在李成福被抓后,继承了他父亲的霸业,但没过多久又被数名民警剿灭了,父子俩重建大唐的梦彻底破碎了!这件事才彻底告一段落!
我来给大家介绍几件发生在冷战时期的超级 搞笑 的事情,参与的双方正是进行全球争霸的美苏双方。而事情的真伪大概已经尘封在 历史 的迷雾下,需要各位自己去判断。
谁的马桶更高级?
赫鲁晓夫初次访问美国,一时腹内绞痛,就去了趟美国厕所。蹲下解决完毕,却发现这马桶会自动喷水,喷完后,还有一只手从马桶侧面的按门弹出,仔细擦拭干净。赫鲁晓夫大呼意外,惊叹美国在个人卫生领域已经碾压苏联。这绝对不行,赫鲁晓夫回国后,严令苏联优秀工程师研制更先进的自动化马桶。
随后,肯尼迪访苏,急不可耐的美国总统决定好好羞辱下苏联,抽空去了趟苏联厕所,发现苏联马桶也会伸出一只手,而且这只手更加灵活,贴合度更好。于是肯尼迪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坐下,终于马桶下面发出了强烈俄式口音的英语: 到底有完没完了!
马粪跟牛粪谁更臭?
肯尼迪跟赫鲁晓夫都是直爽的人,双方私下沟通根本不顾及什么外交辞令。古巴导弹危机刚结束,苏联在这场争端里因为实力不济主动妥协,赫鲁晓夫也因此很没面子,随后赫鲁晓夫却极大度的邀请肯尼迪访苏,名义上是避免全面核战争爆发,加强沟通。
肯尼迪来到苏联后,照例参观了著名的克里姆林宫,走到有几百年的 历史 的餐厅,看着满目琳琅银质餐具,却不合时宜的说: 这里味道有点迂腐 。赫鲁晓夫不开心了,他知道肯尼迪是牛仔出身,于是说: 那也比马粪好闻,马粪才是天下最难闻的东西 。肯尼迪知道赫鲁晓夫是农夫出身做过牛场养殖工人,于是反唇相讥: 不,天底下最难问的是牛粪 。这便是著名的“厨房辩论”。
历史 上有很多很有趣的事情,让我们来列举一二。
第一个故事,孔融想必大家都知道,毕竟三字经里就有,融四岁,能让梨,而孔融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六岁,小儿子有五岁,有一天,孔融在午休,小儿子就偷了孔融的酒来喝。
大儿子就对小儿子说:你喝酒之前怎么不先行礼呢?小儿子回答道:这酒是偷来的,当然不用行礼呀。
第二个故事,钟繇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钟毓,小儿子叫钟会,钟繇的名气自然很大,他的这两个儿子的名气也很大,在他们十几岁的时候,曹丕也听说他们两个,就对钟繇说:你的那两个儿子听说很了不起,让他们来见见我吧。
钟毓和钟会就一起去见曹丕,钟毓的脸上有汗,曹丕就问,你为什么出汗呀?钟毓回答说:我因为战战惶惶,汗自然就出来了。而曹丕看到钟会脸上没有汗,就问:那你为什么不出汗呀?钟会说:我因为战战栗栗,所以汗就不敢出来了。
第三个故事,我们知道灭蜀的是钟会与邓艾,但邓艾说话有点结巴,每次说话的时候都会说“艾艾”,司马昭有一天就打趣邓艾说:你一直说“艾艾”,那到底有几个“艾”呀?邓艾回答说:“凤兮凤兮”,其实也只有一个凤。
第四个故事,王粲是建安七子之一,曹丕是他的好友,王粲生前特别喜欢听驴叫,王粲的葬礼上,曹丕也参加了,他对那些平时一起玩的朋友说:王粲最喜欢听驴叫了,我们每个人都学一声驴叫来送送他吧,于是来参加王粲葬礼的人每人都学了驴叫。
分享一个关于长生不老药的故事吧!
传说彭祖活了800多岁,还向汉武帝传授了长生不老的秘方,秘方就是经常食用一种叫做“甘露”的宝贝。于是这种东西成了封建统治者的至宝,他们都认为那是一种延年益寿的“圣药”,其凝如脂,其甘如饴,吃了它个个能活800岁。
因此,帝王们梦寐以求,称它为“天酒”、“神浆”。有些帝王还以甘露命名年号,比如汉宣帝、苻坚等,一听说有甘露下降,马上改做年号。汉武帝为此大兴土木,建了一座高耸入云的承露盘,类似的东西清乾隆皇帝也建过,还保留至今。
那么,甘露真有此神效吗?
答案是:不但没有效,而且可笑。为什么呢?其实被誉为“神灵之精,仁瑞之泽”的甘露,只不过是蚜虫的排泄物。
其实甘露之迷在古代早已发现,明代学者杜镐是最早揭开这个秘密的人,他说 “此多虫之所,叶下必多露,味甘,乃是虫之尿也” 。蚜虫排泄的甘露,俗称蚜蜜。据现代化学分析,它含有较多的转化糖、甘蔗糖、松子糖等。碳水化合物占百分之七十左右,还有少量的糊精和蛋白质。这种甘露有一定的滋补功效,但如果说是能够起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只能说是一种美丽的幻想。而且蚜蜜能引来昆虫,繁殖细菌,危害农作物。
封建帝王把蚜虫的一泡屎尿,当作天赐神物,日思夜想,实属荒唐可笑。
前些天,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去世了,就说一个有关老布什的吧,老布什当年差点被日本人做成关东煮。
那还是二战时,老布什是美国的飞行员,专门开轰炸机给日军送炸弹。
在1944年9月,老布什开着飞机从航母起飞,执行例行的轰炸任务,当时老布什只有二十岁,据推测,他可能是美国最年轻的海军飞行军官,也是美国参加过二战的最后一名总统,现在他一死,那就没有了。
且说他这一次起飞是去轰炸小笠原群岛的父岛,这是日军的一个通讯据点,老布什的任务是摧毁岛上的无线电塔。
抵达之后,这个岛的防空十分严密,炮火极为密集,很快,飞行编队就遭到重创,老布什开着已经冒炮的飞机击中无线电塔,然后打开舱门跳伞。掉落到海里后,被潮水送到了父岛。
父岛在日本人手里,如果留在岛上,肯定要当俘虏,所以,老布什决定从海里游回去,这时候,他恰好发现了美国海军扔下的一个救生筏,他趴在救生筏上朝着父岛的反方向游。
这一段经历在老布什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记忆,一度他觉得没有希望了,给自己的妻子芭芭拉写绝别信。可就在这时,他碰了自己人的潜艇,从而死里逃生
他就此认为,自己是再活了一次,一定是上帝的旨意,自己将来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搞不好,老布什的总统梦就是从筏子上产生的。
而后面他才知道,自己何止是逃出了生天,还避免成为日本人的食物。当时一起跑伞的美国兵中,除了他之外,都成了俘虏,这些美国兵被抓了后,被日本外科医生肢解后当成食物,煮熟吃了。
父岛的指挥官叫立花芳夫,他最喜欢做人肉火锅。当然,这个说起来不 搞笑 ,而是很恐怖。但后面这件事情就有点 搞笑 了。
到了1990年,布什访日,日本首相请他吃饭,上的是日本最有名生鱼片,也不知道布什吃不惯,还是突然想起当年自己差点被日本人做成肉片涮火锅,一下没忍住,哇的一声全吐了出来,正吐在日本首相身上。
开元十五年,唐玄宗准备封禅泰山,齐州历城县令杜丰想在皇帝面前表现一番。
此人脑回路清奇:皇帝的车驾从这里过,肯定排山倒海,人山人海,人一多难免就有意外。于是乎,派人做了几十副棺木放在行宫里。
御史下来检查工作,看到这些棺木,大怒:皇上来泰山封禅是国家大事,祈求天下太平。做这些棺木是什么意思,咒圣上一行早死早超生吗?
派人捉拿杜丰,杜丰吓得面无人色躲到老婆的床底下,谎称自己已经病死了,经人斡旋,这件事才算过去。
杜丰的儿子杜钟,脑回路较他爹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任兖州参军,上司让他负责皇帝车驾的粮草。
他和他爹想一块儿去了:凡事得提前有个准备,省得到时候抓瞎。说干就干,他把2000石粟、豆全部倒进大锅里煮熟了,然后存放到地窖里趁热封起来了。这样圣驾的马料问题就“完美”解决了。 可谁知道当时气候炎热,等到皇帝车驾到的时候,2000石粟豆早已“皆臭败矣”。
这样一来,杜钟可吓坏了,人家可没像他爹那样躲他娘床底下,而是准备自杀,不过自杀的方式挺特别。
命令随从买了半升半夏,和羊肉一块儿煮了,准备吃了毒死自己,不想,不但没有发挥药力反而长胖了不少。
时人云:非此父不生此子
要说 搞笑 却真实存在的 历史 事件,清王朝的广东总督叶名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的表现绝对算一个。
他道光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八年,出为陕西兴安知府,历山西雁平道,江西盐道,云南按察使,湖南、甘肃,广东布政使。二十八年,擢广东巡抚。咸丰元年,歼罗镜会匪吴三,加太子少保。二年,歼罗镜匪首凌十八,加总督衔,署总督,寻实授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
可以说,叶名琛都算当时清代官员里精英中的精英了。论出身,他是最正宗的科举出身饱读圣贤书的儒家精英。论升官,10年不到连跳9级,升到省级大员,这还包括丁忧守制的27个月。论功绩,平罗镜吴三、凌十八起义军。
可就是这样一个清代传统官员,在处理与英法等国的关系时,竟无比的 搞笑 !
在开战之前,英方几次要求入城会晤都被叶名琛拒绝,难得被接见一次却是在广州城外河边的仓库上,原因是叶名琛认为区区公使怎么可以与朝廷一品大员相提并论。除去这种充满了清朝特色的“歧视”,英方提出的修约要求等照会也被叶名琛用笔头功夫糊弄了过去。之后发出的照会更被叶名琛以有空到期再议的拖字诀接着糊弄。叶名琛事后上奏给咸丰的夹片里则体现了他对这一技俩的得意:叶名琛他并没有把话说死,而是看似给洋人留了念想,让其心存侥幸,这样就可以一直这么糊弄推诿下去。
叶名琛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他听说了当时爆发的克里米亚战争。但他得到的消息居然是英方惨败!俄国向英方来讨要赔款:“(俄军军舰)俱系来香港,向英吉利国夷人,索取前许之兵费(赔款)”。于是他“巧妙”的将这件事和英方要求入城联系起来,自以为明白了洋人为何要入城的原因:在他的想象中,英国人之所以苦苦要求入城,是因为欠了俄国人七千多万赔款。英国人打算在广州征这笔钱,所以必须入城以便勒收赔款!
至于当时印度爆发了了土兵起义,结果旋遭英军镇压。叶名琛得到的情报再一次让人大跌眼镜:“伊(英国)属国孟加拉作叛,彼军(英军)战败”。英军战败也就算了,他得到的情报还是“全军覆没”,不仅全军覆没,甚至还“亡一大帅,或谓亡一驸马”。
于是,叶名琛将如此一个列强环肆,准备动手或者已经动手的险恶境地,看成是英国处境险恶,法国中立,俄国逼英国债的状态。他由此得出结论:英国断然不可能进行对广东的大规模武力介入。小规模武力介入也只会有香港驻军。那么在兵力,后劲都不足的情况下,自己只要再和英国人玩拖字诀,那么胜利似乎指日可待。
结果1856年12月28日,英军会同法军发动了进攻。当时,兵勇衙役逃散一空,叶名琛仍然在署内淡定地处理文件,并称:“只此一阵子,过去便无事。”他内心里还以为这是洋人的“垂死挣扎”,后经所谓“多方劝说”才避入旧城。次日,英法联军攻陷广州城。期间,叶名琛的部属广州将军穆克德纳和广东巡抚柏贵避开叶名琛,并发布告示试图“两国议和”。叶名琛态度很值得玩味的并没有反对,只是坚持“不许入城”,最多给洋人一些银子。
1月5日,英法联军搜寻广州各衙门,捕获叶名琛,送上军舰。直到此时,他还保持钦差大臣的派头和威势,准备与英法专使进行谈判(当然是妄想)。此后,他被送往印度像猴子一样给人展览,他自己则大言不惭的自称为“海上苏武”,结果死于印度(一说是吃不惯咖喱等异域食物而死)
时人总结并讥讽叶名琛此期间的所作所为为:“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负,古之所无,今亦罕有。”
说一次 历史 上最奇葩、最 搞笑 的造反行动吧!你绝对想象不到。
造反是个大事情,就算没有周密的计划,也应该有个口号有个退路啥的,不可能活的好好的,一拍屁股就去造反了——还真有这种情况。
这事儿发生在唐敬宗时期,主人公名叫 张韶和苏玄明 。
张韶,是个底层公务员。唐朝的宫廷里有一个机构,是专门印染织物的,张韶就是里面的役工。说实话,小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
但是,他有个好朋友,名叫苏玄明。 这位是个算命先生,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算命先生。 不过,天底下算命的多了,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没几个人瞎琢磨。
苏玄明不一样,他不想碌碌无为的过日子!于是, 他开始给好朋友张韶挖坑。
苏玄明的这个坑,挖的有点大。他想着如果张韶当了皇帝,自己不就能混个大官当当了?(很奇葩的脑回路,想当皇帝自己上呗!)
总之,苏玄明找到张韶,神神秘秘的说:“老张啊!出大事了。”
张韶一脸蒙圈,大早上刚起床,没刷牙没洗脸的,别吓唬我啊!
苏玄明说:“昨天晚上我闲着没事,给你算了一卦,结果呢, 卦上说你能坐到皇上的宝座上!而我会坐在你的对面,咱们两个会一起享受御宴!”
这要是一般人,直接一盆洗脸水浇苏玄明头上了!说这种话,那可是大逆不道。不过,张韶似乎脑回路也很清奇,和苏玄明凑一起真是绝配。
张韶很感兴趣 ,尤其是他经常出入皇宫,知道最近皇上有点“不务正业”。
(马球)
唐敬宗很喜欢玩马球,经常在皇宫里搞比赛,自己亲自参与。比赛结束,还兴致勃勃的颁个奖、赏赐个礼物啥的。显然,他是迷上打马球了。
按照苏玄明的意思,既然皇上不务正业, 张韶组织几个人造反,是合情合理的啊!
于是,他们还真像模像样的准备了,而且,还真的找到了一百来号人帮忙!(这些人都怎么想的?不知道这是造反啊……)
总之,造反这一天,张韶把兵器和人员藏在平时装染草的大车里,兴高采烈的哼着小曲就来到了皇宫门口。张韶这时候有些飘飘然,可能是觉得马上就能当皇帝了,很激动。
但是皇宫守卫还是正常的,这大车一路走来“嘎吱嘎吱”的声音,似乎装了不少货啊!有必要检查一下。
张绍一看情况不妙,抽出刀来就把皇宫守卫杀了。然后,和苏玄明一起, 带领着兄弟们杀进了皇宫。
此时的唐敬宗还在认真进行马球训练,一听有人造反,杀进了皇宫。赶紧骑马跑到左军处暂时躲避一下,看看情况。
张韶和苏玄明呢?因为熟悉路线,轻轻松松的就来到了空无一人的清思殿。张韶看着眼前的宝座,和桌子上唐敬宗没来得及吃完的御膳,仰天感慨: “我当上皇帝了!”
于是,张韶坐上龙椅,苏玄明坐在了对面,开吃!
苏玄明真是神机妙算,居然真把这个场景算出来了。不过,他似乎忘记算了,吃完该干嘛?
对啊?吃完该干嘛?这伙人陷入了沉思当中。
张韶总算明白过来了,啥造反啊,这就是个大坑!嘴上的油还没擦干净,就招呼着兄弟们赶紧跑……来不及了,这么好的机会,皇宫守卫和各路大将军怎么能错过?他们纷纷赶来,杀反贼立功!
很快,在正规军的包抄下,张韶苏玄明的造反被镇压了,所有人都被乱刀砍死。
史上最奇葩、最 搞笑 的造反活动,就这么结束了……
广州人肉火锅事件凶手最后怎么了?
一般犯下这种恶性案件的凶手都会得到绳之以法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广州一男子爱吃火锅双手痛风似生姜,长期吃火锅对身体有何危害?
火锅成为了现在很多网友非常喜欢的一道美食,小编本人也是很喜欢吃火锅的,但小编也知道因为火锅里面的油是非常大的,所以说不能够长期的吃火锅。在广州,有一男子因为非常的喜爱吃火锅,最终导致自己双手痛风像生姜一样。
一、事情的详细经过。
这个男子是南京的,而如今已经51岁了,被痛风折磨了20多年,他的身上有很多的痛风石,遍布了全身手和自己的关节,也是被痛风时所进行了侵占,变成了畸形。在医生进行询问的时候才得知,因为这名男子以前非常的喜欢吃动物的内脏,还有火锅导致自己的尿酸非常的高,最终也长了痛风石。虽然进行了手术治疗,但是并没有任何的效果,这些痛风也影响了他多年。
二、长期吃火锅,对于身体的危害。
虽然说火锅是一个非常美味的食物,但是大家一定不能够多吃火锅,多吃火锅的话,也是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小缘也是建议大家最好一个月吃一次火锅。因为火锅当中有很多的佐料,还有很多的香料,这些食物都是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小编也是建议大家最好实一下这个情况。偶尔吃一次火锅,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多么大的伤害,但如果我们经常吃火锅的话,肯定是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非常不舒服的现象。
三、总结。
大家作为成年人,一定要控制自己的食欲,长期的吃某一种食物,都是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非常不舒服的情况,所以小编也是建议大家最好是重视一下这个现象。不要选择去吃这些垃圾食品,否则的话,也会给自己带来更加严重的伤害。